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夠渡過「普遍的審判」嗎?
普遍的人類在死時受到審判嗎?抑或在復活之後才受審判?
許多世紀以來,「普遍的審判」一直是基督教國一些最著名的教堂裡雕刻品的主要題材。例如在巴黎、沙特爾、利姆斯、奧舍爾、部爾日和奧湯等地名聞世界的法國大教堂入口處上面與及其他許多地方的教堂的大門之上均有描繪這種情景的雕刻。有數以萬計的遊客在這些雕刻品之下遊覽,卻從沒有停下來了解下它們如何與這些建築物內的教士們教人相信的一條基本教義有所抵觸。
一個常見的「普遍審判」的情景描繪死人把他們墓穴的石頭推開,然後從墳墓中昇出來。天主教的權威說這些雕刻品所顯示的審判發生於「普遍的復活之後」。1但是在這些教堂裡,教士卻告訴人他們的審判是在他們死亡的剎那發生的。
有一個教士寫道:「在死亡的剎那,靈魂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席前,」若不是「永遠被拒於天主的王國之外,」便是昇上天堂或入煉獄。2另一個則說,「在死亡的剎那,我們的靈魂會永遠被確定處在與天主友好抑或敵對的地位,在快樂抑或永遠的痛苦中。」3
那末,整個人類世界的審判究竟在什麼時候發生呢:「在死亡的剎那」抑或「在普遍的復活之後」?若整個人類世界在死亡時便立刻受到審判,而這審判是沒有錯誤和不改變的,那末為什麼需要有這些教堂所刻畫的「普遍審判」呢?
基督教國的神學家說這場「普遍的審判」其實並不是一場真正的審判而希望藉此解釋這點。反之他們說它只是將以前那場審判加以「證實」而已;以前的審判則容許每個人「對所有好與壞的行為作一個正確的評估。」4
但是聖經並沒有這樣說。它沒有說每個人在死時立刻受到個別的審判,反之它談及在將臨的耶穌基督千年統治期間,大部分的人類會受到一「日」或一段時期的審判。這是耶穌基督的一個使徒(保羅)在對雅典的最高法庭作證時所透露的:「上帝……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耶穌基督]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17:30,31。
在死時「魂」並沒有受審
其實「兩場審判」的難題是由於以為全人類的審判發生於「死亡的剎那」這種假想而引起的。5
事實上聖經絕沒有教人相信「魂」(soul)會立刻變成屬靈的生物到天上受審。雖然我們這樣說可能令許多人震驚,但是其實甚至主要的宗教權威也承認聖經沒有說「靈魂」是不死的或會在軀體死後繼續存活。
例如羅馬天主教《聖經百科全書大辭典》a說在現代聖經中被譯成英文「soul」(「魂」)的希伯來字néfesh(尼發希)其實是指人本身。它同時說《舊約聖經》「的確沒有提供根據」支持靈魂「可以在人死時……離開軀體而存在」這種思想。它說:「nefeš mêt,從字面上看是『一個死人的靈魂(soul)』其實這個詞並不是這意思,反之它的意思是『一個死人,』例如一個死屍。」——第2288欄。
這本宗教辭典也說聖經沒有表示死亡是「靈魂與軀體的分離,」無論「舊約聖經」或「新約聖經」均沒有如此表示;《新約》「在這件事上繼續保持《舊約聖經》的傳統觀念。」——第532,534欄。
死者在「沉睡」中
聖經並沒有教人相信全人類在死後立刻受到個別的審判,反之它表明死者已完全死去。聖經說他們睡了覺,全無知覺,毫無所知,但是他們在等候復活,屆時他們可以再次活過來。聖經清楚地表明這就是死者的情形。在許多與這個問題有關的經文中,傳道書9:5,10說:「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在你所必去的陰間[希屋爾],沒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為了這緣故,聖經常常說死人「睡了」而不是已經受過「審判」,被判到賞賜之地或受刑罰之地。——約翰福音11:11。
所以在基督教國許多古老的大教堂的門之上所描繪的情景可能比教士在教堂裡教人相信的道理較接近聖經。這些雕刻表明人從墳墓中出來受審判。它們沒有描繪「靈魂」(soul)從「地獄」(hell)出來或從天堂下來,反之他們是在受過審判之後到他們的賞賜之地去。聖經並不贊同古代埃及人的思想認為「靈魂」可以回到枯乾的軀體裡。但是聖經的確說大部分的死人均會復活而有機會獲得上帝所賜的永遠幸福。
在什麼時候?
