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來幸福的試驗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
1.為什麼說這世界的繁榮是動搖不定的?
昌盛繁榮是不會沒有理由而存在的。一件事若是真正的昌盛繁榮,它一定有個穩固的基礎。物質方面的繁榮是這樣;靈性方面的繁榮亦如是。很久以來一心追求世俗的物質財富的人都一直企圖為他們所謀得的物質財富打下一個穩固的基礎,以求長久保持他們的繁榮;他們聘用了世上最有才幹的人才幫助他們達到這目的,但他們的繁榮仍然是非常動搖不定,因此他們時常都在恐懼之中,緊張和不安地期待着週期性的不景氣來臨。所以會如此的緣因很簡單。他們所享有的繁榮是一種自私的單方面的繁榮,只倚賴這世界的智慧去維持。對於真正恆久的繁榮的來源和基礎他們都完全忽視了。
2.真正的物質繁榮以什麼為基礎?這真理可以由什麼事實證明?
2 我們現在所說的話乍聽起來也許奇怪,但鑒於這世界所經歷的許多次經濟衰落以及目前繁榮的不穩,崇尚物質的人根本沒有反駁的根據,而且也不能證明我們的話不確。真正的物質繁榮是以屬靈的繁榮為基礎的,這個真理可以由一件事實證明,即恆久的繁榮的一個來源就是宇宙中最富足最快樂的人物,這位人物曾說:「創造諸天,舖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舖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上帝耶和華,他如此說,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以賽亞書42:5,8)他雖然是個靈體,卻是一切物質的創造者。一切物質都是屬於他的。一切物質的產生都是他所控制的。由此可見所有真正恆久的物質繁榮都來自一個屬靈的始源。屬靈的繁榮就是指我們在和耶和華上帝的關係上順利增進。
3.偉大屬靈的繁榮之源將什麼繁榮置於首位?為什麼?
3 耶和華這偉大屬靈的繁榮之源將屬靈的繁榮置於物質的繁榮之先,因為前者乃是後者的基礎。在著名的「登山實訓」中,上帝的愛子耶穌基督很清楚地表明這件事實:「不要憂慮說:『吃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1-33)追求物質的繁榮或者能夠使你長期或短期享受地上的許多繁華富足,但追求屬靈的繁榮卻能夠使你在一個繁榮而無窮的世界裏享有無窮的生命,永遠和那不朽的昌盛之源耶和華上帝共處。
4.在過去和今日有什麼例子向我們證實這點?
4 不但耶穌的話向我們證實這點,在過去和今日都有一個國家可以作為例證。過去的例證就是巴勒斯坦地方的以色列國。今日的例證則是由受了聖靈所膏的耶和華見證人組成的「聖潔的國度」。(以賽亞書66:8;彼得前書2:9)耶和華見證人是個繁榮的例證麼?不錯,在屬靈方面。但他們在普世所受的仇視和迫害又如何呢?那是和屬靈的繁榮一起的,因為耶穌說過:「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馬可福音10:29,30。
5.什麼預言預示到耶和華見證人今日所享的繁榮?採用這預言所提出的方法需要什麼?
5 上帝向古以色列人所作的一個預言有預示到今日耶和華見證人所享的繁榮。這預言說明了獲致真正的繁榮的方法。這方法是和俗世所採用的方法完全相反的,所以實行時需要勇氣,信心和毅力,同時也帶來一個考驗。但這試驗能夠證明上帝的方法是對的,並且為採用這方法的人帶來一項令人心滿意足的幸福。說明這方法的預言是上帝在二千四百年前通過希伯來先知瑪拉基而作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
為什麼要作試驗
6.瑪拉基之日的以色列人為什麼在物質上未能繁榮?
6 為什麼萬軍之主耶和華要人試驗他呢?瑪拉基的預言將原因表明得很清楚。原因就是當時公元前第五世紀的以色列族在靈性上並不健康。一個充滿了盜賊的國家可能在靈性上健康嗎,尤其是當這國家所充滿的竟是些搶奪上帝之物的人?對上帝失信背約的人能夠興旺嗎?絕不能,因為他們正好和一切昌盛繁榮之源作對。因此由於他們在靈性上的貧乏,他們連帶地在物質上也不能繁榮。耶和華這偉大的繁榮之神希望見到他們能夠按他和他們所立的約,在物質上富裕起來。但他們必須先盡他們在約法中的義務才成。請注意為什麼獨一永生而真實的上帝將他們稱為盜賊之國,並且籲請他們改過自新:
7.耶和華籲請以色列人改變什麼惡行而歸向他?
