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獸」的崇拜——為什麼真正的基督徒才拒絕參與
你能想像來自各國各族的一大群男女崇拜一隻七頭的獸嗎?這也許看來像個怪誕的問題。然而這卻是實際而非虛構的事。最可悲的是,有些人甚至不惜採用殘暴的手段企圖強迫別人崇拜這「獸」。
在公元第一世紀,基督的使徒約翰從異象中看見這「獸」。約翰描述這「獸」說:「我又看見一個獸從海中上來,有十角七頭,在十角上戴著十個冠冕,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我所看見的獸;形狀像豹,腳像熊的腳,口像獅子的口,那龍將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權柄,都給了牠。」(啟示錄13:1,2)至於權力的範圍,我們讀到:「也把權柄賜給他……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牠。」——啟示錄13:7,8。
對於「龍」的身份,我們沒有什麼疑問。在較早時使徒約翰把「大龍」稱為「那古蛇,名叫魔鬼,也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啟示錄12:9)但從魔鬼獲得權柄的「獸」又是什麼呢?
辨明「獸」的身份
多年來聖經學者們已注意到這問題。其中之一是查理斯·約翰·艾利葛。他在十九世紀編纂了八冊包括整本聖經的評釋。從《艾利葛聖經評釋》的一本節錄本裡,我們在「從海中上來的獸」的題目下讀到以下的解釋:
「海代表人數眾多,騷亂不安的人類。其中個別的人像大小的波浪一般,共同形成像大洋一般的人群,他們受衝動的情緒或強烈的感情所左右……獸一向是這世界列國的象徵——亦即以強烈情感或自私為基礎的列國。他們有七個之多,正如獸有七頭一般。後來我們讀到七座山。由於它們的力量和穩固,這些世界霸權被稱為山;它們被稱為獸的頭是因為它們雖然分別隔開,卻同樣受龍的靈所感染。這靈是全然與公義之王的統治為敵的,在[啟示錄]17:10我們讀到五個已經傾倒,一個正操有權柄,第七個則還未興起,因此我們已把握了關鍵之所在。第六個頭便是羅馬帝國。」
這本評釋的意見是以聖經本身所提供的線索為根據的。經文談及海或眾水代表「多民、多人、多國、多方。」(啟示錄17:15)我們也讀到:「唯獨惡人,好像翻騰的海,不得平靜,其中的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來。」(以賽亞書57:20)至於從「海」中上來的獸,聖經的但以理書所提供的資料可以幫助我們作出正確的辨認。在這本書裡我們讀到一項關於四隻獸的描述——獅子、熊、豹和一隻外貌甚是可怕的生物。聖經表明這四獸是四個王或王國。獅子代表巴比倫,熊代表瑪代波斯,豹則代表希臘。(但以理書7:2-7,17,18)到使徒約翰寫啟示錄的時候,巴比倫,瑪代波斯和希臘的世界霸權已傾倒了,在它們以前的埃及和亞述世界霸權亦已消逝。與此一致地,「獸」必定代表曾統治人類的龐大政治制度。它們從埃及的世界霸權開始,相繼興起七個頭。
耶穌基督在地上生活期間所發生的一件事足以證明撒但的確是潛伏在如獸的列國政府背後的惡者。聖經報導說:「魔鬼又帶[耶穌]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馬太福音4:8,9)由於控制「萬國」,魔鬼遂可以把它們獻給耶穌基督。上帝的兒子並沒有否認魔鬼有權將地上萬國獻給他。事實上,後來耶穌告訴門徒說:「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約翰福音12:31。
