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守》63 1/15 63-64頁
  • 讀者來函

你選擇的內容沒有影片。

抱歉,載入影片時出現錯誤。

  • 讀者來函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3年
  • 相似資料
  • 以撒
    洞悉聖經(下冊)
  • 信心的考驗
    大家一起學聖經
  • 上帝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我的聖經故事書
  • 上帝愛人類的最大明證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2009年
查看更多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63年
《守》63 1/15 63-64頁

讀者來函

● 馬太福音8:11提及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在天國裡,而馬太福音11:11卻表明甚至施洗約翰亦不會在天國裡,我們可以怎樣使這兩節經文一致呢?

在希伯來書11:8-19我們讀到:「亞伯拉罕因着信……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他們却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屬於]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豫備了一座城。亞伯拉罕因着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他[認]為上帝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亞伯拉罕怎樣期望從死中得回以撒呢?在天上作一個靈體嗎?不然,他期望他在地上作一個人。他結果以一種象徵性的方式在地上從死中得回了他的兒子。因此亞伯拉罕並沒有盼望任何屬靈和屬天的復活使他能在天上與天使同處,亦沒有期望以撒獲得這種屬靈的復活而與他在天上會合。

當亞伯拉罕從迦勒底的吾珥遷出之後,他已不想再回到那城去了。他和他的兒子以撒和孫子雅各均希望獲得一個較好的地方,一個屬於天上的城。一個城市政府,換句話說,即上帝所豫備而亞伯拉罕的後裔會註定成為其中的君王的那個政府或城市。這便是「上帝的王國」或「屬天的王國。」這兩個名詞所指的其實是一件東西,因為「屬天的」乃是指上帝而言。在屬天的王國或上帝的王國統治之下,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盼望在地上生活。

在公元30年耶穌告訴尼哥底母說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不在天上。(約翰福音3:13)三年後,在公元33年的五旬節那天,使徒彼得說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的後代,大衛王亦沒有升到天上,因此並不在任何屬天的王國或上帝的王國裡。(使徒行傳2:34)彼得說這話乃是在耶穌於治好一個羅馬百夫長時(馬太福音8:11)所說關於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話以後。

因此這三位族長都不可能與主耶穌基督同作王國的承繼者。他們都是他的祖先,比他早了一千七百多年。

由此可見耶穌在馬太福音8:11所說關於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話乃是象徵性的。在亞伯拉罕將他的兒子以撒獻上一事上,亞伯拉罕代表耶和華上帝,以撒則代表上帝那被獻作贖罪祭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因此雅各代表屬靈的基督教會和「天國」的份子;因為正如教會通過耶穌基督而獲得生命,雅各亦通過以撒從亞伯拉罕獲得生命。從這觀點看來,耶穌在比喻中所講到的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乃是代表偉大的神治政府,在其中耶和華是偉大的神皇,耶穌基督是他所膏的君王,由144,000個忠心得勝的份子構成的基督教會則是在王國中與基督同作子嗣的基督肢體。

當基督的教會在五旬節成立時,其中受聖靈所膏的份子成為與基督一同承受王國的子嗣,而得以在天國裡佔一席地位;他們得以在天國屬靈的餐席上與更大的亞伯拉罕和更大的以撒一同相處。血統上或肉體上的猶太人一向自稱為「王國之子,」意即自認為上帝的王國未來的份子。從五旬節起他們見到這項神治制度的開始與逐漸發展,但是由於他們對基督缺乏信心,他們未能進入其中。所以耶穌說(馬太福音8:12):「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為了這緣故,上帝需要將許多外邦人(非猶太人),例如信心大到使耶穌行奇蹟將其僕人醫好的羅馬百夫長,「從東從西,」從全世界各地召來使他們獻身受浸而成為基督徒。如此他們便能夠補足王國階級的數目。由於忠心至死,這些皈依基督教的外邦信徒得以復活成為靈體到天上與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在天國裡」一同坐席。

當我們對這節經文獲得如此的暸解時,馬太福音8:11便與耶穌在馬太福音11:11所說的話沒有衝突之處了:「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既然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並不比約翰更大,他們不會實際地在天國裡。耶穌只是用他們來比喻那些實際會在其中的人而已。

● 基督徒對於民防工作及原子塵避難室應持有什麼態度?——美國J.W.君問。

基督徒遵守一切與上帝的律法沒有衝突的國家法律。參加防空演習雖受某些非戰主義的團體所反對,其實並不違反上帝任何的律法;要求屋主建造一間原子塵避難室的市政府規定亦然。既然在這一類事上與政府合作並不需要基督徒支持政府或拿起武器,因此亦不會違反基督徒的中立立場。這種措施的目的只在保存人民的生命而已,因此基督徒可以安全地遵守。不過在這方面超出法律以外的要求則基督徒不必感覺有義務遵守。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