7 「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正式的名字是以色列)之子沒有滅亡。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却問說,我們如何纔是轉向呢?人豈可奪取上帝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却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或作,你們都在咒詛着,Ro)。」——瑪拉基書3:6-9。
8.為什麼他們可說是搶奪上帝之物?他們對上帝的祭壇和聖名態度如何?
8 一個國家若和耶和華上帝立了約,有義務要將若干祭物獻給上帝,然而卻自私地拒絕履行義務,不肯將規定的祭品獻上,這國家就是犯了偷竊罪;它搶奪了屬上帝份內之物,因此違背了和上帝所定的約法。約法中規定他們必須將完好無殘疾的牲畜獻在耶和華的壇上,才能蒙他悅納。(利未記22:21)瑪拉基的預言指出,他們當時將瞎眼殘廢瘦弱有病的畜牲獻上而祭司竟加以接受,用來在祭壇上獻給耶和華。聖經將耶和華的祭壇比作一桌筵席,而其上所獻的祭物則有如他的食物。(以西結書41:22;民數記28:2)鑒於這件事實,當時的人民和祭司所為其實是對耶和華的筵席的一種藐視;他們將腐壞了的食物獻給他。他們對他的聖名毫不尊重;他們鄙視他的名。他們沒有榮耀這名。他們絕不能說是「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因此他們所獻的也不能「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當所羅門王在耶路撒冷的摩利亞山上築成第一座聖殿的時候。(瑪拉基書1:6-8,12-14;3:3,4;歷代志下3:1-3;5:1-14;7:1-3)當他們以這種手段欺騙上帝,而一班玩忽職守的祭司表示滿不在乎之際,他們怎能夠希望獲得耶和華上帝在他的約裏應許只賜給忠心感恩的信徒的種種幸福呢?
9.因此他們招致到些什麼?什麼情形將這點表明出來?
9 非但沒有獲得應許的幸福,他們反而招致了上帝在約中警告過他們的咒詛。由於蝗虫和其他害蟲的肆虐,他們田裏的收成大受打擊。他們的萄蔔若非在樹上枯乾了便是未熟便掉下樹來。他們四周的鄰國看來沒有什麼理由將他們稱為一個富裕快樂的國家。因為他們沒有首先追求屬靈方面的繁榮,他們連帶地不能享有物質上的繁榮。
10.上帝使猶太人重返故土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古列王的行動如何表明這點?
10 當時的以色列人忘記了上帝在公元前537年將他們從巴比倫拯救出來,帶他們重返巴勒斯坦故土的主要目的。上帝使征服巴比倫的波斯王釋放他們,遺送他們返國的主要原因並不是要重新開發荒涼了七十年的猶大地方和耶路撒冷,將一片荒野化作樂土。主要的原因乃是要恢復他們在屬靈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在他所揀選的地方重建聖殿,以便在那裏敬拜他。征服巴比倫的波斯王古列在他登位後的第一年頒發了一項命令,其中對他之所以釋放猶大人的原因有所說明:「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在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猶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殿。(只有他是上帝)願上帝與這人同在。』」(以斯拉記1:1-8)當時沒有還鄉的猶太人都慷慨捐輸去資助耶路撒冷的建殿工作和回國建殿的猶太餘民。古列王並且將尼布甲尼撒王在毀滅耶路撒冷的第一個聖殿時所掠去的殿中器皿交還給餘民。因此以色列人在靈性上的復興帶來了他們在故土物質上的復興。這是毫無疑問的。
11.猶太人回國後便開始什麼工作?他們忽略這工作帶來什麼後果?當他們完成這工作時有一個什麼問題產生?
