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度以音樂為我的一生所寄
哥頓·格蘭特(Gordon Grant)君自述
我家的客廳裡有一架舊鋼琴。我的年紀一大到能夠自己爬上琴凳,便試圖彈琴。到我四、五歲時,祖母帶我去聽音樂會,而我亦很喜歡聽。我在六歲時父母送我去學琴。
我對鋼琴十分喜愛而進步得很快。不久我便在家裡和學校的音樂會中表演了。我早期的訓練是在古典音樂方面,但我十餘歲時開始對爵士樂發生興趣。我起初喜歡美國南部的爵士樂,但後來我卻轉而對較現代的爵士樂發生興趣。當時正值1950年代的中期,搖滾樂開始在與我同年的年輕人當中十分流行。但是我覺得搖滾樂過度重複和簡單。在我看來,搖滾樂的歌詞毫無意義,演奏者則淺薄幼稚。因此我繼續發展我對爵士樂的興趣。我有些朋友也喜歡彈奏爵士樂,不久我們便在學校的派對中表演了。我們時常用整個下午的時間在我父母家裡彈奏爵士樂。
在我求學的日子,音樂是一種愉快的消遣,但我從沒有認真考慮到以音樂為事業。事實上,我在1958年入俄克拉荷馬中部州立大學主修數學。我很快便與學校裡的樂手取得接觸。他們為學校的舞會演奏,同時也在俄克拉荷馬城的各處演出。他們邀請我加入,不久我便經常在週末參加演出。隨著時間的過去,我們開始在當地的夜總會中演奏。
我出生於循道會,但這種背景卻未能給我所需的保護。結果在我進入大學之後不久,我的道德信念便崩潰了,於是我與其他樂手一起過著同樣的夜生活。
同輩壓力與麻醉劑
我對喝酒養成了頗深的嗜好,在大學的日子時常喝醉酒。有一個時期我抗拒吸毒的引誘,但不久之後我便向一班玩爵士樂的朋友的壓力屈膝而試吸大麻。我發覺我很喜歡這種滋味,於是開始經常吸食。這種惡習延續了大約十年之久。我不時也服食安弗坦明以求提神,但卻從未真正經常服食「興奮劑」或其他任何一種「烈性」麻醉劑。可是我經常每天吸食大麻。除了很少數例外,我在俄克拉荷馬城夜總會所結識的樂手都吸食大麻。我們當中有許多甚至種植自己的大麻。
我在1963年從大學畢業,之後我與一隊來自達拉斯的樂隊作巡迴演奏。這個樂隊的樂手全都有很深的大麻癮。後來我參加來自多倫多的一項夜總會節目的演出。我們在美國西部各城巡迴演奏。我發覺俄克拉荷馬城的吸毒情形與其他各處無異。在夜總會的樂手當中,吸毒差不多是普遍的現象。
我在1968年返回俄克拉荷馬城。這時我有些朋友在洛杉磯定居,他們鼓勵我也前往該處。既然這個城市向樂手提供廣闊得多的就業機會,我遂決定遷居洛杉磯。我原本打算不為任何雇主作工,只是作個自由樂手,但我的朋友組織了一個搖滾樂隊而決心要在流行音樂界大顯身手。
在1960年代後期,搖滾音樂已變成較有深度;對我來說,這比較早時期的搖滾樂有趣味得多。此外,在錄音室工作和賺大錢的機會也對我有很大吸引力。
音樂與通靈術
當時已接近嬉皮士時代的末期,人人都熱衷於東方的宗教以及占星術和其他玄祕術。像以往一樣,吸毒之風十分普遍。當然,音樂可說是這種人生觀和生活方式的一項表現。
我們的樂隊並非例外。我們對占星術深感興趣。有一次我們去請教一位通靈術家,請他為我們各人和樂隊占卜未來。我們也查閱《易經》(一本論占卜的東方經典)。我們的朋友圈子包括印度的宗教導師和巫師在內。很奇怪地,我認為與我們四周的人比較,我們在通靈術方面並不算涉足很深。我們懷著有點開玩笑的心理將我們樂隊的名字起為「麥非斯托浮里斯」(Mephistopheles,關於浮士德的傳說中一個鬼魔的名字)。在唱片的封套上我們將自己的模樣加以扭曲成奇形怪狀。
