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
(Secretary)
多指精於抄寫和筆錄的官員。希伯來語so·pherʹ(索費)也譯做「抄經士」和「抄寫員」。
以色列國中曾有「王的書記」或「書記」這個職銜;書記不但官高位顯,而且深受國王信任。(代下24:11;王下19:2)書記不只是負責文書工作的抄經士,也不只是抄寫律法書的人。(士5:14;尼13:13;另見撒下8:15-18;20:23-26;見抄寫員;抄經士,文書)王的書記有時要管理財政(王下12:10,11),代表國王發言,有點像現在的外務大臣(賽36:2-4,22;37:2,3)。所羅門王統治期間,就曾委任兩位「首領」當書記。(王上4:2,3;另見代下26:11;34:13)
除了「王的書記」以外,聖經也提過「軍長書記」(王下25:19;耶52:25)和「利未人的書記」(代上24:6)。巴錄是耶利米的書記,負責筆錄耶利米口授的話。(耶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