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門教一覽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絕不是一個無關輕重的宗教組織。它在1960年總共擁有一百五十多萬教友,因此已足以使這個現代世界察覺到它的存在。它那6,000名全部時間的傳教士以及7,000名業餘傳教士的熱心活動已在世界各地使許多一向對其一無所知或頗為生疏的人開始與摩門教發生接觸。為了這些人的利益起見,讓我們現在將這個教派仔細地考察一下。
摩門教的教徒自稱為一個與眾不同的宗教組織,而極力否認與天主教或基督新教有任何關聯。他們的創始人約瑟·史密斯(Joseph Smith)堅信在基督教國的這兩大派別中都沒有真理存在。既以本身與其他的各教會不同而自豪,摩門教徒認為他們的教會乃是基督的教會的復興,因為他們相信該教會在使徒們逝世時便已消滅了。他們忘記了基督乃是教會的主要根基,因此妄下結論說教會若無活著的使徒作其根基便不能存在。他們相信基督的教會的復興始於約瑟·史密斯看到天上使者的異象之時。
約瑟·史密斯在1820年首次見到異象。他聲稱當他獨自在野外的樹林中散步時他見到有兩個發光的人物站在他之上吩咐他不要加入任何教會。據他說這兩個人物乃是天父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三年後他聲稱又看到另一個異象。這次一位自稱名為摩龍尼(Moroni)的天使告訴他有一部寫在金版上的書正隱藏於某處。按著這位天使的指示,他說他在等待了四年之後將這些金版從它們隱藏的地方取出來。這部金書據云就是《摩門經》。
約瑟·史密斯聲稱他在1829年又看到另一個異象,這次施洗約翰以天使的身分向他顯現,並且將亞倫的祭司職分授予他和他的友人奧利化·考德利(Oliver Cowdery);在此事發生之後,他們遂祕密地互相為對方施浸。雖然聖經清楚地指出耶穌基督將摩西的律法終止時,亞倫的祭司職分亦隨之過去,他們卻仍然作如此的聲稱。他們相信這次異象以及後來一次由三位使徒一同顯現的異象授予這兩個人復興基督教會的權柄。
對於聖經的看法
摩門教徒聲稱他們承認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道,但是他們會隨即加上一個附帶條件說:「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道,如果翻譯得正確的話。」這個擋箭牌使他們有藉口拒絕接受任何與摩門教的教義抵觸的聖經經文。因此他們其實以摩門教的教義和信條為衡量真理的準繩。
自從聖經的《英王雅各譯本》譯成以來,學者們對於聖經的原文的知識已大為增進,而且數以千計年代古老的聖經抄本亦陸續被人發現。這些因素使現代的聖經譯本在文意的準確方面與原本極為相近。聖經本身便是一個可靠的指南,它並不需要天主教會的偽經或《摩門經》來補充它。——提摩太後書3:16,17。
正如天主教會不肯接受聖經為宗教信仰的唯一權威,摩門教徒亦堅持還有其他的經典具有與聖經相等的權威。這種主張對於任何含有缺乏聖經支持的教條的宗教是很重要的。在《為何我是一個摩門教徒?》一書中,班納(Wallace F. Bennett)表達摩門教對這個問題的見解說:「我們意識到聖經的缺陷及其價值。我們並不將任何經文認為具有作最後決定的權威,因為我們相信上帝已重新設立了奉他的名發言的權威,並且已將其再度授予公義的人。」小約瑟·史密斯在《教會歷史文獻》(Documentary History of the Church)中論到同一個題目時則說:「我告訴各位弟兄,《摩門經》乃是地上最正確的經書和我們的宗教的楔石,藉著遵守其中的教條,我們會比遵守任何其他的經書更接近上帝。」但基督徒的信仰的楔石豈不應該是聖經嗎?
