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突 (Hattush) 1.祭司首領。這人於公元前537年隨同所羅巴伯從巴比倫返回故鄉。(尼12:1,2,7) 2.示瑪雅的兒子;大衛的後代,是通過所羅門衍生的。(代上3:1,10,22) 3.大衛的子孫;宗族首領。這人於公元前468年跟以斯拉一起回到耶路撒冷。(拉8:1,2)跟本條2可能是同一個人。 4.哈沙尼雅的兒子。在尼希米的日子,這人參與修復耶路撒冷的城牆。(尼3:10) 5.祭司或一個祭司的祖先。尼希米做省長期間,這人蓋印確認「信實的約」。(尼9:38;1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