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一個魔鬼存在嗎?
我們有理由相信有一個邪惡的屬靈生物存在嗎?抑或這種信仰是無稽之談呢?
擁有廣大讀者的社評作家大衛·勞倫斯有一次說:「『地上的和平』——差不多每個人都渴望。『善意待人』——幾乎世上所有的人都以為他們是這樣彼此相待。那麼有什麼不妥呢?為什麼雖然人類生來便渴望和平,卻飽受到戰爭的威脅呢?」
這些問題的確發人深省。既然所有正常的人的自然慾望均是過一種和平的生活,為什麼世人卻如此普遍地彼此仇恨、互相殘殺呢?這確是一個矛盾的現象,正如前加拿大外交官曉·堅利賽博士在若干年前說:「我們可以接受將千百萬個我們在正常的情形之下會很樂於愛護珍惜的婦孺化為灰燼的念頭而毫無良心的不安。」
今日的情形也一樣。經常有戰爭的犧牲者被弄至血肉模糊,四肢不全。文明的人怎可能這樣彼此相待呢?什麼力量推使他們做出這些可恥的行為,或使他們在感到無可奈何的情形之下幹出這些事來呢?嚴肅地提出這個問題無疑是適當的:可能有某種隱形的惡勢力影響人作出這些強暴的行為嗎?真的有一個魔鬼存在嗎?
不要將這些問題推開一旁而聲稱這只是人的本性而已;相反地,人的正常慾望乃是和平。因此,這的確是一件值得你慎重考慮的事。
現代的看法
在上一個世紀的末葉,唯物思想的流行大大影響到現今許多人對魔鬼的想法。《美國百科全書》(1955年)在「唯物論」這標題之下說:「唯物論斷言除了物質的東西和物質的作用之外便沒有任何東西存在。」
這種唯物的觀點在許多圈子裡大為流行,它甚至影響到許多宗教領袖對魔鬼的見解。《永恆》這份宗教雜誌的1964年八月刊說:「一個多世紀以來,認為有魔鬼存在的信仰看來正在消失中。……一般基督新教的神學家均將聖經裡實際有一個魔鬼存在的見解歸入過時的神話之列。」
關於現代人對魔鬼的看法,加斯蓋爾在《聖經與神話辭典》(1960年)裡說:「我們需要謹慎提防的真正魔鬼是在人裡面,盤據在人的心裡。他是人性中的獸性部分。」
《大英百科全書》(1966年)在「魔鬼」這個標題下說:「現代自由派的基督新教信仰傾向於否認需要相信有一個實際的魔鬼存在,反之它寧願相信聖經及其他書籍對他的提及只是將罪惡的精質人格化而已。」
所以相信他是「人性中的獸性部分」或「罪惡的精質」而非一個實際的魔鬼已變成了時尚。雖然一般人曾一度相信魔鬼是一個肉眼看不見的活個體,現在許多人已不再認真相信這件事了。什麼引致這種觀點的改變呢?這是對的嗎?
