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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76 2/1 90-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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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們要繼續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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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6年
《守》76 2/1 90-93頁

『你們要繼續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

尼散月14日,逾越節的晚上,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百姓在世界各地集合起來以執行耶穌的這個命令:「你們[要繼續]如此,為的是記念我。」(路加福音22:19;出埃及記12:2-6)基督徒每年在這個真正的逾越節晚上日落以後,舉行主的晚餐是對的。

誰被邀參加?為數不多,受耶和華的靈所膏的餘民必然會參加,此外所有懷具屬地希望,數目不斷增加的「大群人」以及所有認識耶和華的安排的人均被熱切地邀請出席。(啟示錄12:17;7:4,9)這是一個拘守儀式或充滿神祕氣氛的場合嗎?絕對不是。反之,這個以餅和酒作為象徵物的週年特殊紀念使與會者的心和腦記起在一千九百年前耶穌基督為他們所做的事以及所有這些事在今日和無窮的將來對他們具有什麼意義。——哥林多前書11:23-26。

這個重要日期是怎樣決定的?在第一世紀,耶穌和早期的基督徒均接納耶路撒冷猶太聖殿的祭司團為尼散月十四日(由日落開始)所決定的日期。值得留意的是,正如摩西的律法所指示一般,耶穌在尼散月14日舉行慶祝逾越節的晚餐。(出埃及記12:6-8;利未記23:5;馬太福音26:18-20)他沒有像今日大部份的猶太人一般在尼散月15日吃逾越節的晚餐。在聖殿於公元70年被毀滅之後,基督徒必須自行決定尼散月14日的逾越節日期。

當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將變節墮落的基督教立為國教時(公元325年),尼斯會議規定復活節的慶祝必須於緊接著在春分的日子或其後一日出現的滿月的那個星期日舉行。通常這個春分的日期是三月二十一日。倘若新月之後的第十四日——被他們視作滿月的那日——發生於星期日,那末,復活節的慶祝便延緩至隨後的那個星期日,這是為了避免使復活節與仍然在尼散月十四日慶祝逾越節的猶太人和少數仍在這日舉行耶穌受難紀念的基督徒(稱為Quartodecimans)在同日舉行慶祝。這樣基督教國還決定在星期四,他們的「聖星期四」,紀念耶穌的最後晚餐,而在星期五,他們的「耶穌受難節」,紀念他的死亡。

至遲到1880年,耶和華的受膏崇拜者已從基督教國每年慶祝主的晚餐幾次的習慣分別開來而僅在尼散月14日日落以後才慶祝。從那時直至1919年,受膏的基督徒接受由猶太曆所確立的日期作為尼散月14日。他們意識到猶太曆把「逾越節」編在尼散月15日日落之後。然而,這些受膏的基督徒安排在尼散月14日的晚上慶祝主的晚餐,正如耶穌所為一般。可是這些基督徒在決定每年的尼散月方面依然運用猶太曆。

現代的猶太曆藉著天文學的滿月以決定他們尼散月的開始。可是,當新月初次出現在耶路撒冷而可以見到時,通常已遲了十八小時或甚至更多時間。近年來,耶和華見證人的治理機構,每年均決定在耶路撒冷何時可以見到實際的滿月,這也是聖經時代決定尼散月一日的方法,為了這緣故,耶和華見證人的耶穌受難紀念日期和現代猶太曆所訂的尼散月14日的日期有一或二日的分別。a

根據我們現今的計算方法,耶穌受難紀念的日期是在春分以後最近的一個滿月。例如,1975年的耶穌受難紀念日期,由耶路撒冷可見的新月(最近春分)出現之後十四日,是三月二十七日星期四,日落之後。很適切地,1975年三月二十七日星期四的確有一個滿月。以我們現今的計算方法,1976年的耶穌受難紀念是在四月十四日星期三日落之後。滿月亦發生在同一日。因此,倘若將來任何耶和華的百姓與治理機構失去聯絡,他們可以從當地的日曆(其中有表明春分之後的第一個滿月)以相當準確的程度決定耶穌受難紀念的日期。因此,受難紀念會在滿月那天的日落之後舉行。b

倘若在主的晚餐那一夜有緊急的事件發生,應當怎麼辦?倘若有猛烈的風暴或其他大騷亂發生以致當地的小組不能在指定的時間聚集起來,那又如何呢?在這等情形之下,弟兄們可以和鄰近的人以小群聚集起來;若有必要的話,僅是一家人聚集起來也是好的。這樣他們可以聚集起來提醒自己關於無酵餅和酒這些耶穌受難紀念象徵物的意義,在這等緊急場合,一位獻了身的弟兄(或一位獻了身的姊妹,假如沒有弟兄在場的話)可以簡單地考慮聖經在馬太福音26:17-30;路加福音22:7-23,28-30;以及哥林多前書11:20-31的記載。倘若小組須要以小群聚集起來,那末,參加各小群的總人數可以作為整個小組參加人數的報告寄給社方。

