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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60 11/15 344-348頁
  • 「有什麼能阻止我受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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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什麼能阻止我受浸呢?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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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0年
《守》60 11/15 344-348頁

「有什麼能阻止我受浸呢?

1,2.為什麼腓利沒有阻止剛剛皈依基督教的古實太監受浸?

使萬民作耶穌的門徒和為他們施浸的偉大工作最先產生的信徒之一是一個來自埃提阿伯的內閣官員。這人是一個皈依猶太教的外邦人;他曾到耶路撒冷的聖殿敬拜上帝,現在正打算返回他的本國。當時他正坐在馬車裡閱讀以賽亞的預言。耶和華的天使指引腓利到他那裡去對他傳道,腓利便遵囑而行。當腓利向他解釋以賽亞的預言怎樣已經應驗在耶穌身上之後,這個古實的太監作了一個決定:這便是真理了!因此正如使徒行傳8:36-38的記載告訴我們:「當他們在路上行的時候,他們來到一處有水的地方,太監說:『看哪!這裡有水;什麼能阻止我受浸呢?』於是他吩咐馬車停下來,腓利和太監一同下到水中,他就為他施了浸。」

2 腓利並沒有阻止古實的太監受浸。他知道這個皈依猶太教的外邦信徒具有充分的知識和了解知道自己所採取的行動是什麼意思。腓利知道這並不是憑著一時感情衝動而作的輕率決定。他也知道古實的太監在道德的純潔方面亦具備受浸的資格。他豈不是剛從聖殿裡敬拜耶和華回來嗎?他豈不是不惜長途跋涉以這樣行嗎?天使豈不是吩咐腓利對這個人作見證,由此表明上帝已經審查過這個古實人的心而正在召他加入上帝的組織為他服務嗎?不錯,所以腓利有什麼理由要阻止這個人受浸呢?

3-5.人必須符合什麼條件才有資格受浸?

3 一個人若符合上帝所訂的條件,則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他受浸。決定受浸者應該具備什麼資格的乃是耶和華上帝。人若不符合耶和華所訂的條件,他便會因為不夠資格而自動受上帝所阻止。施浸者,或一個知道事實真相和獻了身受了任命的基督徒傳道員,會向這樣的人解釋為什麼他尚未有受浸的資格。渴望遵行上帝的旨意的人必須按照上帝的條件而歸附上帝。唯有承認耶和華的宇宙統治權,信賴贖價而成為潔淨,並且奉耶和華的愛子基督耶穌為王和服從聖靈引導的人才有資格受浸。在這方面我們應該留意受浸者對這些基本教義的了解和接受比關於這些問題的表面知識更為必需。深度的聖經知識可能亦時常是在人受了浸之後才獲得的。保羅曾論及他當日的基督徒說:「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6:11。

4 所有準備受浸的人都必須具備的另一個條件聖經為我們在以賽亞書52:11記錄下來:「你們離開吧,離開吧,從巴比倫出來,不要沾不潔淨的物;你們扛抬耶和華的器皿的人哪,務要自潔。」由此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出,所有渴望遵行上帝的旨意的人必須和俗世分離而潔身自愛。他們必須在生活上作一切必需的調整以求符合上帝的道所訂的道德標準。

5 所以受浸的條件可以歸納為兩點:(1)受浸者必須具有足夠的知識和了解使他知道所同意做的是什麼事;(2)他在道德上必須潔淨。在有些國家裡耶和華見證人的組織不得不採取步驟以確定受浸者的確具備這兩個條件。若有人尚未了解浸禮所牽涉的問題,阻止他受浸的並不是組織裡的監督。反之浸禮只是因為準備受浸者未夠資格而暫時延期而已。他既然不了解上帝所訂的條件,自然無法遵守它們。同樣地,未至明理年齡的兒童都沒有受浸的資格,因為他們並不了解浸禮的意義。我們有時留意到某些成年人亦未能了解他們所採取的這個步驟的嚴肅性。在這種情形頗為普遍的地方,組織規定受浸者必須研讀了一段相當時期之後才有資格受浸。同樣地,在生活的道德標準上需要作若干調整才能符合上帝公義的條件的人亦應該等到切實作了這些改變之後才受浸。

6,7.(甲)誰必須回答有沒有什麼東西阻止他們受浸的問題?(乙)人應該在什麼時候獻身和受浸?

