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愛的約翰論及愛
耶穌自己像個「撒好種在田裡」的人。但隨著時間的過去,基督徒的麥田開始看來像一片佈滿稗子田地。(馬太福音13:24-43)凶暴的豺狼入到羊群之中進行破壞,使人記起保羅在使徒行傳20:29,30所說的話來。不錯,在公元第一世紀末葉,使徒約翰環顧四周,的確見到已有不少敵基督的人出現;以在地上有一個純真的基督教組織而言,當時無疑證明已是「末時」了。——約翰一書2:18。
自聖靈首次感示基督的一位門徒寫聖經以來,已過了五十多年的時間。約翰未必有寫作的天賦,既然,使徒行傳4:13提及他是『無學問的小民』之一,他也許從未想過自己會有一天像馬太、馬可及路加那樣寫一本論述耶穌生平事跡的福音。
然而後來,當他為了耶穌基督之故在拔摩島繫身囹圄之際,他接獲特別的訓示去寫啟示錄。顯然這項直接囑咐他寫書的命令使約翰十分振奮鼓舞,激勵他接著寫成他的福音及三封書信。
毫無疑問,這三封書信的第一封是由約翰所寫的(雖然書信內容並無說明)。自始他便被人承認是該信的執筆者。內在的證據則更確鑿。當我們從電話聽到熟識的聲音時,我們無需問,「你是誰?」關於約翰的第一封信,情形也一樣。根據我們對他的福音的認識,我們可以在這封書信中領略到約翰的手筆。這點也適用於他的寫作風格,例如句子結構和字彙,以及題材方面。例如,唯獨在約翰的寫作中我們才見到耶穌被稱為「道」。——約翰福音1:1;約翰一書1:1;啟示錄19:13。
約翰在何時寫成他的第一封書信呢?既然他論述很多反對者或敵基督的人已經出現,那必定是相當後的時期。將此信與啟示錄比較有助於決定這個問題。有不少詳盡的證據表明約翰大約在公元96年左右執筆寫啟示錄。既然看來他約在公元100年去世,公元98年可說是他寫福音及書信的一個合理日期。
約翰寫第一封信給誰呢?在整封信中並無提及任何特別一群人或個別的人。但他心目中卻似乎有個明確的對象,從他那向著「少年人哪」,「父老阿」,「小子們哪」說話的口吻足以見之。(約翰一書2:13,14)再者,他曾六次將那些他致書的人稱為「親愛的弟兄」,七次稱為「小子們」。a
雖然使徒約翰是耶穌特別鍾愛的一個門徒,並且在他所寫的各書中較其他聖經執筆者更多次論述愛的問題,我們若認為約翰是個多愁善感的弱者便大錯特錯了。絕非如此!約翰對他的主和公義的強烈愛心使耶穌稱他為「雷子」之一。(馬可福音3:17)在整本聖經出現過十五次強烈的形容字眼「說謊話的」,有九次是在約翰所寫的書中。例如在這封信中他說,我們若自稱無罪,我們便以上帝為說謊的;我們若說我們認識上帝,卻不守他的誡命,我們便是說謊話的;那些否認耶穌為基督的就是說謊的人;任何人若自稱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便是說謊的;我們若拒絕相信上帝的道,就是將上帝當作說謊的了!——約翰一書1:10;2:4,22;4:20;5:10。
由於約翰對公義的熱愛,他警告他的「孩子」要小心防範敵基督的人。「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不錯,偷著進來的是一些為世俗智慧與哲學所迷,並否認耶穌基督曾以上帝兒子的身份降世的人。倘若這些人『是屬我們的,他們就應仍舊與我們同在,但他們離去,因他們並不屬我們。』約翰也警告我們要試驗一切受感示的言論,看看是否出於上帝,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現了。——約翰一書2:18-26;4:1-3。
約翰對公義的熱愛也使他向我們闡明上帝對罪的看法:(一)我們均有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罪,便等於以上帝為說謊的;(二)我們必須竭力抗拒罪;(三)上帝供給了基督的贖罪祭物使我們的罪得赦;該祭物不獨為了造益受膏的基督教會,也為了世上所有人;(四)罪有兩種:可赦免的和明知故犯而不得赦免的罪,我們不會為犯這等罪的人向上帝祈求;(五)真正的基督徒不會慣常犯罪。——約翰一書1:8-10;2:1,2;3:4-10;5:16-18。
「阿格配」,基於原則的愛
