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問……
為什麼他們偏愛哥哥不愛我?
「我的弟妹越是頑皮,父母就越關心他們。我素來聽話,反而被人視作理所當然。」——18歲的凱恩說。a
「爸媽對姊姊和弟弟寵愛有加,我則常要挨罵。如果姊弟們也不時受父母責罰,我就不會憤憤不平了。」——15歲的露芙說。
「哥哥姊姊很會討爸媽的歡心,特權多多。」——13歲的比爾說。
我們人人自出娘胎,總望父母對自己關懷愛護。如果事與願違,我們難免會感到憤懣和受挫。如果父母偏愛我們的兄弟姊妹,是因為他們是長兄幼子、是最守規矩的,甚至是最愛搗蛋的話,則更令人泄氣。這時,你也許跟大衛有同感,他寫道:「我被人忘記,如同死人,無人記念;我好像破碎的器皿。」——詩篇31:12。
同胞兄弟得寵,自己卻備受冷落,固然很不是味兒。然而,這表示你的父母不愛你嗎?絕不然。有時,家中某個成員特別受人賞識,也許是因為他才華出眾、性格爽朗。11歲的肯尼特說:「我弟弟阿瑟讀三年級,可是已被老師編進五年級的樂隊去。他數學挺好,運動又棒,學科成績全屬甲等。我知道別人對他另眼相看,不過我沒有嫉妒他。如果有的話,也只是一點點罷了。」
此外,長子和幼子也許在家裡集寵愛於一身。聖經描述約瑟說:「以色列原來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生的。」(創世記37:3,4)18歲的托德認為哥哥因為是長子,所以處處受父母優待。他說:「有一次,我應學校課題研究所需,要找出自己最愛的嬰兒照片。我找來找去,發覺自己的嬰兒照片才得幾幀,可是哥哥的照片卻多不勝數;我心裡好一陣迷惑不解。」
有時,父母花在我們身上的時間有限,也許是因為家中某成員正身處窘境,父母需要全力協助解困。現年22歲的卡桑德拉說:「我16歲那年,哥哥就事奉耶和華一事舉棋不定,深感困擾,爸媽全副精神只集中在他身上。我當時不諒解父母的苦心,認為他們一點也不關心我。我又惱又怒,感覺被人遺棄。」
父母為什麼偏心?
然而,問題關鍵也許乾乾脆脆就是父母確實對某些兒女有所偏愛。一個母親承認說:「小女兒冰雪聰明,我和丈夫為她感到自豪,因而令兒子波勒鬱鬱不樂。有一次,他毫不諱言地對我們說:『莉絲每次開口說話,你和爸爸就立即互換眼神。』起初我們還不知道波勒的意思,後來才明白他是說,每逢小女兒說些什麼,我和丈夫就會流露出讚賞欣悅的眼神,四目交投。被他一言驚醒,我們自此也極力避免重蹈覆轍。」
可是,父母究竟為什麼偏心呢?他們自己成長的歷程也許是原因之一。舉個例,為人母者本身若是幼女,跟家中的幼子幼女就特別有共鳴,不知不覺間對他有所偏愛。另一方面,孩子若跟父母一方性情相近,興趣相同,兩者感情自然特別親密。請留意以撒和利百加對他們兩個孿生兒子雅各和以掃看法怎樣迥異,聖經報導說:「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創世記25:27,28。
那麼,父母若行事偏袒,你應該怎樣做呢?b也許你應該平心靜氣,用不帶指責的口吻說出自己的感受。(箴言15:22)要以尊重的態度聽聽父母的回應,也許你能學會從父母的角度去看事情;說不定有助你消解心中抑鬱。(箴言19:11)一個十來歲的女孩子說:「母親疼愛哥哥,我心裡總覺酸溜溜的。後來她告訴我,哥哥很像爸爸,所以她特別疼他。我和媽媽相似,爸爸也跟我特別親密。同樣,我和母親因為性情相近,較易激怒對方。爸爸跟哥哥的情形也一樣。媽媽這麼一說,我仍然有點不開心,但接受現實就來得容易多了。」
不同待遇就是不公不正嗎?
那麼,父母為什麼不能對所有兒女都大公無私,一視同仁呢?現年18歲的貝思說:「我13歲的時候,認為爸媽待我應該像待弟弟一樣。可惜事與願違,受責罵的總是我,受寵愛的總是他。他還可以常常跟爸爸一起修理汽車。簡直太不公平了!」
可是,不同的待遇不一定就是不公不正。請想想耶穌對待使徒的方式。毫無疑問,他深愛十二使徒中的每一位,可是,只有其中三位使徒有特權目擊耶穌復活崖魯女兒及改變形貌的奇跡。(馬太福音17:1;馬可福音5:37)此外,耶穌跟使徒約翰的關係也特別密切。(約翰福音13:23;19:26;20:2;21:7,20)這樣,耶穌對待使徒的方式有所不同嗎?顯然有。這有任何不公不正之處嗎?絕沒有。即使耶穌特別喜愛某幾位使徒,他卻沒有漠視其他使徒的需要。——馬可福音6:31-34。
同樣,你的同胞兄弟也許因為某方面的才智、性格或需要而特別受父母愛護關懷。顯然,這種情形也許令你感覺難受。然而,問題是:父母因此忽略你的需要嗎?你若向父母尋求協助、忠告或扶持,他們樂於幫忙嗎?若然,你能說他們行事有欠公允嗎?聖經說我們應該「[按各人]需要」對待各人。(羅馬書12:13)既然你和其他兄弟姊妹的需要各有不同,你的父母也顯然無法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對待你們。
上文提及的貝思現在明白,相同待遇不就是公平,公平不一定就要待遇相同。她說:「弟弟和我既然是兩個人,父母應該用不同方式對待我們才對。回想起來,我連這麼一個簡單道理也看不出來,真難以想像。也許這就是自己當時少不更事,觀點不同的緣故吧!」
要有辨識力
不錯,你對自己的處境有什麼反應,大大在乎你的「觀點與角度」。即如有色眼鏡能改變物體原來的顏色,人的感情也能渲染事實的真相。由於我們對父母的關懷和讚許渴求殷切,所以特別容易感情用事。研究員史提芬·班克和米高·卡恩寫道:「即使父母能人所不能,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對待性格不同的兒女,兒女仍然會埋怨父母有所偏愛。」
舉個例,請重新考慮上文提及的三個青年人。光聽他們的心聲,你也許覺得他們的怨言不無理由;可是你知道嗎,他們三個是親生的兄弟姊妹哩!不錯,他們不約而同認為父母偏愛家中某些成員,自己卻備受忽略!這就是說,我們的觀點是時有偏差的。箴言17:27說:「[有辨識力的]心平氣和。」(《新譯》)辨識力是指人懂得以現實、客觀的眼光去權衡輕重,而非感情用事。你若有辨識力,就能看出父母對待你們的方式即使不一樣,他們卻總是以兒女福利為念的!明白這一點也許有助你消解心中的怨憤。
然而,你的父母若真的沒有向你表現適當關注又怎樣呢?你可以做些什麼呢?《儆醒!》以後會發表文章探討這個問題。
[腳注]
a 名字經過刪改。
b 以後會有文章專題討論偏愛孩子的問題。
[第26頁的圖片]
不同的待遇令人有不公不正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