否認他的存在的原因
愛德華·凌頓在他的著作《撒但,一個肖像》中追溯歷史上對魔鬼的信仰。很有趣地,他論到中古時代僧侶的典籍對魔鬼的看法,說:「宗教的幻想大行其道,病態的思想所產生的幻象和幻覺均被當作客觀的實體。」
這樣,過了相當時候,各種對於魔鬼的錯誤、迷信而荒誕的觀念遂被許多宗教人士所接納。甚至今日,魔鬼尚傳統地被形容為一個穿著緊身的紅色制服、有角有尾、手執黑叉的生物。這種荒誕無稽的錯誤觀念無疑必須為今日許多人否認有魔鬼存在這件事負一部分責任。
可是聖經並非這些錯誤觀念的來源。在上一個世紀後期,聖經的道理受到一些擁護唯物思想的人所攻擊。正如《大英百科全書》第十一版(1910至-1911年)在「魔鬼」這標題之下指出,這種攻擊特別促成了人們對魔鬼的存在的否認:
「我們可以自信地指出,現在撒但已不再被一般人視為基督教信仰中一個必要的部分了……對聖經的啟示的現代見解並不需要人將聖經對這問題的看法視為最終和絕對的權威。甚至耶穌對這件事的主張也可以被視為他為了適應那些與他相處的人而作的妥協,或更可能是證明他的知識有限——他化成人身的一種必需情形——的一個證據。…」
所以,認為聖經並非完全真確的「現代見解」使許多人拒絕接受它表示實際有一個魔鬼存在的話。(馬太福音25:41;路加福音4:1-8;約翰福音8:44)甚至宗教領袖也開始主張耶穌論及魔鬼的話乃是由於他對這個問題的認識有限之故。或者他們聲稱耶穌只是為了適應當時猶大一般人的思想而這樣說,其實他並不相信魔鬼是一個真正活著的個體。
但是沒有一個實際的魔鬼存在的見解是否能令人滿意呢?我們怎能解釋為什麼人類會彼此相殘得如此厲害呢?
唯物的觀點無法令人滿意
人由低等動物進化而成這種唯物的理論甚至被許多宗教領袖採納為問題的答案。它主張人仍然留有以前的一部分獸性;由於這緣故,人會彼此相爭和虐待殘殺同類。它同時推斷過了相當時候,人會由於繼續進化而將這種惡毒淘汰掉。在愛德華·凌頓討論人對魔鬼的信仰的書裡,他在結論中作了一項有趣的評論:
「學者武斷而魯莽地將[魔鬼]逐出他們的信仰系統之外。他們砰然關上門、上了鎖和下了門閂把他拒諸門外。他們斷言撒但只是古代迷信的遺跡而已。在強烈的理智和常識之光照耀之下,他已永遠消失了。他們說,簡單的事實就是,人是由牲畜而生的……可是在文明的力量——教育、修養、與日俱增的知識——影響之下,人會漸漸離開猿猴、老虎和豺狼,而最後演進為完美的人,同時,每一代均比上一代有所改善。」
但是這種解釋多麼令人不滿!因為人類非但沒有日益進步,反而墮落到前所未見的罪惡深淵。他們發動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用猛烈的毒氣使人窒息和將人燒死,並採用其他各種殘殺人類的新武器。但是這場戰爭只是恐怖的開始而已,試想想,在這場戰爭之後各種驚人的殘忍暴行。試想想噴火器、集中營、毒氣室、千百萬猶太人慘遭集體屠殺;試想想原子彈、燃燒彈和氫氣彈。
無可反駁地,非但沒有一代勝於一代,一切道德和行為的標準從未試過如此一落千丈。你相信所有這些罪行都是偶然發生的嗎?你相信渴望和平與快樂的人可能完全出於自願地做出這種種傷害自己的兇惡暴行嗎?事實上人類施於自己同胞身上的種種痛苦和死亡,甚至連禽獸也做不到。
所以不要受騙以致接受一種純粹唯物的觀點。因為正如這世紀最傑出的科學家之一,已故的米利堅博士,發人深省地說:「在我看來,一種純粹的唯物哲學乃是不智的極端」a相信物質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形式根本是不合理的。健全的推理指出有一種不可見的隱形生物存在,而且這些生物的存在對人類的事務有很強大的影響。
聖經的解釋
聖經亦指出這件事實。因此它談及有隱形的屬靈生物存在絕非不合科學或荒誕無稽。聖經解釋說,「上帝是個靈。」(約翰福音4:24)它同時告訴我們上帝將天使造成靈體。(希伯來書1:7)這些都是真正活著的生物。魔鬼也是一個屬靈的生物。
「但是,」也許有些人會問,「如果所有屬靈的生物都是上帝所造的,為什麼他要造一個魔鬼呢?」其實上帝並沒有這樣做。他將所有屬靈的生物都造成完美的。但是其中一個卻使自己變成魔鬼。他由於懷有不正當的慾望而墮落。聖經解釋這件事的經過,表明甚至完美的生物也可以變壞:「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雅各書1:14,15。