至於象徵物,無疑應該盡力設法使屬於受膏餘民階級的人得到餅和酒的供應,即使這樣的人臥病在家或醫院裡亦然。唯獨在非常例外的情況下,一個屬於受膏餘民階級的人不能在尼散月14日領食象徵物,他也許希望在下一個陰曆的第十四日(下一個滿月的那天)參加耶穌受難紀念。這與載於民數記9:10,11及歷代志下30:1-3,15關於誤了期的逾越節慶祝的原則一致。在這等誤期慶祝的事件上,小組應當在事後立即通知社方。

倘若有一個以上的小組需要用同一個王國聚會所又如何?在編排時間方面,最好給予足夠時間讓一個小組離去,然後另一個小組才開始他們的節目。有鑑於此,有時小組會租借額外的禮堂來舉行耶穌受難紀念。在這種情況之下,幾個小組可能發覺合併舉行一個聚會頗為適當。他們可以將一個合併的報告寄給社方,其上列明所包括的名稱。

在耶穌的日子,各事發生的先後次序如何?在舉行第一個主的晚餐時,馬太本人在場。他提出各事發生的實際次序。耶穌和他的十二個門徒用燒烤的羊羔和無酵餅來慶祝逾越節的晚餐,藉此提醒領食者在公元前1513年當以色列被拯救出埃及時有什麼事情發生。運用燒烤的羊羔和無酵餅這些助人記憶的東西並沒有神祕之處。(馬太福音26:17-19;詩篇119:2,14)在逾越節的晚餐之後,耶穌揭露出賣他的人是猶大,他後來被遣走。(馬太福音26:20-25;約翰福音13:29,30)這剩下耶穌和十一個忠心的使徒。耶穌還和他們創立這個包括領食無酵餅和真正紅酒的新晚餐。耶穌為每件象徵物禱告感謝,首先為餅,然後為酒。(哥林多前書11:24,25)耶穌作了進一步的談話和禱告之後,他們以唱詩頌讚作為結束,然後離開往橄欖山去。因此,這規劃出耶穌受難紀念的一般程序,直至我們的日子。——馬太福音26:26-30;約翰福音13:31-18:1。

餅和酒這些象徵物提醒我們什麼?無酵餅提醒我們耶穌的身體,他怎樣「在肉身受苦」(彼得前書4:1);他怎樣「為世人之生命」捨棄他的肉身(約翰福音6:51);他怎樣是「曾被殺的羔羊」(啟示錄5:12);律法的約怎樣被「撤去,釘在[受苦柱]上。」(歌羅西書2:14)紅酒的象徵物提醒我們耶穌怎樣成為我們的購贖者,我們藉著耶穌的「寶血」得蒙拯救;(彼得前書1:19)以及他生命的血怎樣被用來使新約生效,這新約是與一切與他同作後嗣的人訂立的。(哥林多前書11:25)雖然屬於「大群」階級的人並不領食象徵物,他們也受到提醒耶穌的行徑所帶來的裨益以及他通過新約為他們帶來的許多裨益。(啟示錄7:9,10,14)真的,耶和華已通過基督所獻的祭物的贖罪能力為我們安排了拯救,不僅為了受膏的份子,同時也為了所有在地上享永生的人。——利未記16:11;約翰一書2:2。

這個聚會怎樣舉行?在耶穌受難紀念的聚會中,一位作主席的弟兄首先簡短地致歡迎詞,並以唱詩禱告開始這聚會。隨著是一個解釋耶穌受難紀念的演講,由一個由監督們揀選的能幹講者(若是可能最好是受膏份子)講出。由幾位弟兄以討論的方式每人講出紀念演講的一部份是不適當的,我們也提議講者應為象徵物作兩個簡短的禱告。(馬太福音26:26,27)傳遞象徵物和講者作了額外的評論之後,結束的評論應由主持監督講出,除非耶穌受難紀念的演講是由他講出。聚會應以唱詩和禱告結束。

唯獨受膏餘民才領食在聽眾中間傳遞的象徵物。隨著一個簡短的禱告之後,首先傳遞餅,然後,在另一個禱告之後才傳遞酒。餅和酒並不是一起傳遞。那些「按理」領食的人均領食兩種象徵物。——哥林多前書11:27,28。

聖經說耶穌擘開餅,很明顯是要遞給斜臥於桌旁兩邊的使徒。(馬太福音26:26)今日在我們的環境之下,這是沒有必要的,因為耶穌並不是設立一個儀式的先例。所以擘開無酵餅並不含有象徵性的意義。要記得耶穌無罪的身體在死亡時並沒有一根骨頭被折斷。(出埃及記12:46;詩篇34:20;約翰福音19:33,36)所用的杯和碟的數目視乎需要多少人傳遞象徵物而定。在聚會開始之前無酵餅的一部份可以放在每個所用的碟上,同樣酒也可以倒在各杯之中。

