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剖析
世風日下
世上的性不道德和邪惡正達到前所未見的墮落程度。現在有些「性學家」竟然說非常年幼的兒童也應當被容許有性關係,包括與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在內。一個提倡這種見解的性學家說:「兒童應當有權在性方面表現自己,這意味到他們可以與比他們年長的人發生性接觸。」另一個則說:「我們相信孩子一出生就應當開始有性經驗。這使人在不犯亂倫方面引起許多難題。」
專欄作家南絲·華爾克(Nancy Walker)評論說,這些「性學家」至少應當「說明事情的真相:他們想與孩童[發生性關係]。」《時代》雜誌說:「這些見解幾乎構成了非禮兒童解放運動的宣言。」
差不多每個文明社會均明文禁止人與孩童發生性接觸,原因之一是這件事可以對孩童的身心均造成重大傷害。兒童精神病學家里昂·艾森伯格(Leon Eisenberg)說:「在社會中,兒童早熟的性行為差不多必然會導致心理上的難題,因為孩子所做的事是他在認識力和感情上均未有資格做的。」心理治療家森姆·贊納士(Sam Janus)說,在童年被誘姦的人「即使照常生活而可能看來沒有什麼不妥,但其實卻已深受創傷。我在治療方面年復一年地見到這樣的人。」精神病學家愛德華·利特伏(Edward Ritvo)作出結論說:「在童年發生性關係有如玩耍一枝上了子彈的手槍一般。」
人類的造物主將婚姻以外的一切性關係均視為違反了他的律法。他的道說得很清楚:「不要自欺,無論是行淫亂的、……姦淫的、同性戀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新譯》)論到道德墮落的人,聖經說:「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羅馬書1:32。
受害者獲得賠償
在若干國家中,要犯罪者對受害人提出賠償而非入獄的見解正受到越來越多人所支持。例如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在各個中心有『受害者與犯過者調停計劃』設立起來,連同其他法庭所裁定的賠償,結果使5,000個犯過者付出總共四百萬美元的賠償給受害者。在有些事例上,受害者與犯過者所同意的賠償由犯過者作工彌補所造成的損傷而實行。
幾千年前,上帝的律法並沒有在古代的以色列國中設立監獄。犯過者必須對受害者提出賠償,有時達四倍成五倍,視乎所牽涉的財物種類而定。(出埃及記22:1-15)重大的罪行,例如謀殺,則受到死刑的處分。(出埃及記21:12-17)只要這個國家遵守上帝所賜的律法,他們便得享繁榮。但是他們一旦將上帝的律法置諸不理,犯罪與暴力便大增而使整個國家深受其害。
雖受禁止,仍然活躍
雖然有些非洲國家禁止巫醫活動,許多人仍然在生病時向巫醫求助而非向攻讀過現代醫學的醫生求助。在一個禁止巫醫活動的非洲國家中,巫醫的業務十分興旺,據報甚至足球隊員在未請巫醫對敵方球隊施咒之前便拒絕出賽。兩位德國醫生最近探訪這個國家,並且拍攝了一部影片描繪一個巫醫不用施麻藥便進行腦科手術。
一個男孩在頭部受到重擊之後因腦部遭受壓力而大感痛楚。他由五個男子將他捺住,然後一個巫醫花了五小時用利器在他的腦殼上鑽一個洞。事後巫醫用油倒在男孩的傷口上,將他的頭用繃帶包裹起來。令人驚訝地,男孩竟站起來步行回家。
但是巫醫和鬼媒從什麼地方獲得他們的奇異力量呢?聖經清楚表明這種能力來自邪惡的鬼靈,因此任何向這等人求助的人均被上帝視為『可憎』。——申命記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