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
(Skin)
人或動物身體表面包在肌肉外部的組織。皮膚被歸類為一種器官,實際上也能發揮很多功用,保障身體健康,比如保護身體、調節體溫和排泄廢物等。
聖經談及皮膚病(利13:1-46;21:20;申28:27),又提及疾病侵害皮膚,使皮膚壞死脫落(伯7:5;30:30;哀4:8;5:10)。
摩西律法規定,贖罪祭祭牲的皮要拿到以色列人營外或耶路撒冷城門外燒掉。(出29:14;利4:11,12;8:17;9:11;16:27;來13:11)祭司為人獻全燒祭,祭牲的皮要歸給獻祭的祭司。(利7:8)
亞當和夏娃犯罪後,耶和華用獸皮做衣服給他們蔽體。(創3:21)上帝的一些僕人,特別是一些先知(王下1:8),包括一些假先知(亞13:4),也穿毛皮衣。動物的皮也用來做皮鞋(結16:3,10)、袋子(撒上17:40)和裝水、奶、酒的皮袋(創21:14;書9:13;士4:19;太9:17),以及鼓面,也可能做neʹvel(內貝),即弦琴的共鳴箱(賽5:12)。獸皮還用來做聖幕的蓋。(出25:2,5;26:14;35:7,23;36:19)
綿羊、山羊或牛犢的皮也用來做紙。(見皮卷)
用做比喻 論到約伯,撒但對耶和華說:「人以皮換皮,寧願捨棄一切來換取自己的性命。」(伯2:4)魔鬼在這裡質疑人的忠義,聲稱約伯一旦身體受到傷害,就會咒罵上帝。
約伯說:「我只剩牙皮,險死還生。」(伯19:20)對於這節經文,有些譯者有不同的譯法,這些譯法卻要調整希伯來原文。近年來科學家借助於顯微鏡,有了一些新發現,但看來沒有必要根據這些近期的發現去理解約伯的話。牙齒看來是沒有皮的,約伯說自己只剩牙皮,險死還生,看來只是說自己逃過大難,一無所有,或者幾乎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