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偶爾享受一段好時光有什麼不對嗎?
星期五晚上,寶蓮a的習慣是參加基督徒的聚會。雖然她很喜歡在聚會中所聽見的聖經討論,但有時卻感覺不高興,因為這時同學們正在玩得開心。
聚會完畢之後,寶蓮在回家途中會經過當地青年人聚集的地方。她回憶說:「我被那響亮的音樂和忽明忽滅的燈光所吸引,不禁在經過時把鼻子湊近窗門,不勝羨慕地想像他們在裡面必然十分快活。」後來,她想和朋友們一同作樂的慾望變成了她生活上最重要的事。
像寶蓮一樣,你有時也許覺得由於自己是基督徒,你錯過了很多樂趣。你想看朋友們都在討論的電視節目,但父母卻說其中有太多暴力。你想到購物中心去和同學一起消磨時間,但父母卻稱之為「不良的交往」。(哥林多前書15:33,《新世》)你想參加所有同學都會出席的派對,但父母卻不許。
你的同學看來可以隨意出入,參加音樂會或派對至通宵達旦,父母也毫不干涉。你也許發現自己羨慕他們所享的自由。你並不是要做什麼壞事,只是想偶爾享受一段好時光而已。
消遣——上帝的看法
你可以放心,想享受一下生活樂趣並沒有什麼不對。畢竟,耶和華是「快樂的上帝」。(提摩太前書1:11,《新世》)他通過睿智的所羅門說:「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但所羅門接著提出警告說:「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上帝必審問你。」——傳道書11:9,10。
知道上帝要你對自己的行動負責使你對娛樂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上帝並不反對人享受一段好時光,但他卻不喜歡人『愛享樂』——僅為了下一段好時光而活。(提摩太後書3:1,4,《新世》)何以故呢?請想想所羅門王。他擁有巨量的貨物資財,嘗盡人生種種可以想像的享樂。他說:「凡我眼所求的,我沒有留下不給它的;我心所樂的,我沒有禁止不享受的。」結果如何?「誰知都是虛空,都是捕風。」(傳道書2:10,11)不錯,上帝知道你若一生追求享樂,最後只會為你帶來空虛和挫折而已。
上帝也要求你避免各種不潔的行為,例如吸毒和婚前性關係。(哥林多後書7:1)可是,青少年為了尋歡作樂而做的許多事情可以把他們引入網羅。例如,一位少女參加沒有成年人在場監管的同學聯歡會。她回憶說:「唱機傳出強勁的音樂,各人縱情跳舞,享受可口的點心和飲品,大家喧嘩大笑。」然後,「有人拿出大麻來。接著大家縱情痛飲,逐漸進入瘋狂狀態。」結果她犯了性不道德。少女承認說:「自此之後,我一直感到痛苦沮喪。」既沒有成年人在場監管,這些集會很容易變成「狂野的派對」或狂歡作樂的場合!——加拉太書5:21。
難怪你的父母對於你怎樣消磨空閒時間十分關注,也許禁止你到某些場所或與某些人交往。他們懷有什麼動機?為要幫助你聽從上帝的警告:「你當從心中除掉愁煩,從肉體克去邪惡;因為一生的開端和幼年之時,都是虛空的。」——傳道書11:10。
你羨慕縱情作樂的人嗎?
青年人很容易忘記這一切而開始羨慕有些同輩看來享有的自由。後來寶蓮停止參加基督徒的聚會,轉而跟一群縱情作樂的人來往。她回憶說:「我發現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正是我曾經受過警告不可以做的。」她尋歡作樂的結果使她被捕送入問題少女懲教所!
許久之前,詩篇第73篇的執筆者曾經有過寶蓮的想法。他承認說:「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他甚至開始懷疑按照正義原則而生活是否有價值。他說:「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但後來他卻醒悟過來而清楚看出:惡人其實『站在滑地』,行將陷入災禍中!——詩篇73:3,13,18。
寶蓮吃過苦頭才學得這個教訓。她沉迷於世俗的享樂一段時期之後,毅然在生活上作出急劇轉變以期復得上帝的嘉許。你毋須經歷逮捕,染上性傳染病或忍受毒癮發作的痛苦之後,才意識到享受一段『好時光』可能要你付出極為高昂的代價。青年人有許多富於造就的有益方法去享受生活樂趣而毋須冒這樣的危險。有些什麼方法?
