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既然一位弟兄若繼續受僱於攜帶槍械的行業便不會被小組視為堪作模範,那麼耶和華見證人尋求武裝警員的保護是否不對呢?
耶穌說:「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26:52)與這條原則一致,聖經促請所有成熟的基督徒避免受雇於一些需要他們攜帶槍械(現代的「刀劍」)的行業。然而,這並不意味到我們不應當尋求和獲得武裝警察的保護。我們為什麼這樣說呢?
羅馬書13:1-4(《新譯》)在論及暫時在上帝容許之下在現今這個事物制度裡掌權的人為政府「權威」時說:「因為他是上帝的僕役,是對你有益的。但如果你作惡,就應當懼怕;因為他佩劍,不是沒有作用的。他是上帝的僕役是向作惡的人施行刑罰的。」因此上帝容許『在上有權柄者』佩備武器是為了使人類的法律和治安得以維持。可是,當耶穌基督成為『和平之君』,使『平安加增無窮』時,所有軍事武器都會成為過去而不再被人使用。因此與這些經文一致地,今日的基督徒雖然本身已『將刀打成犁頭』而盼望上帝王國的來臨,卻仍然可以獲得來自『在上有權柄者』的保護。——以賽亞書2:4;9:6,7。
我們可以將今日的情況與耶利米日子的情形作一比較。當時耶和華運用「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對忤逆不忠的猶大國施行判決。當時耶利米和巴錄有沒有武裝自己以求在這段危難的時候保護自己呢?沒有,因為耶和華使他「成為堅城、鐵柱、銅牆,與全地……[對抗]。」因此,他們雖然沒有加入耶和華行刑的「僕人」之列,他們在耶路撒冷遭受毀滅時卻樂意接受來自這個「僕人」的拯救。——耶利米書1:17-19;25:9;39:11-14。
今日的情形也一樣,耶和華見證人在一個暴力充斥的世界裡藉著宣揚王國信息而竭力追求和平。然而,只要耶和華繼續容許政府的權威佩「劍」(或現代的武器)以維持治安,他們便會正大光明地接受來自這「劍」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