6 所有接受了真理和準備把自己當作潔淨的器皿獻給耶和華上帝的人都必須像古實的太監一樣問問自己說:「有什麼能阻止我受浸呢?」他的問題其實是供他作自我檢討之用的。每個人都必須憑著對上帝的清白良心回答這個問題。

7 一個人若承認耶和華的確存在和承認他的愛子已經作王統治,承認基督的贖價適用在他自己身上和基督正通過上帝在地上的顯形組織將聖靈分發給信徒;他若在生活上沒有任何需要時間作調整的道德難題;他若認真地考慮過將自己的生命呈獻出來為上帝服務,那末他對於「有什麼能阻止我受浸呢?」這個問題可以憑著清白的良心怎樣回答呢?唯一的回答便是和古實的太監表達同一的結論:沒有任何東西能阻止我!這便是答案了!當一個人意識到沒有什麼東西能阻止他受浸時,他便必須服從上帝而不再展延受浸的日期。

8,9.(甲)為什麼有些獻了身的人遲遲未採取受浸的步驟?(乙)這種耽延會幫助他們履行責任嗎?

8 可是有些獻了身的人卻為了各種不同的原因而遲遲未能受浸。在有些地方宣揚王國的傳道員當中未受浸的竟達百分之廿八之多。他們若已通過基督將自己呈獻給上帝,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呢?什麼原因阻止他們受浸呢?有些在知識和了解上仍然是嬰孩,因此他們應該作更多的研讀以求獲得適當的體會。另外有些則因為認識真理的日子很淺而尚未有時間除去俗世不潔的習慣或在生活上糾正他們和異性的關係。這些人應該首先糾正他們的生活,變成潔淨和保持潔淨。但是在未受浸的人當中佔最大多數的是一些已經具有充分的知識而知道獻身這個步驟的嚴肅性的人,他們並沒有不潔的地方。這些人若已獻身給上帝而仍然遲遲不願受浸,他們便違背他的命令了。他們若尚未獻身,則答案非常簡單:他們應該將自己完全呈獻給上帝而不再耽延。

9 有什麼能阻止一個潔淨的人受浸呢?沒有什麼,除了他腦中的一點見解,以為將受浸推延得久一點他便會更有能力履行這件事所帶來的責任。其實並不然。在亞洲,非洲和其他的許多國家裡,一般並沒有任何基督教背境,但卻渴望遵行上帝的旨意的人也能夠了解他們必須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轉而過一種基督徒的生活才能有資格得救。當然,他們會經歷一場猛烈的內心掙扎,但是一旦掙扎結束而他們意識到這便是真理時,他們很快便會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而受浸。但是要記住受浸只是外表的徵象;這並不是你的獻身。被浸入水裡並不能產生所需的改變。他的內心必須已經作了一項改變。時常這種改變在僅僅幾個月內便會發生,在此之後獻身者必須忠貞地緊守獻身的誓願。

10.雖然有些人未能保持忠誠,為什麼信徒仍然不應該害怕將自己呈獻給上帝?

