鬥牛——藝術抑或暴行?
《儆醒!》雜誌駐西班牙通訊員報導
盧西奧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只是19歲。那時是西班牙塞維利亞的春天,馬埃斯特蘭薩鬥牛場坐滿了人。但在公牛衝過時,盧西奧稍微太過接近。牛的兇角一抄,挖出了他的右眼。
他離開醫院之後,絲毫不懈地繼續練習他的鬥牛技術達三個月之久。儘管失去了右眼,他也不願放棄他的一生夢想。在夏季結束時,他重返塞維利亞鬥牛場,以勝利姿態受到高舉離場。他承認說:「這是一場賭博,以鬥牛方式表現而已。」
鬥牛勇士這種戲劇化的人物曾經使編劇家、作家和製片家獲得許多創作靈感。也許由於這樣,數以百萬計的遊客遂認為訪遊西班牙或墨西哥如不包括參觀鬥牛就未算完滿。
但坐滿鬥牛場的不光是遊客而已。著名的鬥牛勇士吸引了盈千累萬、知識豐富的本地鬥牛迷進入馬德里、塞維利亞和墨西哥市的大鬥牛場。在鬥牛迷看來,偉大的鬥牛勇士是個藝術家,可與戈雅或畢加索媲美,這種藝術家蔑視死亡去製造美妙的動作招數。
不過,並非所有西班牙人體內都流著鬥牛血液。在不久之前的民意調查中,有百分之60的人對此道很少或絕無興趣。西班牙的若干團體已開始推行運動,反對所謂「國家慶典」,聲稱這種「苦刑既非藝術也非文化」。
古代傳統
使某些人著迷,但使其他人厭惡的人牛相鬥乃是古代傳統。地中海一帶的人很久以來一直欽佩野牛的不屈不撓精神。埃及的法老王要徒步獵取牠們,而克里特的王子和公主則以翻筋斗跳過牛角去挑激公牛。
在公元的第一個千年裡,羅馬和回教的統治所留下的標記成了西班牙的傳統特色。日益沒落的羅馬圓形劇場改裝成鬥牛場,其中仍然遺留著不少與圓形競技場相似之點。從馬背刺牛的技術由摩爾人傳入,現在仍列入鬥牛儀式之中。
但直至18世紀,鬥牛才開始作現代的演出。那時實際的鬥牛從貴族轉移至職業性的從屬人員。就在這時候,戈雅設計了一套獨特專業制服,今日稱為「光之服裝」(traje de luces),因為它繡上閃閃生光的金線和銀線。挑選合適的鬥牛也是大有學問的。
不同種類的公牛
真正的野牛已在17世紀從中歐森林的最後根據地消失。但在以往三百年間,西班牙野牛卻因入選為繁殖鬥牛而生存。野牛和家飼公牛之間的差別在於受到威脅時的反應。伊比利亞蠻牛不論有什麼人或物在前面幌動均會繼續攻擊。
鬥牛就是以這種特色為依歸,西班牙養牛業者不斷試圖把這種特色加以改良。公牛在四年之內受到嬌養,直至死亡的時刻牠們才發現自己被人粗暴地趕到競技場上。在進入競技場之前,公牛從未看見過一個鬥牛勇士或鬥牛斗篷——如果牠曾見過的話,就會記起相鬥技術,這就變成太危險了。可是牠會本能地衝向那移動中的布,不論布是紅色或任何其他顏色的(公牛天生色盲)。就在大約20分鐘內一切都完了;一具沒有生命的千磅屍體被人拖出場外。
鬥牛的各個階級
在那多姿多采的儀式開始時,所有參加者,包括三名鬥牛勇士、助手和騎馬鬥牛士,均繞場巡行。每名鬥牛勇士各配以兩頭公牛,在兩場搏鬥中分別鬥殺。整個鬥牛過程有樂隊以傳統的興奮音樂配合動作,以號角分別宣布演出的三個階級(tercios)或行動的開始。
第一階段始於鬥牛勇士持著大斗篷探步,激怒公牛之後。這時騎馬鬥牛士進入場內,手持鋼尖長矛。被激怒的公牛向馬兒衝去,馬的腰窩卻有襯墊的甲胄保護。騎士以長矛擋開攻勢,乘機刺入公牛的頸部和肩部肌肉。公牛的頸肌既被削弱,遂被迫在衝前時低下頭來,此舉對於殺牛的最後過程非常重要。(參看上圖。)經過兩次攻擊之後,騎馬鬥牛士離開鬥牛場,第二階段鬥牛便告開始。
