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拿尼亞
(Ananias)〔希伯來語「哈拿尼雅」的希臘語形態,意思是:耶和華已經施恩;耶和華已經表明是有恩典的〕
1.耶路撒冷的早期基督徒會眾的成員之一。公元33年的五旬節之後,從外地來的信徒有些留在耶路撒冷傳講主道。為了照顧這些信徒的物質需要,會眾成員互相幫助,凡物共享。他們賣了田地房產,把賣得的錢捐出來,充當公款,用來維持信徒的生活。(徒4:34-37)亞拿尼亞也賣了田產,只捐出所得的一部分錢,卻謊稱已捐出全部,他妻子也知道這件事。他們這樣做無疑是想得到會眾的讚賞和尊敬。可是,彼得受聖靈啟示識破亞拿尼亞的謊言,嚴厲譴責他存心「瞞騙聖靈」,「瞞騙上帝」。亞拿尼亞隨即倒地身亡。大約三小時後,把他抬出去埋葬的人回來了,發現他的妻子撒非拉也因為串通裝假而死於非命。(徒5:1-10)
2.大馬士革的基督徒。掃羅歸信之後,亞拿尼亞在異象中看見耶穌,主把掃羅的名字和住址告訴他,吩咐他去找這個人。亞拿尼亞起初有點猶豫,因為知道掃羅曾猛烈迫害基督徒。後來亞拿尼亞遵囑去見掃羅,使他復明,並告訴掃羅,他已蒙召去為上帝作見證,並安排掃羅受浸。之後,掃羅(保羅)在敵對的猶太人面前申辯,提及亞拿尼亞時,說他是個「謹守律法的虔誠人,住在大馬士革的猶太人全都讚賞他」。亞拿尼亞是個基督徒,卻深受猶太人敬重,可見他實在德高望重。(徒9:10-18;22:12-16)
3.內德巴埃烏斯的兒子;約於公元48至58年間擔任猶太大祭司,由哈爾基斯王希律(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兄弟)任命。(《猶太古史》,約瑟夫斯著,第20卷103節[5章2段])公元52年,由於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之間的糾紛,亞拿尼亞被送到羅馬受審,但皇帝克勞狄一世判他無罪。
公元56年左右,保羅在公議會(猶太最高法庭)受審時,亞拿尼亞是主審,他吩咐人打保羅的嘴巴。保羅即時預告上帝必定會為這宗惡行施行報應,並稱亞拿尼亞為「粉飾的牆」。有人指責保羅不該對大祭司出言不遜,保羅為自己辯解,說他不知道下令打他的人原來是大祭司,還引用出埃及記22:28的經文,說自己應該表現適當的尊重。有人認為,保羅說不知道下令打他的人原來是大祭司,可能是說不知道亞拿尼亞從羅馬回來後是否仍擔任大祭司一職,但這個見解並沒有充分根據。這件事很可能只是進一步表明,保羅的視力實在很差,就如其他經文所提及的一樣。亞拿尼亞吩咐人打保羅時,也許他說的話不多,或者說的時候情緒很激動,以致保羅認不出說話的人是誰。(徒23:2-5)
公議會的審訊結束後,亞拿尼亞帶著幾個長老和一個雄辯家前往凱撒里亞,向總督腓力斯控告保羅。(徒24:1)此後,聖經就再沒有提及他了。根據世俗歷史,亞拿尼亞為人高傲自大,殘暴不仁,擔任大祭司期間和被革職之後,都貪得無厭。猶太人於公元66至70年間反叛羅馬人,在叛亂初期,亞拿尼亞由於跟羅馬政府合作而被猶太人仇視和追殺。他躲在一條輸水道裡,結果還是被人發現並殺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