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跳舞適合基督徒嗎?
年輕的男子一面起身離開座位,一面低聲向妻子說:「我不想觀看這個表演,我要離開這裡。」他對觀看這類表演感到不安,於是寧可外出散步,享受清涼的晚風。
他和妻子應朋友邀請,出席一個社交晚宴。主人家安排了一個餘興節目,邀請三位女士表演跳舞。既然其餘的賓客看來都沒有太大反感,這位男子是否過度敏感?舞蹈員是否僅是抒發自己的感情,無拘無束的跳舞助興而已?且讓我們來分析一下基督徒對跳舞一事的看法。
跳舞能夠傳情達意
人類溝通的方法之一是借助手勢或動作。例如,許多旅客前往外地時,他們都會驚訝地發現,他們以為毫無惡意的一個舉動,原來在當地是另有所指的,也許甚至會使人反感。一位曾奉派前往所羅門群島、馬來西亞和巴布亞新幾內亞服務的海外傳道員評論說:「在有些地方,某些舉動會使人聯想起與性有關的事。例如,如果一個婦人坐在地上,男子若跨過她的雙腿,就是無禮的表現;同樣,如果男子坐在地上,女子在他面前走過,就會被視為不成體統。在這兩個事例上,當地人可以很容易就想起一些與性有關的含義。」因此,無論我們察覺與否,我們的一舉一動是會發言的。難怪自古以來,舞蹈一直是人互相溝通的方式之一。
舞蹈可以把人的各種情緒充分表達出來。既可以增添慶典中歡樂隆重的氣氛,也可以顯出宗教儀式和習俗的莊嚴。(撒母耳記下6:14-17;詩篇149:1,3)《新大英百科全書》指出:「舞蹈員可以用兩種不同的方式跟觀眾溝通:一是通過動作和面部表情把感情流露出來,一是使用複雜的啞劇語言和動作。」有些舞蹈的表達方式可能簡單易明,但另一些就可能只有內行的人才可以理解。例如,在古典芭蕾舞中,把手放在心上就表示愛;指著左手的第四隻手指就表示結婚。在中國的戲劇裡,在台上兜圈子就等於上路;手平執鞭子,繞台而行就意味到騎馬;在台上揮舞黑色旗幟表示刮起狂風暴雨,揮動淺藍色旗就指和風輕吹。因此,身體通過舞姿和手勢可以把信息傳達出去。但它所傳的信息總是正當的嗎?
正當和不正當的舞蹈
舞蹈可以是一種令人舒暢的娛樂和運動。它可以是一種純潔坦誠的表達方式,顯示人對生活的愉快感覺,或對耶和華的良善美德所懷的衷誠體會。(出埃及記15:20;士師記11:34)有些集體和民間舞蹈確實使人倍添歡樂。耶穌在浪子的比喻裡,也曾提到有一群舞蹈員——顯然是一隊受雇的舞蹈團——為當時的場合跳舞助興。(路加福音15:25)由此可見,聖經並沒有譴責跳舞本身。可是,它確曾警告人要提防舞蹈所挑起的錯誤慾望和思想,因為有某些舞蹈可能是不大正派,甚至會危害人靈性的健康。(歌羅西書3:5)自古以來,有些舞蹈往往描繪性愛,而且更被人利用來達成奸狡的目的。——可參閱馬太福音14:3-11。
我們的大仇敵魔鬼撒但深知,性感的舞姿加上不正當的思想,可以成為他手上有力的武器。(可參閱雅各書1:14,15。)他清楚知道,性感的動作可以刺激人的情慾;並且可以挑起人一些不道德的思想。使徒保羅警告我們,撒但決心要迷惑我們,使我們「的思想……腐化,失去應該歸於基督的誠懇貞節」。(哥林多後書11:3)要是我們觀看或參與一些不正派的舞蹈,以致讓自己的頭腦受不道德的思想影響,試想想魔鬼會是多麼歡喜!此外,要是我們放縱自己的情慾,並且由於行為不檢而失足跌倒,他就更揚揚得意了。以往他也曾利用動作和舞蹈來達成這個目的。——可參閱出埃及記32:6,17-19。
正當或不正當——怎樣衡量
總而言之,不論是集體舞蹈還是個人舞蹈,如果使你產生不潔的思想,即使其他人沒有同樣感覺,那都是有害的了。
有些人認為,有許多現代舞,跳舞的雙方根本不會有身體的接觸。可是,難題僅在於身體接觸本身嗎?《大英百科全書》綜述這件事時指出,「跳舞時互相擁抱所帶來的身體歡娛,跟凝視舞伴而在不知不覺間產生性幻想,結果都是一樣的。」在婚姻以外「對舞伴產生性幻想」是明智的嗎?這跟耶穌的話完全背道而馳,他說:「我告訴你們,凡不斷望著女子而對她起慾念的,心裡已經跟她通姦了。」——馬太福音5:28。
不論你是否會選擇跳舞,考慮一下以下的問題有助你作出明智的決定。舞蹈的目的何在?別人對這種舞蹈有什麼看法?舞蹈的動作強調什麼?它會引發我怎樣的思想和情緒?它會使我的舞伴或旁觀者產生什麼慾念?事實上,不論其他人怎樣行,人總應當順從良心的指示去行,像本文起頭提到的年輕丈夫一般。
聖經指出,創造主想我們從一些節奏優美,高雅動人的美事尋得快樂。不錯,在享受跳舞的樂趣之餘,務要緊記一件事,你跳舞時,你的身體是會發言的。請記得保羅在腓立比書4:8的指引:「任何真實的事,任何要莊重對待的事,任何正義的事,任何貞潔的事,任何可喜愛的事,任何可稱道的事,無論有什麼美德,無論有什麼值得讚美的,這些事你們都要繼續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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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ture Fund/Courtesy, Museum of Fine Arts, Bos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