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你在家庭的職責
如果夫婦雙方爭作一家之主,這個家會和睦團結嗎?如果母親將父親加於兒女身上的規限取消了。兒女會受到適當的管教嗎?如果父親拒絕負起自己的責任,一個家庭可以保持良好的家風嗎?夫妻中任何一方不履行自己的職責都可以導致不如意的後果或甚至家庭破裂。
有許多夫婦由於不認識夫妻各自擔任的角色,以致他們的婚姻由一開始便踏上崎嶇之途。這無疑是今日很多國家中離婚率劇昇的主要原因之一。其實只要夫妻肯聽從聖經中關於婚姻的良好訓示,他們便可以避免許多困難,痛苦和煩惱了。
聖經清楚地說明夫妻各自擔任的角色。它將一家之主的地位指派給丈夫,說:「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以弗所書5:23)身為一家之主,丈夫有責任為家人作重要的決定。
關於妻子的角色,聖經說:「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以弗所書5:24)因此妻子所擔任的是一個順服丈夫的角色。有鑑於此,她與丈夫爭奪一家之主的地位是適當的嗎?如果她取消丈夫對兒女的規限,這是順服丈夫的表現嗎?她支持丈夫的決定豈不是更與她所擔任的角色一致嗎?至於兒女,聖經規定他們在家庭中所擔任的角色就是「要在主裡聽從父母。」——以弗所書6:1。
聖經訓勉丈夫以仁慈的方式行使家主之權:「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以弗所書5:28)所以丈夫應該待妻子像待自己一樣,仁愛地看顧體貼妻子。他在作一切決定時都應該將妻子的快樂和最高福利謹記在心。
這意味到基督徒丈夫在為家人作重要決定時最好考慮到妻兒的願望。為了家庭的好處,一家人須要隨時交換意見。家中各人都須要感到父親是和藹可親和通情達理的。可是一旦父親作了最後的決定,妻子兒女便有責任接受和遵從他的決定了。
但是如果丈夫的決定並不明智,那又如何呢?那末應該怎麼辦呢?妻子應該試圖越俎代庖而另作一個決定嗎?這樣行是不智的。反之她可以以仁慈機巧的態度與丈夫商討一下;但是丈夫若堅持原意,她便有責任支持丈夫的決定了,只要丈夫沒有要求她做一些違反上帝的律法的事。藉著忠貞順服地支持丈夫,她可以幫助兒女對丈夫的家主地位保持尊敬,並使家庭保持和睦團結。
妻子若要作一個溫嫻婉順的賢內助就不應屢屢挑剔丈夫的過錯。這只會使丈夫感到家庭生活難以忍受而已。因此聖經說:「大雨之日連連滴漏,和爭吵的婦人一樣。」(箴言2:15)許多家庭。都是由於妻子的嘮叨而破裂的。
假設母親盡了所能給予兒女適當的訓練,但是卻因為父親未能履行自己的職責運用權力去管教兒女,以致他們當中有些學壞了。母親應該以此自疚嗎?在這件事上,其咎主要是在於父親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
可是,有時雖然父母雙方均正當地履行他們的職責,卻仍有些兒女變壞了。如果父母都盡了所能正當地訓練兒女,兒女若仍變壞便不能歸咎於父母了。他們無須自疚。聖經中有幾個例子是關於父母賢良而子女不肖的。約坦就是有此經驗的人之一。——歷代志下27:6,9;28:1。
夫婦雙方若聽從聖經的訓示各自履行在家庭中的職責,婚姻的難題通常是可以迎刃而解的。有一對夫婦的經驗可以說明這點。這對夫婦的婚姻己實際破裂,已離了婚。離了婚一年之後,男子找著他的前妻,並表示希望與她復合。她講述這個經驗說:
「我對他說復合並不是解決辦法。既然我們以前的婚姻不成功,我們第二次的婚姻亦不會成功。但他堅持說他現在知道怎樣獲致美滿的婚姻了。我禁不住好奇地問他這個能夠使我們得到幸福的唯一方法究竟是什麼。他回答說是上帝的真理之道。我對他說,『你若向我證明你對這件事真的具有誠意,過了相當時候,我們也許可以重修舊好。』他回答說,『好的,我認為這夠公平。』他於是回到……去。他找著一個耶和華見證人,並安排了一個家庭聖經研究。他參加所有的聚會,並且每晚都打電話或寫信給我;他表示對於所學到的知識大感興奮。我們在1968年一月十六日再次結婚,自此以後生活非常幸福。現在當有難題發生時,我們便向聖經尋求指引了。」
家庭若肯聽從聖經的指引,便無須面臨嚴重的危機和受到離婚的威脅了。反之他們可以和平地解決難題和爭執。家庭的每一分子若履行各人在家中的職責,家庭就能夠,甚至在現在,獲致和睦,團結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