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愛心真實到什麼程度?
將一個人描述為真實是一項頗高的讚譽。一個人或一件物品的真實通常藉著試煉顯示出來。例如聖經談及金子被火煉過,並且提及『真金』、『真銀』和「真哪噠香膏」,一種昂貴的香料。(耶利米書52:19;馬可福音14:3;彼得前書1:7)上帝的道也將人稱為真實,例如使徒保羅將提摩太稱為「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前書1:2。
在與耶路撒冷的猶太籍基督徒有關的一件事上,曾發生過某些人是否具有真實愛心的問題。當時這些基督徒一貧如洗,饔飧不繼,而他們在馬其頓的同工雖然本身『極為貧窮』,卻很慷慨地捐輸賑濟貧窮的弟兄。使徒保羅向哥林多富裕的基督徒提及這件事之後接著說:「我這樣說,不是吩咐你們,而是藉著別人的熱心來考驗你們的愛心是否真實。」看來他們曾自謂對信徒同工懷有愛心,現在使徒讓他們有機會表明這種愛心是否真實。如何表明呢?藉著行動。藉著他們所作的捐獻。——哥林多後書8:8,《新譯》。
在上帝感示之下,使徒約翰在他所寫的第一封信中也提出同樣的論點:「基督為我們犧牲生命,從這一點,我們知道什麼是愛。那麼,我們也應該為弟兄犧牲!如果一個富有的人看見自己的弟兄缺乏,卻閉著眼睛不理,怎能說他有愛上帝的心呢?孩子們啊!你們的愛不應該只是口舌上的愛,應該是真實的愛,必須用行為證明出來!」——約翰一書3:16-18,《現譯》。
不錯,真正的愛,真實的愛心,不是僅憑著口頭上的言詞表現出來而是藉著行動,藉著幫助實際有需要的人,表現出來。造物主耶和華上帝自己在這方面為我們立下最佳的榜樣。由於人類始祖的叛逆,人類陷入極大的困境中,因此上帝遂差遣他的獨生子降世,「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耶和華上帝賜下他的愛子,使他能夠有寬恕悔改的人的合法根據,正如我們讀到:「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福音3:16;約翰一書1:9。
聖經提出耶和華上帝藉著寬恕我們的罪所表現的真摯愛心,作為供我們效法的榜樣。他的道勸勉我們說:「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上帝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以弗所書4:32)也許一個人的愛心的真實性受到考驗或表現出來莫過於在敏於饒恕方面。作物質的施予,甚至作所費不貲的施予,比為人宅心仁厚,寬大為懷容易得多。
使徒彼得曾覺得繼續寬恕人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因此他問主耶穌他是否必須寬恕弟兄達七次之多。耶穌怎樣回答呢?「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換言之,我們寬恕別人的次數是沒有極限的。(馬太福音18:21,22)彼得無疑將耶穌的話謹記在心,因為他在許多年後寫道:「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4:8)「許多」意味到很大的數目,豈不是嗎?事實上,我們在箴言10:12讀到,「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在家庭圈子裡,我們每天有多少機會可以寬恕人!丈夫和妻子在彼此之間的關係上,或者父母以及兒女,都常會犯錯誤,有時無關緊要,有時則頗大而帶來嚴重的後果。家庭的分子對此應當怎樣反應呢?懷著『多麼愚蠢的過失!你怎可能做出這樣的事來呢?』的態度而肆意批評嗎?抑或同情犯過者而盡量減輕後果的嚴重性或向犯過者表明怎樣緩和過失所造成的後果?的確,有人說得不錯,『快樂的婚姻是兩個敏於寬恕的人的結合。』
同一的原則也對所有基督徒所隸屬的較大屬靈家庭適用。既然『沒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在小組裡帶頭或在某個國家中負領導責任的人很可能有時會犯過或作出錯誤的判斷。他們的不完美使他們所督導的人受到真正的考驗。
我們可以說,猶之乎『快樂的婚姻是兩個敏於寬恕的人的結合』,基督徒小組中的快樂有賴於屬靈的弟兄姊妹敏於彼此寬恕的程度。耶穌說他的跟從者會由彼此之間的愛心標明出來。(約翰福音13:34,35)他們的愛心若是真摯,就必須包括敏於寬恕的心在內。正如一首「王國詩歌」說得不錯:
「寬恕別人可以防止悔恨的日子來臨。藉此我們可以表明屬天的真正愛心。……我們都應努力培養敏於寬恕的美德。寬恕可以幫助我們避免為仇恨所克。」
事實上,不但真正的愛心,甚至智慧和公平也可說是要求我們敏於寬恕。除非我們寬恕別人,否則耶和華上帝便不會寬恕我們。敏於寬恕會為一切有關方面均帶來快樂。寬恕豈不是導至更大快樂的施予的一種形式嗎?(馬太福音18:35;使徒行傳20:35)公平也要求我們敏於寬恕。怎會如此呢?因為我們若不肯寬恕人,其實便等於認為我們的弟兄懷有不良的動機,或認為他們疏忽大意到無可原諒的地步。可是,公平豈不要求我們以我們想別人待我們的方式對待別人嗎?我們無疑不想別人認為我們懷有不良的動機或苛刻地對待我們;反之,我們想他們寬恕我們的過犯。因此我們必須也樂於寬恕我們弟兄的過犯。——路加福音6:31。
因此,基督徒有最大的理由要彼此敏於寬恕。這是明智之舉,也是公平之舉。但最重要的是,這樣行是不自私和愛心的表現;這乃是證明我們的愛心的確真實的證據。
「縱然我能操世上一切的語言,又能說天使的話,但如果沒有愛,我所講的都是沒有意義的話,如同嘈雜的聲音而已!我即使有作先知講道之能,又明白極深的道理,而且學問淵博。更有足以挪移山嶺的信心,卻沒有愛,我仍然一無是處。就算我散盡資財,救濟窮人;或者肯捨之捐軀,任人焚燒,但沒有愛,仍是毫無價值!愛是恆久忍耐,又以慈悲為懷。愛是心中永遠不存嫉妒,不自吹自擂,不誇張狂妄,不輕佻無禮,不自私自利,不輕易動怒,不懷怨記恨。」——哥林多前書13:1-5,《當代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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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婚姻是兩個敏於寬恕的人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