10 所以,我們能夠憑良心回答上帝說我們有良好的理由阻止我們獻身受浸嗎?沒有任何回答能夠。有些人可能想到他們所認識的某個人在獻身之後未能履行所作的誓願。這可能是真的,但是普世各地盈千累萬獻了身而沒有失敗,甚至在重大的壓力和迫害之下仍然緊守著獻身誓願的人又如何呢?獻了身而成功的人無疑遠超過獻了身而失敗的人。其實我們絕不需要懷有任何恐懼之心。一個人若知道他應該將自己呈獻給上帝,但卻沒有這樣行,他在耶和華面對所負的責任其實和獻了身完全一樣。獻了身而不能保持忠誠的人無疑不能渡過哈米吉多頓,但是遲疑不願獻身和不肯採取步驟證明自己有資格得永生的人也一樣不能。兩種人都會同樣地滅亡。所以何必成為這兩種人之中的任何一種呢?

11.有任何時候比現在更宜於獻身嗎?

11 有些人因為不願放棄俗世的享樂而想等到比較有利的時候才將自己呈獻給上帝,這種願望能夠阻止人受浸嗎?其實最有利的時機莫過於現在。關於今日時世的緊急和這個俗世的宴樂,使徒在約翰一書2:17勸誡我們說:「世界和世界底私慾正在過去;唯讀實行上帝旨意的[人]永遠長存。」(《新約新譯修稿》)我們絕沒有理由再作任何耽延,反之我們有最大的理由現在便下決心徹底遵行上帝的旨意。沒有任何時期比現在更急切需要我們這樣行。

12,13.從現代舉出例證表明各種宗教的教徒怎樣和以前的信仰斷絕關係而採取堅決的立場擁護耶和華的純真崇拜。

12 受浸的人都已經和基督教國或異教國斷絕了以前的關係。每天都有很多人在採取這個看來相當困難的步驟。在非洲,許多新近獻身受浸的基督徒憑著他們的決心打破了巫醫的勢力和對巫術的恐懼。在東方,甚至拜祖先拜了幾十年的老祖母也擺脫了祖先崇拜的頑強縛束。採取這個步驟使他們失去了以往的朋友和相識——對他們說來這並不是一種輕易的事,因為在大部分的東方人看來,一個人在親友鄰舍中的地位比一生中任何其他的事更為重要。這些人擺脫了以前的各種信仰來到耶和華面前將自己呈獻給他,並且用水浸禮象徵他們的獻身。於是他們繼續不斷地秉著忠誠而行。他們已經實行了聖經在哥林多後書6:17吩咐他們所做的事:「『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耶和華說]。」

13 這正是耶和華在今日所行的事。當我們看見耶和華的靈作用在一些以前受異教習俗捆綁的人的頭腦中,使他們拋棄對鬼魔的崇拜而變成熱心敬拜耶和華的人時,這是多麼令人稀奇驚嘆!這樣行需要他們將頭腦改變過來,有時甚至連環境也需要改變,但是沒有什麼東西能阻止他們獻身和受浸。這些受浸者之中有些以前是佛教徒,他們所追求的是歸於虛無的解脫。有些以前是孔教徒,相信人生最好的途徑便是消極地修心養性。有些則是國家思想非常濃厚和崇拜日本天皇的神道教徒,還有些是道教徒,回教徒,印度教徒,崇拜鬼魔者和無神主義者。耶和華將他們一概收納。獻身和受浸便是他們進至這種地步所必須通過的門戶。今日所有獻了身而尚未肯受浸的人都應該看看今日來自普世各地的這些忠心榜樣。由於沒有畏縮不前,這些人克服了一切可能阻止他們受浸的障礙。

14.為什麼獻身絕不可以是「冷淡隨便」的?

14 獻身絕不可以是一件「冷淡隨便」的事。在英文《新世界譯本》的詩篇119:113,腳注用「心懷二意的人為我所恨」這種譯法去代替「冷淡隨便的人為我所恨」的主要譯法。了解獻身和受浸的必要,但卻為了某種原因沒有這樣行的人其實可說是心懷二意。他們的一個心意催促他們受浸,另一個心意卻使他們再拖延一會兒以便享受這個世界的種種逸樂。耶穌所宣布的兩條誡命中最大的一條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馬太福音22:37)這條誡命絕不容許冷淡隨便的獻身。雅各書(4:8)勸誡「心懷二意的人」要「親近上帝,」於是「上帝就必親近你們。」畏縮不前的人使自己無法和我們的造物主發生獻身所帶來的那種親切溫暖的關係。

15.傳道員應該怎樣在善意的人心裡養成獻身和受浸的願望?

