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不能用金錢收買
在以色列有一個猶太人對耶和華見證人的工作發生興趣,由此得到以下的經驗:「一日,有人敲我家的門,一個由猶太教的律法學院派來的人進來對我說,猶太教的法學院聽聞我改變了宗教。法學院的委員會曾討論過這件事,並表示他們預準在經濟上幫助我,假若我重歸回猶太教的話。因為他們以為我是為了經濟的緣故而改信另一個宗教的。我回答他說有些東西是金錢所不能買的,其中之一就是上帝的道聖經的真理。憑耶和華見證人之助,我尋著了這種真理。當時這個猶太法學院的代表問,『誰是耶和華呢?』我回答說,『身為一個猶太人卻不認識耶和華這名字實在是一件羞恥的事!』我取出聖經,找出經文和證據給他看,並且問他對一切的證據是否同意。他顯得十分侷促不安地開始喃喃不知所云,又說,『我已好久沒有拿過聖經了,所以我無法回答你。』於是我對他說:『你既不知道上帝的名字又不了解他的道聖經,你在會堂究竟為什麼和向誰禱告呢?』這人不知如何作答。他說,『我可以告訴你一個祕密嗎?我實際上什麼也不相信。我只是承繼我祖先的傳統。最重要的是我在會堂得到一份固定的職業有薪水可支。』我向他作了見證之後,給了他一些聖經書籍並告訴他代我謝謝猶太教律法師要在經濟上幫助我的好意,可是我並不需要這種幫助,因為我信賴永生的上帝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