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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6年
《守》76 12/1 713-715頁

保羅勸勉加拉太人:『在基督徒的自由上要站立得穩』

創造者,至尊的主宰耶和華,是一位自由的上帝。他所創造的一切聰慧生物他均賦予自由,而且他也定意使其繼續享有自由。由於這緣故我們讀到:「[耶和華]就是那靈。[耶和華]的靈在那裡,那裡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後書3:17。

當上帝的兒子耶穌來到世上時,他發現上帝的子民處於三重奴役之下。他們受到遺傳的罪所奴役。他們也因此而受律法所奴役,因為他們無法將其遵守到十全十美的地步。此外,他們還被宗教領袖們藉著傳統與曲解律法而加以奴役。因此,耶穌所傳的好消息包括『被擄的得釋放』在內。正如他告訴門徒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8:31-36;馬太福音23:4;路加福音4:17,18。

在效法基督方面堪作榜樣的使徒保羅也宣揚自由的好消息。他指出由於基督的犧牲,基督徒因此「從罪裡得了釋放」。到了上帝指定的時候,一切受造物均會「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羅馬書6:18;8:21)從保羅獲悉自由好消息的人包括羅馬行省加拉太地方的各基督徒小組在內,該地的各小組是他在第一次傳道旅行時建立的。由於他的屬靈兒女受一些企圖使別人猶太化的信徒所奴役(這些人堅持他們必需受割禮),保羅遂寫了一封有力的書信給他們,時間約在公元50至52年之間。——加拉太書4:19。

當時保羅很可能正居留於哥林多或敘利亞的安提阿。此信由他所寫可說是絕無疑問的事。不獨書信內容提及保羅為執筆者,並且其中措辭與表達的感情均為他所特有的。這是他最先寫的幾封聖經書信之一,若非寫於致帖撒羅尼迦地方基督徒的兩封書信之前便是之後不久的時間。內容自始至終均充滿了保羅對基督徒自由這問題的強烈感受。

在致加拉太人的信中,保羅開首便強調自己是個使徒,「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基督與……上帝。」他隨即道明要點:他希奇他們竟這麼快便離棄他傳給他們的好消息。然後他說「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或任何「人」,傳好消息與他們,若與他所傳的有異,「他就應當被咒詛」。他傳與他們的好消息並非來自任何人,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加拉太書1:1-12。

為了免得他們以為保羅不認識猶太傳統,他作了一個簡略自傳式的描述,告訴他們自己在以往對猶太教的熱心及在這方面的長進,「極力逼迫殘害上帝的教會。」當上帝召他向外邦人宣揚好消息時,他「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意即他沒有立刻與其他的耶穌門徒商量,反之他首途前住亞拉伯去。三年之後,他的確到過耶路撒冷稍作逗留,但卻僅與彼得及耶穌的同母異父弟雅各見過面而已。(加拉太書1:13-19)多年之後,他祇是基於一項啟示才再度前往該地。(使徒行傳15:2-21)當時教會的「柱石」看見上帝如何用保羅向外邦人傳道,因而同意他應繼續這樣行,他們則繼續向受割禮的猶太人傳道。但此後當使徒彼得由於懼怕人而在基督徒的自由方面妥協時,保羅「當面抵擋他」,並且在眾人前責備他。——加拉太書2:1-14。

保羅繼續提醒加拉太的基督徒他們已被稱義,非因他們遵守律法,卻是由於他們對耶穌基督懷具信心。倘若現在要人墨守律法,基督便徒然犧牲了。保羅由於他們竟這般退步而感覺忿怒:「無知的加拉太人哪,……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他們現在之得以行異能,究竟是藉著試圖遵守摩西律法,抑或由於他們對耶穌基督懷有信心而從上帝獲得聖靈之故呢?他接著引用希伯來聖經以說明他的要點:『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不錯,「義人必因信得生。」在另一方面,那些試圖遵守律法的人便處於咒詛之下,由於他們無法完全避免違反律法。——加拉太書3:1-14。

耶穌基督藉著死於一條行刑柱上而解除了律法的咒詛,使萬國的人得以領受上帝應許通過亞伯拉罕的後裔賜下的祝福。可是,保羅繼續表明律法並沒有什麼不對。律法的功用之一是,藉之「[顯明]過犯」,並且以此為訓蒙的師傅,引導猶太人到基督那裡。在基督裡便有自由,因為其中『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加拉太書3:16-29。

繼續論述自由的話題,保羅說他們在成為基督徒之前有如嬰孩一般。他們「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但基督現已來到釋放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使他們恢復自由而不再作奴僕。現在他們何竟要再作奴僕,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呢?保羅是否由於告訴他們真理而成為他們的仇敵呢?——加拉太書4:1-16。

為了說明他的要點,保羅以亞伯拉罕及他與撒拉和夏甲生的兩個兒子為例證。在西乃山所立的律法之約好比使女夏甲,她「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兒女都是為奴的。」在另一方面,亞伯拉罕的約則好比撒拉,她與「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同類,後者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即受膏基督徒的母親。——加拉太書4:21-31。

說明這點之後,保羅道出他寫這封書信的主旨:「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倘若他們接受割禮,便不但與基督隔絕及從他的恩典墮落,還要負起遵守全部律法的義務。他告訴他們,「你們向來跑得好,」並且補充說:「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無論是誰誘使他們這樣行,都必須擔當罪責。事實上,保羅對此等破壞好消息的人感到這般惱怒,以致他說:「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加拉太書5:1-12。

不可濫用自由

保羅絕沒有忽視自由好消息所涉及的含意和危險,由於他深知人類墮落的天性如何易於自私地濫用基督徒的自由。因此他立即提出警告說:「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憨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拉太書5:13,14。

與自由基督徒相稱的行為

保羅向基督徒表明他們有一件東西幫助他們不致濫用自己所享有的自由:「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究竟什麼是「肉體的情慾」?保羅稱之為「情慾的事」(「屬肉體的行為」,《新世》),並列擧其中十六樣,包括姦淫,污穢和邪蕩,以及「等類」的事。他警告說,「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與這一切行為相反的乃是聖靈的果實,包括「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顯而易見地,「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我們在結出基督徒聖靈的果實方面是絕無限制的!——加拉太書5:16-23。

另一件看來令保羅深感憂慮的事就是基督徒需要留意彼此之間的關係。因此,他不但提醒他們應該愛人如己,他還警告說:「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後來他補充說:「不要貪圖虛名,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加拉太書5:14,15,26。

在第六章保羅以同樣的語氣繼續他的書信。倘若有人不自覺地行差踏錯,具備資格的人便應幫助他改過自新。基督徒要互相擔當重擔,藉此完全了基督的律法。他三番四次提供切合實際的警誡:「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6:7-10。

在結束此信之前,保羅感到必須重提受律法約束的問題。他揭露那些試圖再奴役加拉太基督徒去遵守割禮規定的人的動機。他們這樣行無非為了要誇口,試圖使外貌體面而避免迫害。可是『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重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即]上帝[屬靈的]以色列民。」——加拉太書6:12-16。

在這封給加拉太人的信中,我們無疑見到保羅對他的屬靈「兒女」的深切關懷,以及他對試圖剝奪他們自由的人所感的強烈義憤。為了挽救他們,他指出自己所具備的資格,引用聖經及與他們推理,然後給他們行為上的誠摯勸誡,使他們能夠承受上帝的國。這一切不但闡明了聖經的真理與原則,並且給予今日基督徒有力的勸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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