15 耶穌吩咐人使萬民作他的門徒和為他們施浸的命令是對早期教會的忠心基督徒作的。這些忠貞的人教導所有的新信徒認識浸禮的嚴肅性。因此今日成熟的基督徒亦有責任教人認識浸禮的嚴肅性。這是造就弱者的工作的一部分,而這件工作偉大的牧者加於所有強壯信徒身上的一項責任。藉著忍耐機巧的教導和自己所立的榜樣,他們在新人的心中養成受浸的願望。這件事是逐漸進行的,但是從傳道員和善意人士所作的每週研讀的初期便應該開始。保羅說:「因為『凡求告[耶和華的]名的,就必得救。』然而……沒有傳道的,[他們]怎能聽見呢?」(羅馬書10:13-15)同樣地,成熟的基督徒若不在善意的人心中養成一種正當的願望,這些善意的人又怎會知道如何從他們新近學得的真理進至過新世界的生活和獻身的地步呢?

16,17.(甲)鼓勵人受浸可能達到過分的地步嗎?(乙)為什麼我們應該提防過早的受浸?

16 鼓勵別人受浸可能達到過分的程度以致浸禮成了不再是受浸者所作的一個自由決定;這是我們應該避免的。所有的基督徒都對他們未來的弟兄感覺深切的關懷,因此他們希望後者會順服地採取這個得永生的必需步驟。但是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勉強別人違背自己的意願而受浸。浸禮是當一個人在心裡決定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以遵行他神聖的旨意之後所採取的行動。這必須是一個憑著自由的意志而作的決定,作決定的人必須對這件事所牽涉的問題了解得很清楚,並且願意接受這個步驟所帶來的工作責任。在許多東方國家裡一般人對長輩的順從並不適用於決定受浸這件事上。一個人絕不應該因為父母或家長是耶和華見證人就貿然受浸以取悅他們。

17 我們也應該提防過早的受浸。一個人若在未有適當的體會之前就貿然受浸,結果便會造成一個心懷二意的信徒;他會仍然回顧這個舊世界而留戀他所撇下的事物。準備受浸的人必須首先確實地了解與俗世分離是一個必需的條件。耶穌曾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上帝的國。」(路加福音9:62)在1959年有83,345個人開始將手放在犁上,願他們永遠不要回頭注視後面的東西!

18,19.對於新近感興趣的人監督們和其他成熟的基督徒負有什麼責任?

18 當腓利聽見古實的太監誦讀以賽亞的預言時,他問他說:「你所念的你明白麼?」(使徒行傳8:30)這其實等於對古實的太監所作的一項測驗,在此之後腓利將聖經向他解釋清楚以確定他真的了解這件事。一個有鑑察力的傳道員能夠機巧地將學生需要知道的東西向學生指出,以致後者會看出獻身的必需性而絕不需要別人請他將自己呈獻給上帝。一個富於技巧和鑑察力的傳道員會知道怎樣在這件事上著手。在箴言20:5聖經說:「人心懷藏謀略好像深水唯明哲人才能汲引出來。」成熟的傳道員不會膽怯地不敢將耶和華在道德方面所訂的條件向準備受浸的人說明。於是新人便會尋求他的勸告。負有耶和華器皿的人必須是潔淨的。當道德的標準必須改變以符合聖經的原則時,傳道員需要很早便機巧地提出勸告以便使受浸者可以在需要糾正的地方開始調整他的生活。傳道員若在起先不敢提出這些問題來討論,準備受浸者便可能突然面對這些難題而好像被淋了一桶冷水一般。

19 小組裡的監督和研經班主持人也會對新的善意人士感覺關懷。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二章第3-12節,聖經將成熟的監督和研經班主持人的職責總括起來說:「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錯誤,不是出於污穢。……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這是你們知道的,也沒有藏著貪心,……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他國得榮耀的上帝。」小組裡成熟的傳道員,監督和研經班主持人可以耐心地幫助別人養成將自己的生命呈獻給上帝的願望。

20.(甲)傳道書5:5,6給我們什麼勸告?(乙)在我們今日有誰說話像使徒們在約翰福音6:68所載的一樣?

