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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信復活——有事實根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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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信復活——有事實根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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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8年
《守》78 10/15 20-23頁

相信復活——有事實根據嗎?

你相信人可以從死裡復活過來再次生活嗎?要是相信,則為什麼?要是不信,又為什麼?如果你不信有復活這回事,你也許說:「我從來不曾見過有人死裡復生。」不過,單單因為我們自己不曾目擊其事發生,是否說這事就從沒發生過呢?當然,你要相信則必須有證據證實這樣的事確曾發生過。(希伯來書11:1)有這樣的證據在手嗎?

有。這種證據正合你要求任何歷史事實或事跡應有的證據——目擊證人和其他人所提供的證據,以及怎樣影響歷史的證據。

人類一個主要的希望

我們從聖經裡有證據證明,在耶穌降世的前後都有復活發生過。(列王紀上17:21,22;列王紀下4:32-35;約翰福音11:43;馬可福音5:41,42)不過最重要是證據——使全人類能夠對復活一事懷具盼望的證據——就是耶穌基督的復活。我們個別有什麼死後復活的希望,均取決於基督的復活。尤其是這項教訓,令到使徒們和別的早期基督徒受盡譏誚和苦害。——使徒行傳4:1-3;17:32;23:6,10;24:18-21。

在雅典城裡,使徒保羅當著一大群學者和哲士說:

「因為[上帝]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保羅進一步向基督的信徒說:「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使徒行傳17:31;哥林多前書15:13,14。

基督死亡的證據

我們且來考察一下若干證據。首先,我們有基督被處死及埋葬時目擊者的記錄。他是羅馬人應猶太領袖的要求被處死的,這點毫無疑問。他們在此之前已經圖謀要殺他了。(路加福音4:28,29:約翰福音5:18;8:59;11:53)那些猶太領袖要求基督被判死刑的時候,甚至當著羅馬總督彼拉多面前呼喊說:「他[耶穌]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馬太福音27:25)他們還拿政治利害來恐嚇彼拉多。(約翰福音19:12)當然,那些猶太反對者,特別是基督的死敵,即大祭司及領袖們,決不會默許賜他一場假「死」就了事。他們必會確保他真的死了。無論怎樣,事情已經完滿達成,羅馬人把他定了罪,處死了。羅馬歷史家泰西特斯論及基督徒說:「這個名稱是從基督得來的,太守本丟彼拉多在提比留統治期間把他處死。」a猶太法典也記載耶穌被釘死(在柱上)的事。這些歷史記載,連同其他非基督教的歷史記錄都紛紛證實,甚至耶穌的仇敵也從不曾懷疑過耶穌及其死亡的史實性。

基督復活的證據

至於基督復活一事,最少有四個人公開證實在耶穌復活以後見過他,而其中一人記錄有超過500個基督的門徒看見耶穌。(馬太福音28:16,17;約翰福音20:19;21:1,2;使徒行傳1:15,22;哥林多前書15:6-8)可是,也許有人說,「不錯,但這些全都是聖經的記載,是基督徒所作的。我們又怎麼知道這些記載是真確的呢?」

為了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問道:「若不是這樣,你又怎樣解釋這麼多人宣揚那場復活時所表現的那股熱心呢?甚至他們的仇敵也聲稱,基督徒藉著熱心地見證基督的復活,已經『把耶路撒冷和猶大,不錯,甚至普天下,弄得天翻地覆』了。(使徒行傳5:28;17:6)迫害以及其他因素使他們分散開來宣講這個教訓,以致整個羅馬世界,由羅馬直到米索畢達美亞,都注意到他們的熱心。

至於這些早期基督徒是否忠實,請考慮一下聖經學者瑪斯的評論如下b:

「因此,簡單說來,基督復活的事實由超過500個目擊證人加以證實。他們的生活經歷、單純和正直,足使他們不能夠虛構出這樣一個謊言來。在他們所處的時代中,任何欺騙的企圖均可以很容易被人發覺。他們所作的見證,不能使他們在今世得著什麼利益,卻能使他們喪失一切。他們過著使徒生涯所表現的道德勇氣的唯一解釋,就是他們全心相信其信息所含的確鑿真理。再者,基督復活的事實亦由猶太公會那勝於雄辯的緘默加以證實。公會已盡其所能防止欺騙發生,而且,倘若真有什麼欺騙的話,它本可以很容易就察覺出來。公會只能提出沉睡的見證人與使徒們的見證對抗,公會也沒有刑罰那些涉嫌不夠小心的特派衛兵。公會也不能對使徒們所提出的見證加以答辯,而只能恐嚇他們『不可再奉這名對人講論』(使徒行傳4:17)。最後,有數以千計、數以百萬計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冒著這樣的信念所帶來的一切不利,而深信使徒們的見證。基督的復活須要是真實的,才能解釋這些人何以相信,才能解釋教會的始源,因為教會若不必有復活就建立起來,則這件事比起復活本身,是個更大的奇跡。」

我們可用一個類似的論據,將耶穌的仇敵所作的指控否定為不確實。他們指控說是一樁騙局,是個視覺上的幻象,是串騙,耶穌的遺體是被人偷去了。很明顯的是,見證復活一事的絕對不是權重勢大的人,以致能夠嚇退或賄賂那些駐守墓塚的衛兵。有這麼多人一起串同蒙騙,尤其是蒙騙一些對他們毫無私人利益的事,實在是很不可能的。他們對於復活一事所作的見證決不能出於什麼自私的動機;這項見證使他們暴露於逼迫與死亡之下。他們作見證的地方,正是仇敵所在的地方,在那裡,什麼詐騙也必會被人揭發出來。他們也沒有等候時機,反而即時作出見證,正當猶太人的盛怒達到高潮之際作出見證。請想想,假如復活只是一場幻覺或想像,那麼,按理說來,這必然是他們料想得到的事;但耶穌在復活後的顯現,對他們來說,是絕望與沮喪中令他們大為驚愕的事——料想不到的事。真的,使他們大發勇氣作出見證的,正是這事;他們那股勇氣在最猛烈的迫害之下也擊潰不了。

