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養孩子——為何及如何?
在英國,過去20年來,給人領養的孩童數目驟降。為什麼呢?原因可能有二:首先,婦女如今可以合法墮胎;其次,女子未婚懷孕、獨自撫育孩子日趨普遍,這個現象已為公眾所接受。一般人的看法是,在當今社會,單親家庭儘管要面對種種挑戰,卻依然可以享有幸福、愉快的生活。
可是,100多年前,情況就截然不同了。英國罪案小說家埃德加·華萊士的生母菠莉,跟雇主的兒子發生關係,珠胎暗結。她只好悄悄地離去,祕密產子。埃德加出生不過九天,接生婆就把他交給喬治·弗里曼的妻子照顧。弗里曼在倫敦比林斯門漁市場當搬運工人。這對夫婦本身已有十個兒女;埃德加從小就被人稱為迪克·弗里曼。菠莉定期付款供養自己的骨肉,孩子的生父卻自始至終給蒙在鼓裡。
今天,嬰孩要是被人遺棄,政府當局通常都會承擔責任,照顧這些棄嬰。政府當局收養、撫育的孩童可不少;他們要不是遭受虐待,就是身心有殘疾,因而需要當局庇護。戰爭孤兒有增無已,婦女遭人強姦而生下的嬰兒也不斷增多,這些孩童亟需父母關懷愛護;換句話說,他們正等著別人收養。
領養不領養?
收養孩子談何容易;你如果打算領養孩子,就不要倉促作出決定,這樣做是不智的。小寶寶要是不幸夭折了,你最好等到自己忘掉悲痛、心境平復,才認真考慮有關收養的事宜。同樣,夫婦一旦獲知自己不育,也最好待情緒穩定下來再作決定。
孩子各有獨特的遺傳特徵。對於親生骨肉的品性,父母也不時感到詫異,出身不明的孩子就更不用說了。這些孩子的智力潛能、情緒變化是很難評估的。
你很重視孩子的學業成績嗎?要是這樣的話,養子養女一旦未能符合你的要求,你又能否接受現實呢?收養有智力缺陷或身體殘障的孩子無疑深具挑戰,你有沒有把握應付呢?
不論是領養機構,還是政府的社會福利部,兩者的工作人員都是受過專業訓練的。你答應收養孩子之前,他們會跟你詳細討論以上的問題。他們必須優先顧及孩子的安全,凡事以他的幸福為念。
假如你決定收養孩子……
關於領養孩子,政府的法令規章各有不同,所以你要仔細查閱當地的法例。英國有數以百計的領養機構,這些機構通常會跟本地的政府機關互相配合、彼此協調。領養機構也各有自己的一套服務規章。
在英國,領養茶會尤其流行。在茶會舉行期間,有心領養孩子的家長可跟未來的養子養女彼此認識;比起與孩子單獨會面,這個安排更勝一籌,可免雙方情緒緊張、侷促不安。在無拘無束的氣氛下,未來的養父養母就算決定不收養孩子,也不會有太大的心理壓力。既然沒有把注意焦點單獨放在某個孩子身上,即使未來的父母拒絕領養,孩子也不會感到過度沮喪。
收養孩子的家長通常有年齡限制,看來最好是35歲至40歲左右;不過,這樣的限制往往只適用於領養嬰兒的個案上,對收養年紀較大的孩童未必適用。領養機構的人員指出,他們定下年齡限制,主要是考慮到養父養母的壽命期限。當然,他們也意識到,人的年紀越大,經驗也就越豐富。
多年前,只有已婚夫婦才可以領養孩子。今天,未婚男女也獲准領養某些孩童。此外,未來的養父養母就算失業,或身體有殘障,當局也不可藉此為理由拒絕他們的申請。問題主要在於:孩子到底可以從領養安排得到什麼裨益呢?
領養孩子的申請即使最後獲得批准,當局也會不斷監察進展,以確保大家相安無事。
收養異族孩童?