這個能力高強的屬靈生物所懷的不正當慾望就是要受其他生物所崇拜,但這只是造物主耶和華上帝才配受的。他對第一對人類歪曲上帝吩咐他們不可吃伊甸園中某棵樹的果子的禁令而騙倒了他們。由此他變成了一個毀謗者或「魔鬼」。聖經亦稱他為「撒但,」「大龍」和「古蛇。」過了相當時候,甚至其他屬靈的生物跟從撒但反叛上帝而成為鬼魔。——創世記3:1-6;啟示錄12:9;馬可福音3:22。
「但是」也許有人進一步問,「為什麼上帝不立即消滅魔鬼和被他引誘違反上帝的律法的一對人類呢?」耶和華上帝不想這樣行。這場反叛引起了一個爭論。並將這個問題包括在內:魔鬼能夠使所有的人都離棄上帝嗎?上帝准許亞當夏娃產生後代,使他們的後代中一些謹守忠貞的人可以洗雪造物主的聖名和證明魔鬼是虛謊的。因此上帝定了一段足夠的時間去解決這個爭論。——約伯記1及2章。
在這段時期中人類的事務受到魔鬼撒但的隱形勢力所影響。雖然「差不多每個人都想地上有和平,」他們卻互相殘殺而奪去千百萬人的生命;魔鬼必須對這件事負責。不錯,由於他的邪惡影響,一切謀求永久和平的努力均告失敗,雖然「幾乎世上所有的人都以為他們彼此善意相待。」
聖經解釋魔鬼是「這世界的王,」他同時被稱為「這事物制度的神。」(約翰福音12:31;哥林多後書4:4,《新世》)我們可以多麼清楚地看出聖經的這些話是真實的!人類的歷史記載無疑表明有一種不聖潔的邪惡力量在人類的統治者背後驅使他們做出種種難以言喻的可怖暴行來。
可是也許有人發生一個問題:當唯物論者預言一代應勝過一代之際,為什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卻愈來愈惡化呢?為什麼現在不法的事件增至如此猖獗的程度,以致在許多城市裡,甚至入黑後在街上行走也不安全呢?聖經亦有解釋這點。
魔鬼的餘日無多了
聖經透露我們已達到這事物制度結束的時候。聖經的預言和它們的應驗表明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已在他的仇敵中間掌權。(詩篇110:1,2)它指出在這個世代之內,他將會對撒但作致命的打擊。怎會這樣呢?聖經解釋說:
「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所以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們都快樂罷!只是地與海有禍了,因為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的下到你們那裡去了。」——啟示錄12:9,12。
這說明了何以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不法的事件大增,魔鬼撒但已被逐出天上,而且他正竭盡全力在人類當中搗亂。不錯,現在我們正生活在聖經說會有禍的短短時期中。所以我們必須盡力避免被魔鬼所誘以致與他一同歸於毀滅。這是多麼重要!
我們所必須採取的第一個步驟就是承認魔鬼是的確存在的——他和他的鬼魔乃是我們真正的隱形仇敵。(以弗所書6:12)認識他迷惑人的方法也很重要。他是很狡猾的。「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聖經解釋說。(哥林多後書11:14)他迷惑人的詭計可能看來非常光明正大。正如我們所知,他甚至利用宗教領袖作他的工具去騙使人相信他不存在。
因此,不要聽信許多教士牧師的謬論,他們正愈來愈將聖經視為神話了。要以知識武裝自己,充實自己,且與那些相信聖經是真理的人研究聖經以藉此獲得幫助。務要聽從聖經的警告:「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得前書5:8。
[腳注]
a 《紐約時報》1948年四月三十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