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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1年
《守》71 1/15 62-64頁

讀者來函

● 約翰一書4:18說完全的愛會將懼怕除去,這種「懼怕」是什麼?——美國C.A.君問。

使徒約翰寫道:「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翰一書4:18。

這裡所說的懼怕是指人在禱告不敢對上帝暢所欲言的那種懼怕。上下文表明約翰繼續論及要『坦然說話。』(約翰一書4:17)他不是指在傳揚好消息方面坦然說話,而是『向上帝坦然說話。』——約翰一書3:19-21;請比較希伯來書10:19-22。

一個充分感受到上帝的愛的人可以滿懷信心地來到天父面前而不是感到『受他的心責備,』好像他正作偽或不蒙嘉許一般。他知道自己真心努力遵守上帝的誡命,因此他所行是天父所喜悅的。(約翰一書3:21,22)所以他可以坦然向耶和華吐露心事和提出請求。他不會感到好像自己正受著上帝『緩刑監視,』以致在說話和請求的權利方面受到某種限制。(請比較民數記12:10-15;約伯記40:1-5;耶利米哀歌3:40-44;彼得前書3:7)他沒有受到任何不健康的恐懼所囿限;他並不感覺自慚形穢。——請比較希伯來書10:26,27,31。

正如一個孩子會絲毫不感到尷尬或懼怕地向慈愛的父母要東西,因為他相信父母是時刻關心他的需要和幸福的。同樣地愛心發展完全的基督徒確信「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約翰一書5:14,15。

所以這種全備的愛並不會將所有各種懼怕都一併消除。它不會消除我們由於尊重上帝的地位,權柄和公正而對他所懷的敬畏。(詩篇111:9,10;希伯來書11:7)它亦不會除去突然的警告所引起的正常恐懼;這種恐懼會使人設法避免可能發生的危險以保護自己和生命。——請比較哥林多後書11:32,33;約伯記37:1-5;哈巴谷書3:16,18。

對約翰一書4:18的適當了解可以使我們在靈性上得到很大的富足。它透露基督徒可以與偉大的造物主享有多麼寶貴的關係。它鼓勵我們在向上帝禱告時暢所欲言,不是像例行公事一般或機械式地,反之我們可以坦然表露我們的感情,我們的所需,我們對別人的關心,我們的希望及對他所懷的愛心。

我們也不應該把「在愛裡完全」視作差不多不可能達到的目標。『完全』一詞很少用在絕對的意義上;它通常是相對的。保羅對哥林多的基督徒寫道,『在了解力上不要作小孩,……而是在了解力上作長成的人,』他並不是立下一個在整個小組中沒有任何人可以達到的目標。(哥林多前書14:20)這節經文所使用的『長成』的希伯來字te’leioi(陽性)與約翰在約翰一書4:18所使用的「完全」的希臘字telei’a(陰性)一樣。所以我們「在愛裡完全」意味到上帝的愛在我們心裡不是處於一種發展不全半冷半熱的狀況,反之這種愛充滿我們的心而推使我們全心盡力遵行他的旨意。

● 希伯來書9:14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上。』這「永遠的靈」是什麼?——美國R.W.君問。

留意這段話的上文可以幫助我們明白這句話的背境。我們讀到:「若山羊和公羊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希伯來書9:13,14。

這段話是保羅將上帝在舊律法的約和摩西律法之下所嘉許的安排與新約的安排作一對比時說的。在這章書的開始,使徒保羅論及帳幕和在其中所獻的祭牲。這些是「屬肉體」的合法條例,有效到指定的時候。(希伯來書9:10)保羅同時指出,「聖靈」表明只要帳幕還存在,其中所獻的祭物仍為上帝所接納,通往天上的道路就尚未打開。——希伯來書9:8,12。

因此通往天上的路是藉著耶穌的祭物和寶血而非藉著按「屬肉體」的合法條例獻上的祭牲而打開的。但是耶穌的祭物是怎樣來的呢?藉著上文提及的聖靈的作用。

在這封信的較早部分,保羅解釋耶穌不是「按屬肉體的條例」成為祭司;他若屬於利未支派的亞倫家系,他便是這樣了。反之耶穌屬於非祭司的猶大支派。所以是上帝揀選他,直接任命他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希伯來書7:16,17)耶穌不像亞倫受油受膏而是受聖靈所膏。——出埃及記29:7;路加福音3:21,22。

在他的傳道期間,耶穌以他所說所行宣揚他有上帝的聖靈在他身上,授權給他和引導他。(馬太福音12:28;路加福音4:14,18)時候來到,耶穌遂犧牲他的生命;這正是聖經藉著聖靈預先寫下和預言的——例如他會死在一條柱上,死在罪犯中間,沒有一根骨頭被折斷等。(申命記21:22,23;加拉太書3:13;以賽亞書53:12;詩篇34:20)所以他的獻祭不是按照屬肉體的條例而是按照聖靈與其作用。聖經說基督的身體「只一次獻上。」——希伯來書10:10,12。

所有屬肉體的律例都是會過去的暫時性安排——受律法的控制是暫時的。但在另一方面,膏立,指引和獻上耶穌的乃是一件永遠的東西——上帝永遠的靈。它會被用來永遠指引那些加入新約的人,它所促成的奉獻不是僅具有短暫價值和時間有限;反之它是一項永遠的祭物。保羅有很好的理由將屬肉體的律法安排,它的帳幕、祭物、祭司制度,與基督藉之將自己獻上的永遠的靈作一個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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