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陀法
(Netophah)〔詞根的意思是:滴淌;落下〕,尼陀法人(Netophathites)
猶大地的一個小村莊,住在那裡的叫尼陀法人。尼陀法可能位於伯利恆東南偏南約4公里(2.5英里)的希爾拜貝法盧。聖經提到尼陀法時多指當地的居民,看來尼陀法人跟伯利恆人有血緣關係。(代上2:54)
大衛手下的勇士瑪哈萊和希立(希玳)是尼陀法人,他們倆都是分隊的將領。(撒下23:8,28,29;代上11:26,30;27:13,15)猶大國的人民被擄到巴比倫後,有些尼陀法人留在猶大,擁護巴比倫官員基大利。(王下25:23;耶40:8)公元前537年,一些被擄到巴比倫的尼陀法人的子孫,隨眾與所羅巴伯一起回到故鄉。(拉2:1,2,22;尼7:26)耶路撒冷的城牆重建完畢,前來參加落成典禮的利未人中,有些住在尼陀法人的村莊裡。(代上9:14,16;尼12: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