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鞭打褻慢人,愚蒙人必長見識。責備明哲人,他就明白知識」這項箴言究竟有怎麼意思?
這項箴言載於箴言19:25,它引起我們留意兩種訓導的方法。父母們可以留意將兩者均善為運用。
正如該箴言首先指出,對於一個愚蒙的人(缺乏經驗的人,《新世》)或單純的人說來,若要學會避免行差踏錯的需要,他可能要眼見一個褻慢成性的犯過者身受的懲罰。這強硬的行動足以作為教導愚蒙的人。對他而言,這很可能會是一項有力的阻嚇力量。然而,明哲的人則不需如此嚴重的警誡。通常他只要聽到責備的話便足夠了;他會迅速接納勸告,然後遵囑而行。
不少父母體驗過這番話的真實性,其他的也許尚未如此行,然後藉應用這項箴言而得益。為了要學會避免錯誤的行徑,有時一個孩童需要遭受強硬的管教,例如挨打一頓(眼見別人身受或親嘗滋味)。雖然起初這類的管教可能看來對於當事的孩子和父母均不好受,結果卻可以證明這是值得的。(希伯來書12:11)孩子可以被引導至箴言19:25結束所描述的情形那樣。
在很多事例上,一個孩童若一貫地從父母受到堅定,模鑄性的糾正,他會進步到他能從父母責備或勸諫的說話而學習的地步。這是給我們自幼學習的一個多麼優良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