這個階段牽涉到鬥牛勇士的副手——短矛助手,他的角色是要把兩對或三對鋼柄短矛插入公牛肩內。短矛助手從20或30米外就以呼喝和姿勢吸引公牛的注意。公牛衝前時,助手向牠奔去,在最後剎那轉過一旁把兩根短矛插入牛肩。
在鬥牛的最後階段,鬥牛勇士便要獨自迎戰公牛。這場殘酷的殺牛時刻稱為真實時刻。鬥牛勇士使用一條紅布,深紅色的棉布或絨布,去欺騙那頭牛。他行近牛前,激怒那牛拼命狂衝,但當公牛衝近身邊時卻以紅布將之控制。據稱這個鬥爭階段「其實不是人牛搏鬥而是人跟自己搏鬥:他膽敢走得多近以迎戰牛角,拼搏到什麼程度以取悅觀眾?」
鬥牛勇士演出渾身解數,制伏了那頭挫敗的公牛之後,就準備殺牛了。這是鬥牛的最高潮時刻。鬥牛勇士確定那公牛正站在適合被殺的位置,前足合在一起。他於是靠近公牛,在兩角後面把劍插入兩肩之間,同時盡量避開牛角突然衝刺。理想的情況是,劍切斷了牛的大動脈,使牠差不多立即死去。但這種情形很少發生。大多數公牛都要幾經掙扎才死去。
甚至在垂死之際,公牛也有使人致命的危險。五年之前,一個名叫伊約的21歲著名鬥牛勇士在發出致死一擊之後轉過身去。但突然之間,公牛拼了最後一口氣,一角撞向那倒霉的鬥牛勇士的心臟。
削角和死亡
在許多人看來,鬥牛是多姿多采和令人興奮的觀賞節目。但它還有醜惡的另一面。一位好此道者評論到「在這樣悲慘的格鬥之中惟一有榮譽的就是那頭公牛,牠的角尖被砍削而變成殘缺不全以致難於看清楚目標在哪裡」。a
鬥牛事業的貪污腐化已達到聲名狼藉的程度,以致一名鬥牛勇士諷刺地聲稱他懼怕蠻牛「還及不上懼怕……鬥牛業經營者的一半」。首席鬥牛勇士雖可賺取千百萬美元,但這種鬥獸活動是恐怖的,而且死、傷是常有的事。以往250年間,在大約125名傑出的鬥牛勇士之中,超過40人死於競技場。在每個鬥牛季節,大多數鬥牛勇士至少被牛抵傷過一次,程度則輕重不等。
基督徒的觀點
考慮過上文之後,基督徒對於鬥牛應有什麼看法呢?使徒保羅解釋,以仁慈對待動物的基本原則對基督徒仍然有效。他引述摩西律法所說,以色列農人需要以仁慈體貼對待公牛。(哥林多前書9:9,10)鬥牛自然談不上待牛以人道方式了。誠然,有人認為鬥牛是一種藝術,但以此為藉口就可以隨意以殺戮一頭高貴動物為儀式嗎?
另一項需要考慮的原則是生命的神聖。基督徒應把自己生命置於險境以表現男子氣概或使群眾興奮嗎?耶穌曾拒絕以不必要的冒險來試探上帝。——馬太福音4:5-7。
海明威在《死在午後》一書中寫道:「我認為,從現代道德觀點,即基督徒的觀點看來,整個鬥牛過程是無庸置辯的;它無疑十分殘酷,不論是有意或無意的,危險是不可免的,而且時常牽涉到死亡。」
在數以千計的鬥牛觀眾看來,有人喜悅,有人失望,也有人厭惡。不論人對於鬥牛的看法如何,公牛的創造者無法以喜悅的心情來看這種景象。雖然許多人將它看作藝術,但其實是抗拒上帝原則的一種暴行。——申命記25:4;箴言12:10。
[腳注]
a 砍削牛角是違法的,但在西班牙依然盛行。
[第18頁的圖片]
騎馬鬥牛士在馬背上以長矛刺入公牛頸部和肩部肌肉,使之軟弱下來
鬥牛勇士行將以利劍刺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