三十年前,英國的黑種孩童由於很難找到合適的黑人家庭收養,大部分成了白人的養子養女。1989年,英國政府重新釐定領養方針;自那時以來,收養孩子的家長必須跟孩子具有相同的種族背景。政府當局覺得,孩子要是跟同一種族、文化背景的家庭住在一起,就會容易適應得多,也可以很快打成一片。這樣的政策到頭來卻導致荒謬的局面。
《星期日時報》最近報導,為了讓白人家長可以領養黑種孩子,當局把他們「重新列為『黑人』」。黑種孩子暫時在白人家裡寄養是很平常的事。白人家長日後如果申請收養黑種孩子,卻遭當局峻拒的話,那麼不但是家長,就是連孩子也會經受感情創傷。
兩個印籍兒童在蘇格蘭一對夫婦的家裡寄養了六年。這對夫婦最近申請收養這對異族孩童,他們所遭遇的困難可說深具代表性。據《泰晤士報》報導,法庭允准他們的申請,不過以此為條件:養父養母「要竭盡所能,確保孩子認識自己的[民族]特性,好讓他們長大後,能夠了解自己的民族血統和習俗」。事實上,法庭尚未定出這個條件,養父養母早已這樣做。他們安排這雙孩子學習旁遮普語,孩子間中也會穿上印度民族服裝。
英國社會福利部的女發言人指出,政府當局應該放寬限制,准許國民有較大的自由收養異族孩童,許多人深表贊同。該發言人說:「既然現代社會融合多種文化,寄養安排、領養服務也該跟上時代,配合社會潮流。」
收養外國孩童?
據《獨立報》所載,領養外國孩童是一門『新興的生意』。供英國人領養的外國孩童主要來自東歐,但有不少報導指出,某些交易可能是違法的。
且舉例說明。前南斯拉夫瓦解後,某些婦女因姦成孕,其中一些孩子生下來就淪為棄嬰。其他孩子據稱幸得「嬰兒經紀」插手干預,不然他們早就胎死腹中了。這些經紀答應,只要孩子是足月生的,就會安排給人領養。在西方國家,有些人要花費大筆金錢才可以領養孩子,政府當局對此深表關注。
有人指控,某些醫生在嬰兒出生後,擅自篡改文件證據,結果引起大眾關注。《歐洲人報》指出,在烏克蘭,據說有人不時向產婦訛稱,孩子在分娩過程中死去。這些所謂的『死產嬰兒』後來卻被人販賣。其他產婦可能驚聞孩子有智力缺陷;由於心亂如麻,做母親的可能抵受不住勸誘,簽字交出孩子給人收養。另一些兒童還未送抵指定的孤兒院,已被人偷運到外國去。
在發展中國家,人民憤懣不已。他們聲稱,富裕的西方人應該對當地的家庭多加扶助,好讓父母能夠在家裡好好照顧子女,而不是把孩子帶往外國給人收養。
西方人還需了解其他文化的古老傳統;許多民族都重視傳統的大家庭,認為這樣的家庭就是社會骨幹。在部落社群裡,孩子即使喪失雙親,通常也不愁缺乏照顧。祖父母等直系親屬固然會悉心呵護,叔嬸輩也會待孩子如同親生骨肉。外人如果想收養孩子,家族成員就會認為這人干涉家事;在他們心目中,孩子萬萬不可交給外人撫育。a
申請領養孩子實在談何容易。申請即使得到批准,你還需作出努力,使雙方關係水乳交融。但正如我們接著會指出,收養孩子也可以是賞心樂事。
[腳注]
a 關於把孩子過繼給其他家庭成員,你如果想詳細了解這個習俗,可參看《守望台》(英語版)1988年9月1日刊,28-30頁,守望台聖經書社出版。
[第5頁的附欄]
愛兒會尋找我嗎?