以西結書37:16,17的經文常被摩門教徒用來支持他們的論據說聖經曾預言聖經會與摩門經相輔而行。他們說先知以西結所說的兩根木杖代表兩部經書。可是以西結自己卻表明這兩根木杖根本不是指任何經書。他將一根木杖成為猶大的杖,另一根則稱為「以法蓮的杖」。約瑟的後代以法蓮支派在羅波安王的日子當以色列的十個支派反叛時成為十支派的首領。由於這種首領地位,以法蓮遂成為由十個支派組成的以色列王國的代表。當以色列人從巴比倫獲得釋放之後,這十個支派與另外的兩個支派以及利未族又再度結合為一。以色列的南北王國的重合乃是以西結的預言所說兩根木杖合為一根的意思。因此聖經絕不支持有其他的宗教經典與聖經具有同等權威的說法。
關於天父與基督的觀念
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4:24論及他的天父說,「上帝是個靈。」摩門教卻聲稱上帝不是一個靈體而是一位具有骨肉的個體。「我要你們緊記的一點,」約瑟·史密斯在1911年三月十四日的《羅根日報》(Logan Journal)上說,「就是上帝是一個實在而具有骨肉的個體,正如你和我一樣。基督亦然,但是聖靈則是一個靈體。」在摩門教的信仰中,這三位形成了一個三位一體的神,但和天主教的三位一體觀念卻非完全一樣。摩門教的三位一體包括三位宗旨一致但卻各不相同的個體。他們將這三位稱為父上帝,子上帝和聖靈上帝。
摩門教徒認為聖經說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成的經文乃是表明上帝有一個骨肉之軀的證據,但是這項結論與聖經並不相符。按照上帝的形象造成的意思並不是說人類與上帝在本質上相同。上帝將肉體造成適宜於在地球上生活而非在靈界生活。因此保羅說:「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另]一樣。」(哥林多前書15:40)人之與上帝相似乃是由於他被賦予上帝主要的屬性而比禽獸高一等。
強辯上帝和基督在天上的身體是由骨肉而非血肉構成亦於事無補。骨肉的身體若無血便不能生存,因為聖經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利未記17:11)因此一個僅有骨肉的軀體是沒有生命的。骨肉之軀和血肉之軀一樣不可能在屬天的王國裡生存。使徒保羅特別指出血肉之體不能進入天國而澄清了這一點。「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15:50。
復活後的耶穌基督在升到天上的上帝面前時並沒有一個肉體。彼得清楚地指出基督被復活為靈體而非一個由骨肉構成的無血生物。「基督只一次地為罪受死,以義人代替不義的人,使他能夠引領你們到上帝面前;他在肉身被處死,但被復活成為靈。」(彼得前書3:18,譯自NW)請也考慮一下保羅的見證:「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哥林多前書15:45)耶穌於復活後在地上所顯現的身體只是暫時披上的軀體而已,正如自古直到第一世紀許多天使在無數次場合中所為一般。耶穌當時具有披上血肉的軀體的能力。
摩門教主張上帝具有骨肉之軀這種違反聖經的理論發展出另一個見解說上帝曾一度成為人。小約瑟·史密斯在1844年八月十五日的《時代與季節》雜誌(Times and Seasons)上說:「福音的首要原則便是確實知道上帝的性格和知道我們可以與他交談好像人與人彼此交談一般,而且他曾一度是一個向我們一樣的人;不錯,上帝自己,我們眾人的父,曾住在地上,正如耶穌基督自己曾在地上一樣。」摩門教徒無法從聖經中找著任何證據支持這種見解,因此只好以他們自己的著作為根據。
相信有一個由父,子,聖靈三個神合成的三位一體的觀念亦毫無聖經根據。聖經教導人只有一位上帝,而且他一向和永遠都是超越萬有和無可比擬的。「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哥林多前書8:6)耶穌基督根本不是三位一體中的一部分而終久會與父神同等,反之他乃是一個受造物,而且像其他的受造物一樣,他以天父為他的上帝而永遠順服天父。因此他對馬利亞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翰福音20:17;哥林多前書15:28。
生與死
和印度教及佛教一樣,摩門教相信人在誕生之前早已存在,在死後亦繼續存在,而生存乃是一個悠長而漸進的過程。這種理論是以他們認為人的靈永遠不死的信仰為根據的。關於此點,摩門教會的會長之一理查士(Stephen L. Richards)說:「在他們的觀念中,人的靈不但永遠不死,而且會活著經過永遠前進的一個過程中的各階段。人在一生中所學到或獲得的會被帶到下一生。定罪(Condemnatoin)或『受罰』僅是人在前進的過程中所受的一種挫折和耽擱而已。善會加快進步的速度——惡則會將其阻慢。善所能造成的結果是沒有任何可想像的限度的。藉著如此不斷地進步,他們最終可以變成像上帝本身一樣智慧和全能。」另一位摩門教的發言人塔馬支(James E. Talmage)則說:「在人裡面有一個永不朽壞的靈,在身體形成之前便是一個有智慧的生靈,在身體朽壞之後仍然是同一個不朽的個體而繼續生存下去。」
聖經非常清楚地表明耶穌基督在降世為人以前曾在靈界中存在。假若所有的人均和他一樣,聖經豈不也會同樣清楚地說明麼?這樣的一個道理若是真確的話,它必定非常重要,因此聖經亦必定會至少提及它,但是聖經卻從未說過人在成為人之前便已存在。