有益的好時光
對美國青年所作的一項調查顯示,年輕人「喜歡偶爾全家一起旅行和活動」。全家一起做事不但饒有趣味,而且可以使家庭更團結。
這並不是說僅一起看電視而已。派多魯賓杜(Anthony Pietropinto)博士說:「看電視的難題是,雖然與別人一起觀看,但基本上說來其實是單獨的活動。……然而,其他消遣如戶內遊戲、戶外運動、弄菜娛客、手藝工作和朗誦等,卻能提供較大的機會去彼此溝通、合作和增加知識;這些活動遠勝於現代家庭只是被動地一味看電視。」身為7位兒女之父的約翰說:『只要全家人一起做,甚至清潔庭院或粉刷房屋也可以是樂趣。』
如果你的家人尚未一起做這些事,你大可以主動向父母提出建議。試想出一些富於趣味和令人興奮的活動,例如家庭旅行或計劃等。
可是,你毋須總是跟別人一起才有樂趣。一位名叫瑪麗的少女很小心留意自己的交往,並且學會了享受獨處的樂趣。她說:「我彈鋼琴和拉小提琴,花點時間練習音樂。」另一位名叫梅莉莎的少女則說:「我有時以寫故事或寫詩自娛。」你也可以學會善用時間,培養例如讀書、做木工、彈奏樂器等有益技能。這些都是富於成果的活動。
基督徒的聚集交往
不時與朋友聚集交往也是賞心樂事。在許多地方,有為數不少的有益活動可以享受。在北美洲,玩保齡球、溜冰、騎腳踏車、打棒球和玩籃球等都是深受歡迎的活動。你也可以擴大活動範圍,到博物館或動物園去參觀。不錯,僅是與基督徒青年同工聚集一起,聽聽唱片或觀看有益的電視節目也是樂趣。
你甚至可以請父母幫助你計劃一個較正式的集會。你可以安排各種不同的活動——例如集體遊戲和合唱詩歌等——使場合生動有趣。你若有些朋友懂得彈奏樂器,你也許能夠說服他們表演一下。可口的食物會使集會生色不少。但毋須過於精緻或昂貴。有時來賓可以帶點食物來。
附近有公園或戶外場地可供球類或游泳等活動嗎?何不計劃一次野餐?照樣,各個家庭可以自攜食物而不致在經濟上使任何人負擔過重。
適中乃是活動的要訣。音樂不必震耳欲聾才算是享受;跳舞也不必狂野或性感才是樂趣。照樣,戶外遊戲也毋須彼此劇烈競爭才玩得開心。可是,一位家長報導說:「有時,有些孩子彼此爭辯,甚至幾乎動武。」因此要聽從聖經的勸告避免『彼此爭競』,這樣各種消遣活動才會繼續為你帶來樂趣。——加拉太書5:26。
應該邀請什麼人參加呢?聖經說:「要對整個弟兄團體有愛心。」(彼得前書2:17,《新世》)何必只限於和同輩交往呢?要擴寬你的交往範圍。(可參看哥林多後書6:13,《新世》。)一位家長評論說:「年長的人雖然未必能夠參與某些活動,但卻樂於在場旁觀。」許多時,有成年人在場可以防止場面失去控制。可是,集會自然無法邀請「整個弟兄團體」參加。再者,人數較少的聚集會較易於控制。
基督徒的集會也使人有機會在靈性上彼此造就。誠然,有些青年認為加入屬靈的事會減少集會的樂趣。一位基督徒男孩埋怨說:「我們的集會老是,『坐下來,拿出聖經,玩聖經遊戲。』」可是,詩篇執筆者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這人便為[快樂]。」(詩篇1:1,2)因此,以聖經為中心的討論——甚或遊戲——可以予人頗大的樂趣。也許你只需增加自己的聖經知識便能夠更充分地參與。
另一個好主意是請幾個人敘述他們成為基督徒的經過。或者請人講述一些幽默的軼事以資助興。我們時常可以從這些軼事學得寶貴的教訓。聚集交往時,你甚至可以根據本書的幾章作有趣的集體討論。
在消遣方面保持平衡!
耶穌基督無疑知道怎樣偶爾享受一段好時光。聖經報導他曾在迦拿參加婚筵。宴會中有佳肴、音樂、舞蹈和富於造就的交往。耶穌甚至施行奇跡供應美酒助興!——約翰福音2:3-11。
但耶穌的生活絕不是一連串無休止的宴樂。他將大部分時間用來從事屬靈的工作,教導人認識上帝的旨意。他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約翰福音4:34)遵行上帝的旨意比暫時的消遣為耶穌帶來長久得多的樂趣。今日,『在主裡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哥林多前書15:58;馬太福音24:14)可是,如果你有時感到需要娛樂,就應當以平衡、有益的方式去享受。正如一位作家說:「人生不能老是充滿活動和興奮——這樣會使你筋疲力竭!」
[腳注]
a 並非真名。
供討論的問題
◻ 何以有些基督徒青年羨慕世俗的青年?你曾有這樣的感覺嗎?
◻ 關於行為,上帝向青年人提出什麼警告?這件事應當對他們所選擇的消遣有什麼影響?
◻ 為什麼羨慕那些行事與上帝的律法和原則相背的青年人是愚蠢的?
◻ 有些什麼方法可以(1)與家人,(2)獨自,(3)與基督徒同工,享受有益的消遣?
◻ 在消遣方面,耶穌基督怎樣立下平衡的榜樣?
[第297頁的精選語句]
「我被那響亮的音樂和忽明忽滅的燈光所吸引,不禁在經過時把鼻子湊近窗門,不勝羨慕地想像他們在裡面必然十分快活」
[第302頁的精選語句]
「有人拿出大麻來。接著大家縱情痛飲,逐漸進入瘋狂狀態」
[第299頁的圖片]
跟從聖經原則的青年人真的錯過了一段好時光嗎?
[第300頁的圖片]
培養一種嗜好乃是消磨空閒時間的有益方法之一
[第301頁的圖片]
你若安排各種活動及邀請不同年紀的人參加,基督徒的集會便會更有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