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體育競賽是不對的嗎?
在一個陽光普照的日子,公園裡有兩位老人家正坐著下棋。周圍有些兒童叫著跳著,興高采烈地玩捉迷藏。不遠處,一群青年男子正興致勃勃地打籃球。的確,我們見到四周的人,無論老幼,個個都喜愛運動和遊戲。大多數人在玩遊戲時都會悉力以赴,務求有所表現。可能你也是這樣。
不過,我們能夠說所有這樣的友誼比賽都是不對的嗎?有人留意到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5:26所提出的勸勉,他說基督徒不該「彼此挑啟競爭」。既然如此,基督徒參與體育比賽和遊戲是不當的嗎?
簡單來說,不是。為什麼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看看運動比賽以往的一些背景資料。
運動和遊戲小史
運動和遊戲源遠流長,歷久不衰,這個特色連上帝的子民也沒有例外。「球」這個詞也在聖經裡出現過。聖經在以賽亞書22:18論到耶和華上帝譴責惡人時,說:「將你捲了又捲,捲成一團,像球一樣。」(《呂譯》)現代有些球類——例如高爾夫球和棒球——仍以纏裹的物質緊緊捲造而成。《和合本》把上述經文譯作:「他必將你……拋在寬闊之地,好像拋球一樣。」顯然當時的人已普遍玩球作樂,否則這個比喻便沒有什麼意義了。
另外,聖經也記載了族長雅各和天使摔跤的事跡。記載表明,雅各必然對摔跤有點認識,否則這場比賽不可能延續數小時之久。(創世記32:24-26)值得一提的是,據有些學者認為,雅各對摔跤的規則看來頗為熟識。另一方面,有些以色列人顯然也通曉箭術,這項競技需要人反覆練習,以求養成熟練的技巧。(撒母耳記上20:20;耶利米哀歌3:12)自古以來,賽跑一向成為人們爭相鍛鍊的一項熱門運動。——撒母耳記下18:23-27;歷代志上12:8。
在古代,像猜謎這類智力遊戲亦非常流行,而且廣受推崇。參孫向非利士人打的謎語也許最為人津津樂道。——士師記14:12-18。
在基督教希臘語聖經裡,體育運動不時被用作基督徒生活的比喻。例如在哥林多前書9:24,25,保羅論及接受嚴格體力訓練的運動員,並以此應用在基督徒需要表現自制和忍耐一事上。此外,耶和華顯然也樂意讓他的受造物——無論人或獸——享有快樂的時光。——約伯記40:20;撒迦利亞書8:5;請對照希伯來書12:1。
過度競爭的危險
那麼,使徒保羅論及基督徒不該「彼此挑啟競爭」,他的話又是什麼意思?(加拉太書5:26)我們可以從上下文獲知答案。保羅在上文提到「我們不該自命不凡」,或正如其他譯本說,不該「驕傲」、「自負」、「貪慕虛榮」。在保羅的日子,運動員追逐名譽已是司空見慣的事。
同樣,在今天這個虛榮心重的世界裡,越來越多運動員趾高氣揚地只將注意引到自己和自己的成就之上。為了抬高自己,有些人甚至不惜貶低別人。揶揄對手、中傷別人、口頭非難,和有些運動員所謂的「廢話」,正迅速成為人皆接受的事實。這一切行為只會「挑啟競爭」,導致保羅在加拉太書5:26所說的後果——彼此妒忌。
更甚的是,漫無節制的競爭也會引致人互相毆鬥,甚至釀成命案。掃羅家的人與大衛的臣僕在基遍碰頭時,押尼珥和約押同意「讓青年人起來、在[他]們面前耍耍武藝」。(撒母耳記下2:14-32,《呂譯》)看來他們正進行一場比武大賽。無論賽事以何種形式進行,打鬥很快便變得十分兇狠,而且充滿血腥。
平衡的看法
消遣、運動本應使人感到舒暢,而非令人沮喪才對。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需要對事情懷有正確的看法。須知我們在上帝和同工面前的價值,不在乎自己的運動技能有多麼純熟。
如果我們因自己的體力、才智有過人之處,便容許自己有自視過高的念頭,這是多麼愚不可及。我們務要提防自我炫耀這種不當的世俗傾向,以免惹起別人妒忌,因為愛是不自我吹噓的。(哥林多前書13:4;彼得前書2:1)當然,我們如果有良好的表現,內心自然感到欣喜或興奮,隊友間也會互相祝賀一番,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我們卻不應該得意忘形,不可一世。
我們斷不可只因別人擅長競技運動便看重別人。同樣,我們若技不如人也無需妄自菲薄。這是否意味到我們在比賽中記分是不當的嗎?不一定。然而,我們該明白,人的真正價值不在於他在運動方面有著怎樣的表現。在隊際的比賽中,有些隊伍經常調換成員組合,以避免有『常勝軍』的情形出現。
基督徒也當記得,即使聖經有提到體育運動這回事,但出現的次數其實不多。我們不應僅由於聖經有提及運動,便貿然認為它也認可一切的運動。(請將哥林多前書9:26和詩篇11:5作一對照。)此外,保羅亦指出,「操練身體,雖然有點益處,但敬神的虔誠凡事都有益處」。——提摩太前書4:8。
因此,適量、平衡的體育運動的確可以令我們身心舒暢和喜樂。聖經並不譴責一切的比賽,但挑啟人虛浮、妒忌,助長人對抗、貪婪、暴力的競爭行為就絕不適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