11 他們一回到耶路撒冷之後便立刻開始實現他們回國的主要目的。他們重建起耶和華的祭壇——即他殿裏的筵席,並在第一間聖殿的故址上打下第二間聖殿的基礎。但當外界的仇敵起來干預時,建殿的工作便停頓了。他們這樣毫無信心地忽略了耶和華的殿宇帶來什麼後果呢?在聖殿停建的十六年期間,他們不能獲得物質上的繁榮,更不用說靈性上的繁榮了。後來哈該和撒迦利亞先知將這件事實向他們指出。他們於是不顧敵人的反對,毅然恢復建殿工作。因此耶和華亦守信地再度賜給他們物質上的繁榮。到公元前516年,聖殿全部落成了。於是他們又再度有了耶和華的聖殿和在其中主持祭禮的祭司,祭司的助手利未族人以及在聖殿中操各種賤役,稱為尼提寧(Nethinim)的外邦人。他們會不會繼續把屬靈的事物置於首位,明白屬靈的事物是先於物質的,而物質的繁榮是賴於屬靈的繁榮的呢?在猶太總督所羅巴伯和大祭司約書亞治理的期間他們的確做到這地步。
12.所羅巴伯和約書亞去世後他們變成怎樣?他們的這種情形扼殺了什麼?
12 但當這些以屬靈的事物為念的忠心人士去世後,以色列人便開始逐漸忘記崇奉耶和華給他們帶來的種種幸福了。他們的心傾向於物質方面。他們變成了祟尚物質的人。他們的物質至上的思想扼殺了他們的靈性。他們以為犧牲靈性的健康去追求物質的財富會增加他們在物質上的繁榮。結果正相反!他們崇尚物質的思想同時扼殺了他們在物質上的繁榮,因為這種思想根本忽視了繁榮的根源所在。耶和華上帝絕不會祝助物質至上的思想。反之,這種愚昧是他所深惡痛絕而咒詛的。
13.為什麼我們在今日應該考查一下古時所留下的鑑戒?
13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使徒保羅這樣說,而他亦引證到瑪拉基的預言(哥林多前書10:6,11及羅馬書15:4)因此我們必須研究一下這些古代的鑑戒,看它們如何適用於今日我們身上,因為自1914年以來我們即已生活在現今這事物制度的「末期」中。自那年起,由世界第一次大戰以及耶穌基督所預言的末世徵象的全部應驗看來,世事的發展已充分證實了這點。
14.瑪拉基警告以色列人誰會來臨?道件事怎樣能夠解釋今日一切宗教所受的嚴明的審訊?
14 另一件事:因為當時以色列人和人所懷的那種自私而忤逆上帝的物質至上思想,瑪拉基先知警告他們主耶和華上帝會由他立約的使者伴同突然來到聖殿中,然後他會審判他們,並且迅速地作見證懲戒一切自稱屬於他但却缺乏信心而崇尚物質的人。(瑪拉基書3:1)耶穌在他的先驅施洗約翰去世之後曾指出,瑪拉基書3:1在他的日子應驗過一次,而這次應驗是對我們今日生活在這預言獲得更大而最後的實現時的人的一個鑑戒。(馬太福音11:10-15;17:10-13)去年六月出版的「你能渡過哈米吉多頓進入上帝的新世界」,(You May Survive Armageddon into God’s New World,英文)一書以及《守望台》雜誌英文十月十五日刊內「耶和華在他的聖殿裏」(Jehovah Is in His Holy Temple)一文證明耶和華已在1918年春季由他立約的使者耶穌基督伴同進入他屬靈的聖殿中。這事實正能夠解釋為什麼今日在耶和華的聖殿裏有一項嚴明的審訊在進行中,將屬於這舊事物制度的一切偽宗教所懷持的虛妄的哲學理論,錯誤的人為傳統和源於鬼魔的道理暴露出來。
15.耶和華在聖殿中的審判從誰開始?為什麼?
15 可是我們要記得,瑪拉基所警告的人就是上帝曾對其說過:「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以賽亞書43:10,12)的同一班人。因此當耶和華在1918年來到他屬靈的聖殿之後,首先受審判的便是耶和華見證人。那時他們因為受世人,特別是牽涉在世界第一次大戰中的各國,加於他們身上的迫逼而大受磨難。特別是在這段時期內,他們陷於一種被俘和流落他鄉的情況中,像古代的以色列人在信奉異教的巴比倫國時一樣。在他們當中存有一種使人墮落和帶來束縛的「對人的恐懼」。這造成對耶和華屬靈的聖殿,即由受他的聖靈所膏的見證人組成的團體,的忽略。在對人的恐懼的束縛下,這些見證人損害了他們自己在靈性上的利益,同時亦影響到其他組成上帝屬靈的聖殿的各份子;他們忽略了上帝交付給他們的工作。聖經曾對他們說:「豈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若有人毀壞上帝的殿,上帝必要毀壞那人,因為上帝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哥林多前書3:16,17)但當時聖殿階級在地上的餘民却由於自私地對一般企圖消滅他們的人和人為政府懷著恐懼之心,以致沒有予上帝的工作以應有的支持。因此耶和華進入他屬靈的聖殿後首先便審判他受膏的見證人中的餘民。
16.受膏的餘民從現代的巴比倫被釋放出來時面臨什麼問題?他們聽從誰的邀請而採取行動?