回想當時,我可以很容易看出麻醉劑和通靈術對音樂操有多麼強大的影響。難怪在10年之後的今日,鬼魔崇拜、撒但崇拜和不道德在流行音樂中如此猖獗。我也可以看出當時我自己的生活所跟從的途徑;我可以想像到若在1969年的春天有些事若沒有發生,我便會遭遇怎樣的結局。
新的人生觀
有許多占星家預言在1969年4月美國西岸會發生一場大地震。在這段時候我們樂隊中大部分的成員均藉故離開當地。我們決定這是訪遊俄克拉荷馬的一個適當時機。結果地震並沒有發生,但是我們仍然可以從四周所發生的事感覺到一場大變動已臨近了。我們打算賺一筆大錢,然後在大災劫未來臨之前便避到深山裡。
我從俄克拉荷馬返回洛杉磯之後不久,有兩位耶和華見證人上門探訪我。他們開始用聖經向我指出我們正生活在世界末期中,這個制度的末日已經近了。(馬太福音24:3-42)我相信他們見到我很快接受世界制度已經絕望這件事實頗感覺意外。我很高興聽聞上帝行將使整個地球成為樂園,人可以永遠安居其上。可是,由於我在較早時候與基督教國的交往,我對聖經失去了信心,而且對任何自稱為基督教的事均感覺懷疑。但是我對此覺得好奇,而見證人顯然很熟悉聖經。於是我同意有一個經常的聖經研究。
起初我有些自私的想法。我可以看出聖經要求一切希望作真正基督徒的人符合怎樣的標準。(馬太福音16:24;約翰福音4:23;雅各書4:4)此外我也想到曾支配我的生活的音樂。雖然聖經沒有禁止人藉音樂謀生,我卻可以看出我的情形會使從事這樣的職業變成非常困難。我深知獻身意味到什麼,因為我曾多年來獻身給音樂。我也知道耶穌的確說得不錯:「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馬太福音6:24。
所注重的事改變了
後來我終於相信聖經真的是上帝的道。我也開始增加我對耶和華的愛戴而渴望事奉他。我希望生活在他所應許的新規制裡。(提多書1:2)直至那時,我的生活集中於音樂之上,但是現在音樂必須退居次位了。
我在1971年2月受了浸,在同年的9月,我開始成為先驅傳道員而以全部時間在加利福尼亞州的荷里活從事傳道工作。「麥非斯托浮里斯」樂隊的兩個前任隊員和我們的兩個密友也成為耶和華見證人。我仍然繼續作樂手,但是我必須非常小心我所接受的工作不致將我牽涉在一些我現在意識到受上帝所譴責的事裡。我也開始做一點清潔工作及當司機以維持自己的生活。
我在1973年獲得邀請到耶和華見證人在紐約布洛克林的世界總部服務。自那時以來我一直留在這個地方。雖然我已有多年不再以音樂為事業,我仍然在基督徒的聚會及與見證人同工的社交場合中與別人一起彈奏我所喜愛的音樂。我知道有些見證人繼續以音樂為生,並且能夠成功地作音樂家和基督徒傳道員。但是他們之能夠如此行唯獨憑著將音樂在生活上置於適當的地位。他們最注重的乃是他們對耶和華所作的獻身及為他服務。此外,他們也非常小心留意避免沾染他們那些非基督徒同事的思想和行為。——哥林多前書15:33。
現在我熱切期待時候來到,我們可以彈奏和欣賞音樂而完全不受一個腐敗、不道德的制度所影響。屆時上帝公義的原則會在普世實施,一切音樂均會對人有所造就而為耶和華帶來讚美。——以賽亞書11:9;54:13;詩篇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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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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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