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瑪列
(Gamaliel)〔意思可能是:上帝所賜的獎賞(應得回報)〕
1.瑪拿西人比達肅的兒子;部族首領。(民1:10,16)耶和華選召了十二個首領去協助摩西和亞倫數算以色列人,迦瑪列是其中之一。凡男丁滿了二十歲,能上陣作戰的,他們都要統計。(民1:1-4,10)迦瑪列率領瑪拿西部族的軍兵,屬於由以法蓮部族統領的三族一隊。(民2:18,20;10:23)聖幕建立起來之後,各部族首領遵照耶和華的吩咐獻禮物,用來辦理會幕的事務。為壇舉行啟用禮的時候,迦瑪列在第八天獻禮物。(民7:1-5,10,11,54-59)
2.公議會(猶太最高法庭)的成員;法利賽派的人;律法導師。使徒保羅曾在迦瑪列腳前受教育,按祖先嚴格的律法蒙訓誨。(徒5:34;22:3)學者大都認為,這個迦瑪列就是深受民眾所敬重的長老迦瑪列,是首位獲「拉班」頭銜的人。「拉班」這頭銜甚至比「拉比」更尊榮。《密西拿》中的《疑妻行淫》9:15論及這位迦瑪列說:「拉班老迦瑪列一去世,律法的榮耀就隨之而逝,純潔和節制也不復存在。」(譯自H.丹比的英譯本)迦瑪列看來頭腦開明,毫不偏激,從他在公議會上就彼得和其餘的使徒受審提出忠告一事足以見之。迦瑪列引證以往的事例,說明不干預使徒的工作才是明智之舉,然後補充說:「他們所謀所做的,如果出於人,就必被推翻;如果出於上帝,你們就必不能推翻他們,只怕你們其實攻擊上帝了。」(徒5: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