所用的是什麼種類的餅和酒?既然耶穌採用通常在逾越節所用的無酵餅,我們今日也採用無酵餅。有些猶太人的無酵餅只是由麵粉和米造成,而這等餅也許可以由基督徒在耶穌受難紀念時採用。可是我們不會採用一些加上鹽,糖,麥芽,雞蛋,洋蔥、或諸如此類混合物而製成的猶太無酵餅。

有些見證人也許喜歡以麵粉(小麥,米或其他穀類)和水製成小量的無酵餅。這可以按照以下的方法製造:把一杯半的麵粉和一杯水混和起來造成一堆濕麵糰。在平滑的一面,撒滿麵粉,滾壓麵糰至薄餅般厚度,或盡可能薄。把它放在一個烘焗的平底鍋或一塊烘餅乾的盤上,在麵糰上多插幾個小孔,並使之成為一塊扁平的餅。放在熱的焗爐裡烘,直至它乾脆為止。

在耶穌受難紀念中所用的酒必須是真正的紅酒,正如猶太人在慶祝逾越節時所用的一般。我們留意到在馬太福音26:29(《新修》)耶穌談及「葡萄樹底產物」;在年中這時候,這只可能是發過酵的酒。沒有攙雜的葡萄酒乃是耶穌所流的血的唯一適當象徵。既然基督的血不需任何附加物,所用的酒必須僅是沒有加甜也沒有加料的紅酒。倘若預見到很難獲得適當的象徵物,就應預先設法取得這些東西。既然這些象徵物本身並不是神聖的,在紀念的聚會結束以後,餅和酒可以拿回家中視作平常的東西,它們可以像通常的情況般在別的時候加以運用。——撒母耳記上21: 4。

誰應領食象徵物?唯獨「小群」才被帶進新約裡,因此才須領食象徵物。(路加福音12:32)身為未來的受膏者,十一個忠心的使徒構成後來在公元33年五旬節被帶進新約中的人的核心。(路加福音22:20)「大群人」由於不是在新約中的「新造之物」,他們不會在這週年的特殊紀念中領食餅和酒。——哥林多後書5:17。

每一個參加耶穌受難紀念的受膏份子均應預先審察自己,看看他是否配領食象徵物以及他是否真正有聖靈的見證。(羅馬書8:16,24;哥林多前書11:27-29)有時有些以往的領食者發覺他們與上帝的關係並不是一個受膏兒子的關係。他們應當停止領食,但這並非表示他們變成不忠。反之這僅是因為他們與耶和華的個人關係獲得澄清,使他們看出自己其實懷具屬地的希望。

被計作領食者的都是忠心事奉上帝而受了浸的人。我們不會邀請被開除者參加這個聚會。但倘若這等人出席,如果他們與別人並坐一排及領食象徵物,我們無需感到不安。反正這等人並不會被計作領食者。

見到有這麼多新人參加耶穌受難紀念的聚會無疑是一件樂事。節目結束之後是一個與新人和彼此享受快樂交往的特別場合。這種愉快的交往真正可以造就和鼓勵每個人。我們若思考一下這個晚上的節目,我們必定會得益不淺而對耶和華懷有更深的體會。這提醒我們他為了愛我們而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事,這些事是通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們的救贖者,而成就的。(馬太福音20:28;彼得前書3:15)參加聚會之後回到家裡,耶和華見證人的一家可以花些時間討論這個重大場合的意義。所有這些事均有助於使家庭更趨緊密團結及在靈性上強化他們。

長老們會為當地的小組細心計劃一個適當的主的晚餐。在這一夜,全球各地耶和華手下獻了身的百姓,包括受膏和屬於「大群」階級的人,的心思意念均團結一致地歸向耶和華,我們至高的上帝而向他歌頌。他們再次向耶穌基督,我們的救贖者表達感激。他為了使我們得以恢復完美而捨棄他屬人的生命,藉此向我們表現他偉大的愛。在每一年,受膏的餘民和「大群人」均樂於紀念他為征服世界的彌賽亞。——約翰福音16:33。

[腳注]

a 為了同一理由,現代的猶太人發覺有需要不時在一個與耶和華見證人所訂不同的時候加上一個閏月。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的逾越節日期會比耶和華見證人的耶穌受難紀念日期遲一個月。

b 逾越節和耶穌受難紀念的日期在基本上說來是根據一個十九年的週期而發生的。詳細資料可參閱《助人了解聖經的工具》第1677頁在「The Metonic Cycle」的次標題下的資料。請也參閱1076-1078頁關於「主的晚餐」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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