普通的死者會在什麼時候復活受審呢?聖經的最後一本書將這場為人期待已久的復活的次序顯示出來。
基督在天上開始他的第二次臨在時,他的王國業已建立了。(啟示錄12:1,2,5)撒但的活動只限於地球的附近,他的憤怒引起了空前的災禍。(啟示錄12:7-12)羔羊耶穌基督站在屬天錫安山上作王,並有144,000個同僚與他一同施行審判,「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作初熟的果子歸與上帝和羔羊。」(啟示錄14:1-4)然後鬼魔所感示的言論領導地上眾王加入與上帝對抗的戰爭裡。(啟示錄16:13-16)基督和他的天使與他們作戰,將人為的制度徹底毀滅,將敵軍及其擁護者完全處死。(啟示錄19:11-21)最後,撒但被捆綁囚禁起來,「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啟示錄20:1-4。
地上的居民脫離了撒但、他的鬼魔和他們在地上的爪牙的控制而重獲自由,那時他們會開始享受到很大的祝福。年邁的使徒約翰曾在一個偉大的異象見到地上統治權的這項光榮的改變。
他寫道:「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離棄上帝的困苦人類]也不再有了。」藉上帝的王國統治地上,他會親自與人同住。「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示錄21:1-4。
怎樣實現?
地上的罪惡會被消除,撒但和他的鬼魔會被捆綁而拋進無底坑裡。敬畏上帝的人期待已久的公義新規制會被確立。這些情形就是所有基督徒所祈求的,他們向上帝禱告說:「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6:10。
所有在墳墓裡的人會在這種公義的情形之下復活。聖經指出這個普遍的審判「日」(或時期)只會在撒但被捆綁、基督在他的「寶座」上作王統治的千年期間來到。顯然這「日」會比二十四小時長,因為聖經說這些審判官會「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一段這麼長的時期會有充分的時間讓復活以有次序的方式進行。——啟示錄20:4。
屆時全人類會根據他們的內心情形——根據他們的慾望和是否甘願遵行上帝的旨意而不是根據他們以前是否有機會認識這旨意——受審判。含有上帝的訓示的「案卷」會被打開,全人類均會有機會知道「這些案卷所記載的」。每個人會根據他對這些訓示服從與否而受審。
使徒約翰在他那關於基督千年統治期間人類受審的大異象中對這一切均有所描述。「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耶和華上帝]。從他面前[現存邪惡的]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了死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含有上帝的訓示的]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根據他們對這些訓示的服從]受審判。」——啟示錄20:11,12。
直至基督的千年王國結束,撒但被暫時釋放而地上的人通過最後的試驗之後,他們才在最完全的意義上,「得以活」過來。所有通過這場最後試驗的人均會獲得權利在公義和完美的地上享永生。屆時只有他們的名會永遠寫在「生命冊」上。因此啟示錄論及他們說:「其餘的死人等到那一千年完了才得以活。」——啟示錄20:5,《新修》。
這就是基督徒所渴望的「永生。」他們會在上帝原本定意在地上形成的完美樂園裡享有無窮的生命。
但是聖經並沒有教人相信整個人類世界均在死後立刻受到一場個別的審判。反之,它教人相信在基督的千年統治期間,大部分的人類會受到一場「普遍的審判,」當其時復活的人會被教導認識上帝的旨意,並有機會藉著遵行它而獲得永生。
現在就作準備
現在你可以怎樣作準備使你的名字得以寫在「生命冊」上呢?藉著研讀上帝的道和實行它。要培養一種樂於受上帝訓導的的品格。(歌羅西書3:5-14)要養成樂意服從上帝的訓示的習慣。現在就培養這樣一種服從的生活模式會幫助你在耶穌基督的千年統治中遵行上帝所發出的訓示。它會幫助你贏得上帝的祝福、渡過最後的試驗而在完美的地上獲得永生。沒有任何東西比較在基督的千年統治結束之後名字被「寫在生命冊上」更有價值。——啟示錄20:15。
但是為了有權利在全人類的審判日及之後生活在地上,你急需現在就學習上帝的旨意和遵行它。藉著這樣行,你會渡過上帝在距今不久對這邪惡的事物制度所執行的一場較早的審判。你有採取必要的行動以求渡過這個事物制度的末日,然後渡過未來「普遍的審判」嗎?這個問題的答案視乎你現在所養成的生活模式而定。
參考資料
1 《聖經辭典》,F. Vigouroux編(巴黎,1903年)第3卷第1837,1839欄
2 《神學百科全書》,Migne編(法國Petit-Montrouge;1850年)第35卷,第1冊,第126頁
3 Dictionnaire Pratique des Connaissances Religieuses, J. Bricont編(巴黎;1927年)第2卷,第203欄
4 《天主教百科全書》(紐約;1910年)第8卷,第552頁
5 La Fin de Monde, Lavergne編(巴黎;1941年)第12頁
[腳注]
a 原本是在荷蘭的波恩出版,由A. van den Born所著的《Bijbels Woordenboek》,由美國天主教聖經學會的主任祕書路易·哈特曼譯成英文(紐約;1963年)。
[第101頁的圖片]
巴黎聖母院大教堂中央大門之上所刻的審判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