啟示錄表明有壓力加諸於住在地上的人身上,要他們崇拜受魔鬼操縱的「獸」。我們獲悉所有人都被迫如此行——「無論大小,貧富,自主的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額上,受一個印記,除了那受印記,有了獸名,或有獸名數目的,都不得作買賣。」——啟示錄13:16,17。
獸的「印記」標明有此記號的人屬於那「獸」而予以全力的支持。《艾利葛聖經評釋》指出這印記『無疑意味到順從這暴虐的世界霸權的原則。』
現在問題是,真正的基督徒可以完全贊同「獸」的作為嗎?他若想繼續對耶和華上帝和主耶穌基督保持忠貞。他便不能如此行。啟示錄13:8表示,『拜獸者的名字沒有一個記在羔羊的生命冊上。』
早期的基督徒站立穩固
早期基督徒對「獸」的第六個頭羅馬的行事方式表示他們對上述的見解深信不疑。當然,這些基督徒並不是對統治的權威不敬。他們意識到由於上帝的容許,羅馬帝國才得以存在。此外,操有治理權柄的人具有上帝所賜的良心至若干程度,因此,他們為所有人,包括基督徒在內,提供各種有益的服務。這些服務包括維持法紀,建築和保養道路,保護人民免受罪犯或非法的暴徒所擾,以及類似的事。因此,基督徒懷著清白的良心納稅給掌權者和尊敬這些人。他們永不會起來反叛俗世的權威。——參閱羅馬書13:1-7。
甚至一些捨棄基督教的人在面對死亡的威脅時也承認他們受到教導過一種堪作模範的生活。在一封給羅馬皇帝圖雷真的奏書中,蒲林尼寫道:
「其他被告發者指控的人起初承認他們是基督徒,後來卻加以否認。這些人聲稱雖然他們曾是基督徒,現在卻已捨棄了以往的信仰,其中有些在三年前這樣行,其他則更早,有些甚至在二十年前。所有這些人均崇拜你的像和諸神的像,同時咒罵基督。他們把一度聲稱信仰的宗教實況告訴了我,無論這信仰是否應被稱為罪行或謬誤。情況便是,他們習慣在一個確定的日子聚集……像受一個嚴肅的誓願所約束一般,他們不犯任何一種罪惡;無論是偷竊,搶劫或姦淫;他們從不食言或欠債不還。」
羅馬帝國的確不必懼怕這些守法的公民。然而,僅是聲稱自己是基督徒在當日便可被判處死刑。在回覆蒲林尼關於如何處理基督徒的奏書時,圖雷真皇帝寫道:
「這些人不應受到告發者所搜捕;但若被控和判處有罪,便將他們處決好了;然而有一個限制,若有任何人放棄基督教的信仰,並且向我們的神參拜以證明這事,無論他們以往的行為多麼可疑,他們都會因為悔改而獲得赦免。」
不錯,僅是一個輕微的動作便有生死之別。在許多事例中,基督徒只須在羅馬皇帝偶像前的一個祭壇上燒一撮香便可以保全性命,然而真正的基督徒卻不願妥協。他們絕沒有向「獸」的第六個頭的意願屈服。
今日許多人覺得無法明白真正基督徒的立場。在《基督教的興起》一書中我們讀到:
「崇拜皇帝的動作包括把些少香或幾滴酒撒在或灑在皇帝像前的壇上。或者在經過這麼悠長時間的今日,我們看來這種動作與向國旗敬禮或向一些顯赫的國家統治者致敬,並沒有什麼差別;這僅是一種敬禮,尊敬和愛國精神的表現。……很可能在第一世紀有不少人對此也懷有這樣的看法,但基督徒卻不然。他們把整件事視作一項宗教的崇拜,等於承認皇帝是個神而對上帝和基督不忠,因此他們遂拒絕如此行。」
但「獸」的第六個頭為何不尊重基督徒的良心呢?它根本無需懼怕這些基督徒。他們服從他們的主的吩咐:「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馬太福音22:21)然而,「獸」的第六個頭卻對於獲得應屬於它的東西感到不滿。它想進一步得到屬於上帝的東西。上述的書接著說:
「由於他們拒絕,[基督徒]被視為在政治上不忠。基督徒受到迫害的原因嚴格說來是因為他們不肯參加崇拜皇帝而被認為是國家的敵人。這種崇拜有助於把構成羅馬帝國的許多分散分子真正團結起來。」