摩門教徒喜歡將耶穌的門徒所提出關於一個瞎子的問題作為這個道理的根據。他們所用的經文是約翰福音9:1-3,該節經文說:「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耶穌並沒有說他們的想法是對的。反之他糾正他們並不是那人或他的父母犯了罪。很可能這些門徒和某些拉比一樣相信一個人在母腹中尚未誕生之前便能夠犯罪。既然他們的想法是錯誤的,他們的問題當然不能作為支持人在未出生之前便已存在的根據。
在討論到以掃和雅各時,使徒保羅支持聖經的道理表明人的存在始於誕生之日而非在誕生之前便存在於靈界的某處。保羅說:「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羅馬書9:11)他們若在誕生之前即已存在,保羅便不能如此說了。耶穌自己表明人並不是像他一樣來自天上的靈界。他對猶太人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約翰福音8:23。
摩門教相信人在死時他的靈魂脫離身體而繼續在一個成為「樂園」的地方繼續生存,在那裡他會有機會聽到福音而悔改,但這種道理亦毫無聖經的證據。聖經說死者並不能思想和作決定。請注意載於詩篇146:4的話:「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既然他的思想終止了,他的靈自然不可能是繼續有知覺地生存下去;反之人的靈乃是無個性的生命的動力而已。另一節經文說:「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傳道書9:5)死者的希望乃是復活,即從死亡中復甦而重得生命。
彼得在彼得前書4:6所說的話其實並不支持摩門教的這個道理,因為當時他並不是在討論死者的靈。他說:「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既然死去的人是「毫無所知」的,彼得在此所指的死人自然是和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和保羅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時所指的死人一樣。在上帝的眼中猶如死去的活人也能夠聽到福音,思想和悔改。耶穌曾向其傳道的那些「在監獄裡的靈」則是犯罪墮落的天使而不是死人的靈。——馬太福音8:22;以弗所書2:1;彼得前書3:18,19。
婚姻
由於相信人在死後仍然繼續有知覺的存在,摩門教徒相信婚姻在人死後仍然有效。班納(Wallace Bennett)說:「摩門教相信當婚禮由一個具有必要的權柄的人在一間廟堂裡主持時,這種婚姻的結合是永久有效而伸延到死亡之後的。」聖經裡絕沒有任何支持這個道理的證據。
與摩門教的道理恰相反,聖經透露死亡其實解除了婚姻的關係。羅馬書7:2說:「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這時婚姻的律法便不再將她約束於丈夫之下了。亦請注意耶穌基督的話:「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馬太福音22:30)既然他們在婚姻方面好像天使一樣,他們都是獨身的。伯力根·楊格(Brigham Young)承認天使的獨身說:「他們是獨身的,既無家屬亦無王國受他們統治。」事實的真相便是,死亡解除了婚姻的關係。
海外的傳教工作
摩門教徒在海外做了很多傳教的工作,但是在摩門教會中沒有人像耶穌基督和使徒保羅一樣以傳道作為一生永久的事業。他們的傳教士通常都是廿餘歲的青年男子;他們以兩年的時間在說英語的國家傳教,在說他種語言的國家裡則花兩年半的時間傳教。在逗留了這段短促的時期之後,他們便返回自己的家鄉重新恢復他們以前的生活方式。
當他們在外國傳教的期間,這些傳教士都兩人一隊地從事逐家逐戶的傳道工作。當屋主邀請他們入內時,他們便開始以一種友善的方式將他們的教會信仰用一連串的課程講解出來,目的在使屋主皈依他們的宗教。雖然屋主可能喜歡他們的友善並倚賴他們給予靈性上的訓導和指引,他們卻不會對其關心到延長他們那兩年或兩年半的逗留期限。當他們離去時,他們便將屋主移交給另一對新的傳教士,若有一對新的傳教士抵達的話。
毫無疑問地,摩門教徒對於他們的信仰極為虔誠,但虔誠並不能使他們的信仰變成正確。真理並非由個人的信仰來決定的。自從使徒時代以來,許多人都曾聲稱他們看到過異象而自認為上帝的先知,無論相信他們的人的信心是多麼堅決,這並沒有使他們的教訓成為真確。通常這些自命為先知的人都必須宣稱他們自己的寫作就是聖經,因為唯有這樣他們才能維護他們那些並不受聖經支持的教訓。防衛自己受這些人愚惑的最好方法便是將他們的宗教信仰與聖經比較一下。以聖經為衡量真理的準繩。遵從約翰的忠告:「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受感示的言論,NW]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哪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翰一書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