雙親在我11歲那年離了婚。由於渴求為人所愛,上大學期間,我發展了一段富有浪漫色彩的愛情;我以為談戀愛可以滿足我對愛的渴求。到頭來我竟珠胎暗結,我為此懊惱萬分。真是丟人現眼!我和男同學都不夠成熟,簡直幼稚極了。我從不吸毒、飲酒或抽煙;男朋友因為早年吸食過量的致幻藥物,身體機能已嚴重受損。
我本想接受建議,實行人工流產,多虧父親好言相勸,我最後打消了這個念頭。我雖然不想未婚懷孕,但也不想把小生命毀掉。兒子在1978年出生,我決定在出生證明書上不填寫生父姓名,以免兒子日後跟他往來。事實上,我早已同意交出初生骨肉給人收養;所以,孩子一呱呱墜地,就隨即被帶走,交由政府的社會福利部暫時託管。我連兒子的面貌也沒看過。後來我改變初衷,把兒子接回家裡。我拼命掙扎,試圖獨力撫養兒子。可是,我育嬰不得其法,幾乎把自己逼得發瘋了。
法院發出收養令的時候,兒子不過是六個月大;迫於無奈,我只好遵令而行。我還記得,起初我心如刀割,痛不欲生,隨後我卻變得麻木了。我接受專業人員的輔導至今已有兩年;惟有通過輔導,我才可以重新跟別人建立友誼。兒子既然活在世上,我就不可像喪子一樣悲傷痛哭。我因為不想勾起傷心往事,也不容許自己想念兒子,箇中滋味實在不足為外人道。
每逢聽到別人評論:「你讓孩子給人收養,真是毫無骨肉親誼」,我就會感到肝腸寸斷。事實卻不是這樣!正因為我疼愛兒子,我才讓別人收養!直至最後一刻,我仍不斷捫心自問:『我到底該怎麼辦?我可以做些什麼呢?』我根本沒有選擇餘地。我深知自己應付不來,如果勉強支撐下去,恐怕孩子會吃盡苦頭。
單親家庭如今已為英國社會所接受;回想兒子出生的時代,情況卻迥然有別。我要是懂得怎樣照顧兒子就好了。我以為自己最近所接受的心理輔導會有所幫助,可惜為時已晚。兒子是否仍然活著?他長大成為怎樣的男子?按法律規定,被收養的兒童滿18歲後,就有權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我不時遐想,愛兒會不會尋找我呢。——外稿。
[第8頁的附欄或圖片]
大家相處融洽
我們在英國生活心滿意足,一家和諧共處,兩個兒子已十多歲了。我們從沒想過會收養一個異族女兒。後來嘉西跟我們遇上了。嘉西是在英國倫敦出生的,從小就受教成為天主教徒。她小時曾跟母親前往耶和華見證人王國聚會所,參加過好幾次聚會。很可惜,她年僅10歲就被安置在兒童教養院裡。
儘管教養院的日子並不好過,她依然獨自前往王國聚會所,出席所有聚會。我們就在這兒遇見她。嘉西愛思考,思想頗有深度。我和內子到教養院探訪嘉西,留意到她床邊的牆上貼滿動物圖片、田園照片等;其他女孩卻迥然有別,牆上釘滿了歌星海報。
稍後審查委員會召見嘉西,問她想不想離開教養院,跟寄養家庭一起生活。她回答說:「我只會跟耶和華見證人的家庭同住!」後來嘉西向我們講述事情經過,並且表白自己的心聲,我們認為這個問題需要慎重考慮。家裡有空出的臥室供她使用,但這樣的責任我們承擔得來嗎?我們整家人一起討論這件事,同心禱告祈求上帝指引。過了很久,我們才知道,當日社會福利部所以徵詢孩子的意見,是因為要試行新方案,這次試驗的結果已被記錄在案。
社會福利部不但與警察部門接洽,還聯絡家庭醫生,以便調查我們的背景。我們也要提交私人證明文件。大家不久就達成協議。當局發出通知,我們可試行收養嘉西,要是不喜歡她的話,也可隨時把她送回教養院!這個消息叫我們大感震驚,我們於是用堅定不移的口吻指出,嘉西永不會重返教養院。她在13歲那年正式成為我們家庭的一員。
我們享有難得的互愛關係,彼此間的愛也不斷加深。嘉西目前以先驅身分(全時的傳福音者),在倫敦北部耶和華見證人的法語會眾服務。她離家從事先驅工作那年,寫了一封感人的短箋給我們:「俗語說,『子女無權選擇生於什麼家庭』。你們卻選擇收養我為女兒,成為你們家庭的一分子,我謹致衷心的感謝。」
反過來,我們也很高興嘉西加入我們的家庭!家庭添了這位成員以後,生活也變得豐富多彩。我們大家相處融洽!——外稿。
[圖片]
嘉西跟養父養母和義兄合照
[第7頁的圖片]
許多孩童亟需父母關懷愛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