請留意,在最後的分析中,爭論之點乃是對國家作政治性的效忠——一種把國家置於上帝之先的效忠;這種效忠使國家成為至高的權威。「獸」的第六個頭不反對治下人民的宗教信仰,只要後者敬奉該撒便行了。但它卻不能容忍任何人對天地的造物主作專一的效忠。因比,第六個頭擅自僭奪了神的地位,並且要求人民承認這件事。真正的基督徒實在無法苟同這種僭越的妄行。他們把自己視作須對上帝和基督負責的人,而這兩者比國家具有更高的權威。
今日對「獸」的崇拜
在現今這時代,以耶和華見證人的名稱聞於世的基督徒群體也像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一般從「獸」的手中遭受到同樣的迫害。且以非洲的國家馬拉維為例。在那裡所有人民都要成為該國唯一政黨,「馬拉維國大黨」,的黨員。一個值二角五分美元的黨員證標明持有人「認可執政黨的原則」,特別是支持終身總統班達博士。馬拉維的人民對於購買「黨員證」懷有什麼看法呢?一份在1975年八月27日發出的官方通告說:「這是我們本國人民對我們的終身總統班達博士的建國功勞表示感激的唯一方式。」與此一致地,拒絕購買「黨員證」的人被視為對終身總統班達博士缺乏感激——一項不忠的行動。他們對於拒絕購買「黨員證」的人是真正愛同胞的守法公民一事則視若無睹。在馬拉維政府的眼中,他們是罪犯,而不配得任何合法的保護。
結果便是,為了良心的緣故拒絕購買「黨員證」的男子慘受殘酷的逼害。他們許多人的家園被焚毀,財物被劫掠。他們慘受毒打,時常被毆至不醒人事。他們受到令人驚駭的侮辱,包括姦污在內。有些甚至被殺。數以千計的人被囚在集中營裡。嬰兒被人從母親手中奪去,後來其中一些由於沒有得到適當照顧而死去。
許多人大概會說乾脆購買「黨員證」而避免麻煩無疑會好得多。當然,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並不預期所有人了解他們的立場,他們也不想將他們因良心的緣故反對這件事的決定強加於別人身上。就這事而論,他們所希望的只是得以過一種道德清潔的生活,能夠以言行表明他們對同胞的深摯關懷,並且有自由對上帝作專一的效忠。
身為耶和華見證人,他們重視與上帝和基督的關係過於任何事物。他們若標明自己是個全力支持任何政治安排的人,他們便行事與聖經的教訓背道而馳了。那便是,一切人為政府制度在上帝的容忍之下僅能存在到他所定下的時間,然後上帝的王國,由耶穌基督所統治的政府,便會取而代之。(但以理書2:44;7:13,14)耶和華見證人已應許對上帝和基督作無條件的專一效忠。他們若做出一些與這承諾背道而馳的事來,便是一項不忠的行動。這種行動等於奪去上帝和基督應得的合法東西;這便等於崇拜「獸」。
此外,生活所需的供應並非來自地上的國家而是來自上帝。基督的使徒保羅對路司得的人說:「[上帝]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使徒行傳14:16,17。
因此,國家若規定人民必須對政府的權威作規定的效忠(例如,以強制手段使人成為執政黨的黨員)才能享有上帝所賜的養生之物,這個國家便妄圖以自己為一切美物的來源而自立為神了。凡是支持國家這種政策的人,無論是自願的抑或被迫的,均成為「獸」的崇拜者。他們贊同「獸」對真正上帝的蔑視,對「獸」加於專一效忠於上帝的人身上的種種暴行亦視若無睹。
因此,真正基督徒不能也不會崇拜「獸」的答案很簡單。獸根本無權受到這種崇拜。無論所要求的行動看來多麼簡單,基督徒若參與這種崇拜便意味到他對上帝和基督不忠。反之,真正的基督徒會對生命的賜予者和他愛子的王國表現堅貞不移的效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