然而,「愛」這題目才是約翰在書信中特別加以強調的。他兩度告訴我們「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4:8,16)他論述上帝如何表現他的愛,藉著犧牲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而死,並讓基督的門徒有權利成為上帝的兒女。(約翰一書3:2;4:10)由於上帝向我們表現這般愛心,我們有義務愛我們的弟兄。(約翰一書4:11)愛上帝就意味到遵守他的誡命。(約翰一書2:4;5:2,3)對上帝懷有完全的愛心會驅走懼怕,因為懼怕具有約束的作用。(約翰一書4:17,18)愛弟兄並非只是憑著口講,反之要有行動,在弟兄有需要時予以援手。(約翰一書3:17,18)然後約翰以更強的語氣指出,我們若不愛上帝的兒女,而他們是我們能夠見到的,我們便無法愛我們所不能看見的上帝。若有人說他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他便是說謊的人,事實上,是個像魔鬼及屬魔鬼的該隱一樣的殺人者。(約翰一書3:10-16)最後,約翰也勸勉我們不要愛什麼東西——不要愛世界和世上的事,其中屬眼目的私慾,屬肉體的私慾以及今生的驕傲。——約翰一書2:15-17。
蒙愛的門徒約翰的確體會阿格配,不自私、基於原則的愛的重要性。正如約翰在他的福音裡比其他福音的執筆者更詳盡論述愛的問題,他在第一封書信中也比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的其他任何受感示的書信更詳細地論及愛。
縱使約翰這般強調愛,他卻沒有忽視另一項可謂僅次於愛的品質,就是信心。他寫道:「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並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翰一書3:23;5:4,10。
約翰的第二和第三封書信
約翰的第二和第三封書信是聖經全部六十六本「書」中最簡短的。每封信僅需一張草紙便夠寫了。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它們是使徒約翰的手筆,因為這位蒙愛的門徒所寫,一開首便載有他名字的福音及他的第一封信所具有的特徵在這兩封信裡全都有。信中頗常見到像「真理」和「愛」等字眼,這正是約翰的風格。我們也有理由相信他大約在寫第一封信的時間寫這兩封信,即公元98年左右;當時他正居住在以弗所城。
第二封信是寫給「蒙揀選的太太」的。她是誰呢?我們無法肯定地回答這個問題。可能是一位基督徒女子,由於以真理之道教養兒女而受約翰所稱讚。她或者是個名叫基利亞的姊妹,這正是希臘文的「太太」一詞。但約翰也可能採用一種象徵式的口吻而實際是指一個基督徒小組而言。
在此信中約翰強調真理及從起初便聽到的誡命,即「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像他在第一封信中所寫一般,他發言指責反對者,稱他們為「敵基督的。」(可將約翰二書7節與約翰一書4:3比較)提倡虛假道理的變節不忠者不會被歡迎到我們家裡,我們甚至不會向他們問安。在這封信中我們再次看見約翰強調愛,同時對作惡的人表示義憤。
約翰的第三封信是寫給該猶的。至於這位該猶是誰則無從斷定。約翰感到喜樂,因該猶按真理而行,並稱讚他對弟兄表現的慷慨與愛心;這顯然是指一些被派往造就各小組的弟兄。他吩咐他以「配得過上帝[的方式]幫助他們往前行」,無疑是指供給充足的物質需要以打發這些弟兄離去。在這裡約翰也不僅強調愛,同時也向丟特腓表示義憤;這個自大,自私及叛逆的人,約翰將要在探訪該猶時責備他。
約翰的書信無疑對我們的時代十分適切,因為現在基督徒比以往更需彼此相愛,同時謹防一切可能引誘他們離開耶和華上帝的純真崇拜的人。
[腳注]
a 「小子們」這個字眼可意譯為「親愛的兒女」或「蒙愛的兒女」,因為這是為示愛而把對方說成細小的口吻。例如希臘字tekna意即「子女們」而teknia則意為「小子們」或「親愛的兒女」在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裡這字出現過九次,而且總是用在比喻性的意義上。耶穌用過一次,保羅用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