16 1919年耶和華上帝藉那更大的古列,在統治中的君王耶穌基督,將他的見證人從現代這巴比倫般的俗世束縛下拯救出來。他們之中有相當多是以前因宗教信仰被列國政府囚禁起來的,這時亦得以從實際的牢獄中出來。他們將採取什麼行動呢?戰後的世界正企圖在剛成立的國際聯盟領導下重建飽受戰爭摧殘的舊世界,造成一種人為的繁榮,因此在他們面前有着大量發展的機會。他們會不會參加這世界去追求物質的財富呢?這是不是當他們受擄於現代的巴比倫而切望自由時所祈求的呢?這是不是那更大的古列王釋放呢?從物質的觀點看來,舊世界給他們的機會是非常誘人的。但上帝向他們發出的邀請和命令却是:「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拉基書3:10)聖殿階級中的餘民於是聽從上帝的邀請去試驗他。怎樣試驗呢?
屬靈的「全部十分一捐」
17.按上帝和人所立的約,他要求人給什麼他?誰是遵守上帝這條律法的一個好榜樣?
17 耶和華所要求的並沒有超過他和人立約時所作的規定。在他和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法中他命令他們將田中出產的十分一獻給他:「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獻上]。」(申命記14:22)耶和華將他的名字安放在耶路撒冷城中重建的聖殿上。因此以色列人當納的十分一捐必須帶到那裏,繳交到殿中的倉庫裏。「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裏去求問,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和牛羣羊羣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裏。在那裏,耶和華你們上帝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上帝賜福,就都歡樂。」(申命記12:5-7,11,12,17-19;14:23)上帝配得到最好的一切:「你們要將地裏初熟之物中最好的送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裏。」(出埃及記23:19,譯自NW;申命記26:2-4,10,12)在公元前745-716年統治耶路撒冷城的希西家王是信守耶和華這條律法的一個好榜樣。——歷代志下31:2-16。
18.為什麼十分一捐要交給利未人?利未人的經濟狀況如何受繳交的情形影響?
18 上帝要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獻上十分一捐乃是為了維持利未族;這族的男子都是在上帝的殿裏直接事奉他的,有些作祭司,其餘則為利未人。「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民數記18:21-24)這樣,十二支派中的每一派均保有出產的十分之九,而利未族則一共獲得十二份十分一捐。以色列人若在經濟上繁榮,只要他們肯將全部十分一捐繳納,利未人自然亦隨着豐裕起來。
19.非祭司的利未人如何亦需納十分一捐?這種獻捐使獲得獻捐的人能夠怎樣?
19 甚至不是作祭司的利未人亦需要將收入的十分一交給由亞倫的後代充任的祭司們。「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十分一捐相當於他們的工作代價:「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裏辦事的勞。」(民數記18:25-32)「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上帝殿的屋子裏,收在庫房中。以色列人和利未人要將五穀,新酒和油為舉祭,奉到收存聖所器皿的屋子裏。」(尼希米記10:38,39)由於人民繳納十分一捐,祭司和利未人便能夠用全部時間和精力在耶和華的殿裏執行他們的各種職責;這種獻捐使聖殿中的工作得以全力進行。
20.拒絕或未能繳納十分一捐等於怎樣?尼希米如何指出這會使耶和華殿裡的僕人蒙受影響?
20 若有人拒絕或未能將全部十分一捐繳交,他就等於偷奪上帝之物,因為這十分一是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時所作的規定,而且是他所配得的。(利未記27:30)不納十分一捐就是不願支持上帝的祭司和利未人在聖殿中事奉他,結果使他的工作人員和聖殿中的活動都受削減。這是對他的聖殿和他們靈性上的利益的忽視。這使耶和華殿中的僕人亦蒙受影響,正如猶大總督尼希米所描述:「我見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我就斥責官長說:『為何離棄上帝的殿呢?』我便招聚利未人,使他們照舊供職。猶大眾人就把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送入庫房。我派祭司示利米雅,文士撒督和利未人毗大雅作庫官管理庫房。……他們的職分是將所供給的分給他的弟兄。」(尼希米記13:10-13)在十分一捐方面欺騙上帝結果使以色列人在屬靈的利益方面遭受重大的損失。
21.為什麼自1918年以來受膏的耶和華見證人可以不必按古代的律法繳納十分一捐?為什麼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也不用繳交這種捐稅?