在這件如此重要的事上,最好考慮一下另外一位著名的學者兼考古學家佐治·羅霖遜的有力論據,他寫道:c

「那些早期的歸信者知道,他們可能隨時要為他們的宗教而以身殉道。他們傳道和教人的時候,眼前不斷湧現出行刑劍、十字架、猛獸及火刑柱來……而每個早期提倡基督教的作家,因為他所作的提倡,得冒政府的極權,隨時得受同樣的厄運。當信心是生死攸關的大事時,人決不會貿貿然相信一個投其所好的宗教;也不會貿貿然公開加入一個受盡逼迫的教派裡,除非他們已經仔細衡量過那個宗教的主張,而且證實那個宗教確是真理。很明顯的是,那些早期的歸信者有比我們更多的方法,去肯定基督教記載是否具有歷史的準確性;他們可以考察和盤問那些見證者——比較他們所寫的幾個記載——留意反對者怎樣駁斥他們的話——翻查當時的異教著作——仔細地全面審查一切證據。我們必須記得,證據是愈堆愈多的。累積起這一切,就會構成如山的證據,而這如山的證據是任何古代事跡所難以提供的;這完全證實了基督教記載的真確性,沒有什麼合理的懷疑可言。在任何個別之點上……這項記載均不含神話的性質。」

預言所提供的證據

此外還有別的證據。假如基督的復活還不曾發生就已經有預言指明這事,這豈不會是真實性的鮮明證據嗎?這樣的證據怎麼能夠捏造出來呢,尤其是,預言甚至指明彌賽亞會死於自己的同胞手中,而他的同胞自從2,000年前亞伯拉罕的日子以來,一直盼望他來?希伯來文聖經在數百年間保留下來,作為猶太人的律法書兼國家歷史的文獻記錄,在這裡面,我們找到事前預先的證據。公元前第八世紀,先知以賽亞描述耶穌會死於自己同胞猶太人的手中: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他被藐視……我們也不尊重他……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以賽亞書53:3-9。

先知繼續講及上帝會使彌賽亞再次活過來,說:「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復活而]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以賽亞書53:10,11。

後起的先知但以理預言到他會犧牲性命說:

「過了六十二個七[實際於公元33年],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他必使[猶太聖殿裡的]祭祀與供獻止息[而代之以自己性命的真正犧牲]。」——但以理書9:26,27。

大衛王預言到從海地司或墳墓中復活的事,而使徒彼得則將這個預言應驗在耶穌基督的身上。基督復活五十天後,彼得對著3,000個猶太人演講,他們都承認那個預言是指耶穌說的,並且接納了彼得所作的解釋。彼得說:

「上帝使他從死裡復活,把死亡的痛苦解除了,因為死亡囚禁不了他。大衛曾經指著他說:『我時常看見[耶和華]在我面前;他在我右邊,使我不至於動搖。……我仍要棲息於盼望中,因為你必不把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會容許你忠心的僕人腐爛。』……[大衛]是先知,他知道上帝對他的應許:上帝曾發誓要從他的子孫中立一個王,來坐在他的寶座上。大衛預知上帝所要做的,所以,當他講到關於[基督]的復活,他說:『他沒有被撇下在陰間,他的肉體也沒有腐爛。』這位耶穌,上帝已經使他復活了;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使徒行傳2:24-32,《現譯》;參照詩篇16:10。

使徒保羅也將詩篇第四十篇指為應驗在耶穌基督的犧牲上。保羅描述耶穌在受浸的時候說:「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上帝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保羅補充說:「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希伯來書10:5,7,10;詩篇40:6-8。

無疑,這些事前數百年說出的預言,與耶穌的死亡及復活有著奇妙的相互關連。這一切的因素由耶穌所操縱或者由他的使徒們捏造出這個故事來,都是完全不可能的。

耶穌自己的話

除此之外,耶穌從受浸後的逾越節起,開始講及他將要死亡和復活的事,然而,他的門徒要等到看見這些事發生,方才能夠回想他的話而了解他的意思。使徒約翰記載耶穌在與他們來往的早期日子中,有一次對著猶太人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重建起來。」約翰還補充說:「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約翰福音2:19,21,22;參考馬太福音12:40;16:21-23;馬可福音8:31;10:33,34。

既然復活一事的真相關及到那些業已死去的人的唯一盼望,也關及到必須面對死亡的全人類,這該是一個最受關注的問題,不但對於那些信奉基督教的人是這樣,對於各地所有的人也是這樣。

大多數人都熱愛生命,而且願意見到生命延長不止,如果伴以健康與滿足的話。他們天天傾聽新聞報告,渴望聽到一點和平的好消息,聽到消滅疾病方面有所進展,經濟情況亦告好轉。他們聽見目擊者替每天的新聞作證,並且接納人所寫的歷史記錄,甚至根據歷史而籌劃未來。那麼,虛懷若谷地考察一下基督復活一事的如山證據該是何等重要明智得多。全人類的盼望和得以享有快樂生活的應許即繫於此!

[腳注]

a 《紀年表》(十五卷,44頁)

b 《天主教百科全書》(1913年版),第十二卷,790頁。

c 《聖經記載的真實的歷史證據》,第225-227。

[第21頁的圖片]

「基督的復活由超過500個目擊證人加以證實……在他們所處的時代中,任何欺騙的企圖均可以很容易被人發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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