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蘭
(Paran)
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前在遼闊的曠野流浪了三十八年左右,帕蘭佔了這片曠野的大部分地方。(民10:11,12;申2:14)帕蘭曠野位於西奈半島的中部和東北部,沒有固定的邊界。東面是大裂谷的一部分,叫做亞拉巴谷,另外還有亞喀巴灣;南面是西奈曠野;西南面是遜曠野;西北面和北面是以倘曠野和書珥曠野。東北面朝死海的方向,帕蘭曠野跟津曠野接壤,又或者津曠野位於帕蘭曠野之內。帕蘭曠野可能一直延伸到猶大山區附近的別示巴。(撒上25:1,2)
帕蘭曠野大部分是崎嶇不平的石灰岩山區,有些地形類似高原,中部海拔約在600到750米(2000到2500英尺)之間。(申33:2;另見哈3:3)申命記1:1,19和8:15所提到的「遼闊可畏的曠野」,其中包括了帕蘭曠野。這個地區很荒涼,地面鋪滿砂礫,除了在短暫的雨季,其他時候都寸草不生。水泉很少,相隔的距離也很遠。在這種惡劣的條件下,以色列國族(人口也許多達300萬)在曠野流浪多年,他們得完全依靠耶和華施行神跡供應食物和水,才能活下去。(出16:1,4,12-15,35;申2:7;8:15,16)
聖經第一次提到帕蘭曠野看來是在羅得的日子,當時基度勞瑪和同盟的王在死海和以東附近擊敗了幾個城的王,直到南面的伊勒帕蘭。(創14:4-6)後來,以實瑪利被父親亞伯拉罕遣走,在帕蘭曠野住下來,主要以打獵為生。(創21:20,21)
不過,聖經主要在以色列人流浪曠野期間,才常常提到帕蘭。以色列人離開西奈山後,在他貝拉和基博羅哈他瓦安營,然後在帕蘭南面邊界的哈洗錄安營,之後向北往加低斯巴尼亞去。(民10:12,33;11:3,34,35;12:16)以色列人進入帕蘭曠野後不久,十二個探子奉命前去窺探迦南地。(民13:3,26)他們回來後,當中大多數人報惡信,結果耶和華決定讓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更長的時間,直到已登記的人中所有埋怨上帝的都死去為止。(民13:31-33;14:20-34)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至進入應許之地之前,在曠野流浪了四十年,其間安營的地方大都在帕蘭曠野。(民33:1-49)
根據希臘語《七十子譯本》,撒母耳去世並埋葬後,大衛就到瑪安曠野去。可是,馬所拉文本、敘利亞語《伯西托本聖經》和《通俗拉丁文本聖經》都說他到了帕蘭曠野。(撒上25:1)大衛作王後,跟以東交戰,年幼的以東王子哈達德跟父親的幾個僕人一起逃到埃及去。他們經過帕蘭時,當地有些人跟隨了他們。(王上11: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