21 既然自從耶和華在1918年來到他的聖殿開始審判工作之後,瑪拉基書3:10便適用於屬靈的以色列人,聖殿階級的餘民,身上,那末這些受聖靈所膏的耶和華見證人需不需要將實際的十分一捐獻給上帝呢?不需要,猶之乎我們今日並不需要在耶路撒冷有一間實際的聖殿,在其中有實際的利未人和由亞倫的子孫充任的祭司,以便讓我們將實際的十分一捐帶到那裏繳交。瑪拉基3:10首次應驗於第一世紀中自公元33年五旬節之日起受聖靈所膏的基督徒耶和華見證人身上。因此他們是我們的一個榜樣。自從他們在五旬節受上帝的聖靈所膏之後,這些猶太籍的基督徒便不能將實際的十分一捐繳交到耶路撒冷城中希律王所建的聖殿中了。他們若這樣行,就等於支持一間已為上帝所唾棄的廟宇,支持一班惡毒地殺害了耶穌基督,反對基督教和基督的使徒,關禁並企圖殺害他們的祭司。——馬太福音23:37,38;27:20;使徒行傳4:1-10;5:17-27,40;12:1-5。
22.聖經的記載如何表明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亦沒有實際地捐獻收入的十分之一?
22 當時猶太籍的基督徒也沒有獻出十分一捐去維持十二使徒和耶路撒冷城中的治理機構內其他份子的生活。他們若遵照瑪拉基書3:10的命令而實際地捐出收入的十分之一,聖經的記載怎會說當時「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呢?「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行傳2:44,45;4:32-37;6:1-5)從物質方面說來,他們所捐的遠超過十分之一,而捐款並不只歸於使徒,監督和執事。
23,24.十分一捐所預表的是什麼?祭司獻素祭時直接燒在壇上的一把祭麵如何能夠說明這點?
23 那末今日耶和華的百姓必須交到耶和華屬靈的聖殿倉房裏的十分一捐是什麼呢?古代以色列人所獻的十分一捐預表今日的什麼呢?
24 誠然,在聖經裏「十」這數字是代表屬地的完整和圓滿的一個象徵,但十分一卻不是。以色列人所獻的十分一捐並不預表基督徒通過基督而獻給上帝的一切。因此以色列人獻出收入的十分一這件事並非預表我們將自己完全奉獻給耶和華,以水浸禮為象徵。以色列人的十分一捐並非他們田中出產的全部,只是一部份,十分之一而已。所以它只代表我們所奉獻的一切中的一部份,我們將真正的十分一捐交到耶和華的聖殿的庫房裏只是一個憑證或象徵,表示我們已經將一切獻給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十分一捐乃是我們獻身的一個紀念。它正如以往祭司在直接獻祭給上帝時所用的紀念物一樣:「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裏,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利未記2:1-3,7-10,14-16;6:14-18,民數記5:25,26)祭司取來直接燒在壇上的一把祭麵只是全部祭物的一個紀念。祭司可以將剩下的祭品留歸已用。
25.鑒於以色列人所獻十分一捐的目的,我們所獻的屬靈的十分一捐是什麼?
25 因此,我們這些成為上帝的百姓的基督徒亦必須同樣地提出證據,表明我們已經通過基督將自己的一切獻給耶和華,而這種證據是我們必須每年不斷地提出的。我們經常地捐獻以表明我們已經將自己和自己所有的一切獻給了至高的上帝——這就是我們所獻的真正的十分一捐了。我們要記得以色列人交納十分一捐的目的就是要維持耶和華的聖殿和由其中的祭司和利未人所主持的工作。因此我們今日所獻的十分一捐就是我們給予耶和華的工作的直接支持。我們可以用兩種方法將真正的十分一捐交到耶和華屬靈的聖殿的倉庫裏。
26.我們所獻的十分一捐部份說來是什麼?
