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馬太福音10:9,10和馬可福音6:8,9怎能和諧一致?
這些經節含有耶穌在差遣十二使徒出外傳道時所作的一部份訓示。馬太福音10:9,10說:「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馬可福音6:8,9則說:「[他]並且囑咐他們,行路的時候不要帶食物和口袋,腰袋也不要帶錢,除了拐杖以外,什麼都不要帶。只要穿鞋。也不要穿兩件褂子。」——可參閱路加福音9:3。
耶穌當然並不期望使徒們餓著肚子,不穿衣服或赤著足起程。但他們卻無需作特別準備,例如購置或穿著「兩件褂子」。他們當時身上的衣服和腳上的鞋已足夠了。同樣地,他們倘若已經有一支杖,他們可以攜帶,但卻不必為旅程購置一支額外的。
基本上說來,耶穌的勸告是:『你們照現時的樣子帶著身上的衣服、鞋和杖去吧。不要自作安排;那些聆聽及受你們的訊息所感動的人自然會接待你們和給予協助,因為工人配得他的口糧。』這正好與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出的勸告一致。(馬太福音6:25-34)使徒們不應以過量的物質東西來負累自己,這樣他們便可以專心從事他們受委派的工作,同時信賴耶穌說他們必定會獲得照顧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