20 在一個人決定獻身成為耶和華手下一個忠順的僕人之前,不論他為此可能遭遇什麼困難,他必須先將所需付出的代價計算一下。在希伯來原文稱為「高亥勒」(Koheletb)的傳道書(5:5,6)說:「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在這件事上上帝並沒有強迫你作任何決定。但是一個人若嘗試過耶和華美好的恩典,他便無疑會想站在他的一邊,正如使徒們回答耶穌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翰福音6:68。

受誰施浸?

21.為了和上帝的旨意完全相符,浸禮應該由誰執行?

21 他應該受誰施浸呢?在上帝的王國已經建立的今日,地上有誰正在向人傳揚上帝的永生之道呢?這是毫無疑問的;這批人便是耶和華見證人。耶和華不但樂意將他自己的聖名放在這批人身上,並且將他的王國在地上的權益完全交給他們照料。因此按理象徵獻身的浸禮也應該由這些見證人之一而不是由其他任何人施行。見證人所舉行的每一個環務大會和區務大會都照例有浸禮的安排,而且有實在特殊的情況之下當地的小組也可以舉行浸禮。

22-24.(甲)準備受浸的人在接受浸禮之前應該回答若干問題嗎?為什麼?他們應該怎樣回答?(乙)第一個問題的大意如何?(丙)第二個問題的大意如何?

22 在準備受浸者未接受浸禮之前,他們應該回答兩個問題以便所有和他們一同聚集起來的人可以聽見受浸者親口說他們的確了解他們所做的事和已經採取了所需的步驟,由此成為這件事的見證人。能夠肯定地回答問題的人應該在每個問題之後回答「是,」並且應該一同朗聲地這樣回答。

23 第一個問題是:你是否已經在耶和華上帝面前承認自己是一個需要救恩的罪人,並且你是否已經向人承認這項救恩是天父通過他的愛子耶穌基督賜給你的?

24 第二個問題是:基於這種對上帝和他所預備的救恩的信心,你是否已經將自己毫無保留地奉獻給上帝,從今以後遵行他通過耶穌基督和在聖靈啟迪之下通過聖經向你顯示的旨意?

25.受浸者應該記得什麼?

25 對這兩個問題回答「是」的人都有資格受浸,並且應該在當時耶和華見證人所舉行的環務大會或區務大會中受浸。受浸者應該記得這日子,因為這乃是他們用浸禮象徵自己的獻身的日子;由於這項獻身他們正式從上帝接獲任命授權給他們宣揚王國的好消息。他們應該將受浸的日期和年代記錄下來以免將來忘記。他們並且應該記得雖然這是一個值得大為喜樂的日子,但卻不是尋歡作樂或變成狂熱偏激的時候;反之這是一個嚴肅的場合,因此受浸的人應該懷著一種虔誠禱告的態度,猶如我們讀到當耶穌從水中出來時他正在禱告著。——路加福音3:21。

26.所有認識真理和採取立場擁護上帝的人現在都應該怎樣?

26 所以這件事的結論便是,所有的人都需要認識關於耶和華上帝和他那救贖人類的愛子的真理,按照上帝的旨意將自己呈獻給上帝和用浸禮象徵這項獻身以藉此公開採取立場擁護造物的主宰,然後本著愛心繼續服從和遵行上帝的旨意,因為「遵行上帝旨的[會]永遠長存。」——約翰一書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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