26 我們可以獻出金錢或其他財物,充作推廣耶和華的崇拜之用,使更多的人得以來到耶和華屬靈的聖殿——這聖殿的房角基石就是耶穌基督——中事奉他;這可以算為我們所獻真正的或屬靈的十分一捐的一部份。(以弗所書2:20-22;彼得前書2:4-6)這些物質的獻捐並不限於收入的十分一,亦非至少十分一;多過或少過十分一都可以,但捐者必須是甘心樂意的才成,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7)我們可以利用這種獻捐去維持和擴展耶和華的崇拜,將金錢捐給耶和華見證人的工作機構,和在美國賓汐凡尼亞州立案的守望台聖經社,或將款項捐給我們當地的組織,或我們所舉行的大會,或直接捐給某些從事上帝的工作的人,或幫助屬於耶和華的窮人,藉着這種善舉而借貸給耶和華。(箴言19:17)但物質的捐輸只是屬靈的十分一捐的一部份。
27.在參加聚會方面我們可以怎樣獻上屬靈的十分一捐?
27 我們亦可以藉親自參加在聖殿裏敬拜耶和華和推廣對他的崇拜而獻上屬靈的十分一捐。古時到聖殿祟拜耶和華的意思就是將十分一捐帶到聖殿去,在那裏和祭司,利未人和其他的以色列人一同敬拜上帝;這比在家裏獨自敬拜上帝更進一步。因此我們繳納屬靈的十分一捐的另一個方式就是參加耶和華的祟奉者所舉行的聚會,不但個人在場就算了,並且在聚會所容許的範圍內參與討論,用說話或其他方面的協助去造就別人的靈性;此外,我們還可以鼓勵一般新近對真理感覺興趣的人,並且幫助別人參加聚會。這樣做可能需要我們私下先作一番準備,使自己適於接受在聖殿中敬拜耶和華所給予我們的各種機會。在耶和華的日子已這樣臨近的今日,忽視聚會就是忽視對上帝的崇拜。——希伯來書10:24,25。
28.在傳道工作方面我們如何獻上屬靈的十分一捐?
28 我們還可以用另一個方法獻上屬靈的十分一捐,那便是:先裝備自己,然後獨自或和別人一起出外宣揚我們受命去傳的王國信息,藉此向別人表明我們是敬拜耶和華的,並且鼓勵別人也同樣行。在裝備自己方面,我們可以從參加組織裏的「工作檢討會」和「神治傳道訓練班」獲得很大幫助。古代的十分一捐是用來支持祭司和利未人的。我們必須同樣地支持屬靈的「利未的子孫」,協助今日耶和華「王族的祭司」中的餘民宣揚上帝已建立的王國,將對他的敬拜置於首位,遠超過這事物制度中政治性和宗教性的「諸山」。(彼得前書2:5,9)這種傳道工作同時包括用口頭和傳單宣傳公眾聚會,親自參加這些聚會,並且幫助別人參加,不論是獻身的弟兄抑或新近對真理發生興趣的人。屬靈的十分一捐也包括協助普世的「萬民」登上耶和華的殿所在的高山,進入他的聖殿,在那裏齊心合力地敬拜他。——以賽亞書2:2-4。
29.為什麼信徒不論貧富都必須同樣獻上屬靈的十分一捐?
29 這種屬靈的獻捐,連同我們的禱告,實在比物質的獻捐更為重要。一切獻身給耶和華上帝的人,不論在物質上是貧或富,都能夠將這種屬靈的十分一捐獻到耶和華的倉庫裏。也許有些人認為自己所能夠盡的力只可算是「窮寡婦的小錢」;(路加福音21:1-4)但他們仍然能夠藉着一有機會就直接參加見證工作,將自己的家開放出來作聚會之用或在其他方面協助耶和華的工作而獻上那更重要的屬靈的十分一捐。在物質上富裕而有能力捐出金錢或其他財物的人千萬不要以為這就夠了。他們所獻的金錢並不能免除他們作屬靈的獻捐的義務;他們仍需參加傳道工作,在聚會中或逐戶傳道時公開宣認他們的信仰。「這王國的好消息」一定要由所有在聖殿中敬拜耶和華的人傳遍有人居住的大地,對萬民作一個見證;我們必須全力支持這件傳道工作,而且親自參加,藉此獻上我們屬靈的十分一捐的全部。——馬太福音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