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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84年
《守》84 4/15 4-7頁

聖經有應許一個地上樂園嗎?

「樂園是天堂的代名詞,」《世界書本百科全書》說。「當耶穌向行將死在十字架的強盜說話時使用這個名詞就有這樣的含意。」

可是,耶穌基督是否真的以屬天樂園應許給那個將死的犯人呢?抑或他所應許的是屬地的樂園?

屬天生命的應許

毫無疑問,耶穌曾經對他的忠心使徒提出屬天生命的希望。在受刑的前夕,他應許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多麼偉大的屬天生命的應許!——約翰福音14:2,3。

耶穌會以上帝王國的君王身分統治。上帝曾經從人間揀選一批人與他一同統治。聖經預告基督將會對那些選民怎樣行:「使他們成為我們上帝的國度和祭司,他們要在地[之]上執掌王權。」——啟示錄5:10,《新譯》;提摩太後書2:11,12。

使徒約翰透露那些「從地上買來」與基督一同在天上統治的人數為144,000。他們的數目與所有獲得永生的人相較僅屬「小群」而已。(啟示錄14:1-3;路加福音12:32;約翰福音10:16)對於那些獲得屬天希望的人,基督應許說:「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示錄2:7;約翰福音16:33;約翰一書5:4)這個象徵性的「上帝樂園」是在隱形的天上。

然而,假定放在耶穌所有門徒前頭的僅是天上樂園,這項觀點是否正確呢?既然那個具有同情心的犯人並不是藉著跟從忠於上帝的途徑而成為得勝者,而是為了惡行而受到公正的處決,那末基督對他所應許的是什麼樂園呢?

對犯人所應許的是什麼樂園?

掛在耶穌旁邊的一個犯人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另一個具有同情心的犯人就責備他。然後向耶穌說:「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這時耶穌就作出一項特殊的應許:「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會同我在樂園裡。」——路加福音23:39-43,《新世》。

他所應許的樂園在那裡?這節經文在多種聖經譯本中的譯法影響了許多人對這件事的見解。大多數譯本和《國語聖經》一樣譯作:「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那末,按照這些譯本所說,在耶穌和犯人死去的那一日,他們就去了樂園。可是,這怎麼可以呢?因為聖經豈不是說耶穌死後去了海地司或希屋爾?使徒彼得告訴我們關於耶穌死後三日從那裡復活,說:「他不會被撇在陰間[希臘文:海地司,希伯來文:希屋爾]……。這位耶穌,上帝已經使他復活了。」——使徒行傳2:31,32,《新譯》;詩篇16:10。

既然耶穌在復活之前毫無疑問是在希屋爾或海地司(人類墳墓的總稱)之中,蘭治(J. P. Lange)所著的《聖經評註》說:「我們因此就明白這個樂園不是指屬天的樂園……而是希屋爾的一部分,它是與磯漢那相反的,它也名為樂園。」

威德頓(D. D. Whedon)在他所著的《福音評註》對關於樂園的這項見解提供若干背境,他解釋:「[樂園]一名是從猶太教會傳來的,它是[從原始的伊甸樂園]至海地司的蒙福部分,或是死亡和復活的居間情況。毫無疑問,它便是耶穌向將死的犯人說話時使用樂園一詞的目的。」

樂園是「海地司的蒙福部分」?這項見解顯然出自猶太教導師們的;希伯來文聖經的確沒有作過這樣的教導。今日大多數上教堂的人也不接受樂園是海地司一部分的見解。《天主教百科全書》指出:「據天主教神學家和評釋家的流行解釋,在這個例子上所用的樂園一詞乃是犯人會和救主一同升上天上而獲得屬天祝福的同義字。」

若干基督新教作家附和天主教所提出的見解。例如,畢拉爾(J. G. Butler)在他所著的《聖經工具》評註中聲稱:「對那個將死的人而言這是個多麼好的日子!那天早晨他在地上法庭的被告席上被判有罪;但在夜幕未曾籠罩錫安山之前,他就得蒙悅納,站在天堂。」

可是且慢!據聖經所載,我們獲知耶穌死時是去了希屋爾或海地司,而不是去到天上。他死去三天,在人類的墳墓中沒有知覺。(傳道書9:5,10)因此他那時不能去到天上。聖經說耶穌在復活之後四十日才升返天上。——使徒行傳1:3,6-11。

顯然,耶穌對那個犯人的應許僅是他會復活進入樂園裡;耶穌並不是說他會在即日住在樂園。因此耶穌的話的正確譯法是:「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會和我在樂園裡。」不少聖經譯本採用這種譯法,其中之一(《林沙譯本》[Lamsa])在腳注標明:「古代經文沒有標點符號。逗點可以放在今日之前或之後。」

那末,耶穌對犯人所應許的樂園究竟在那裡?在什麼時候才可以享有這個樂園?

地上的樂園

請記得,我們在較早時候說過,上帝創造在伊甸的原始樂園是在地上的。顯然上帝的旨意是要有一個屬地的樂園,使人類在其中和平安全地享受永遠的生活。你以為上帝會讓自己的旨意不獲成就嗎?絕不會!他說:「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我已說出,也必成就。」(以賽亞書46:10,11)不錯,上帝會實踐他所定的旨意!他的應許是:「義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詩篇37:29。

因此當我們讀到耶穌對犯人所作的樂園應許時,我們應該想到全球會轉變成一處美麗的地方,像果實豐富的園子一樣給人居住,這就是「樂園」一詞的含義。那末,耶穌會來到地上,與昔日的犯人一起在樂園裡嗎?不會。耶穌將會在天上作王統治地上的樂園。他會將那犯人從死裡復活,照顧他身體和靈性方面的需要,耶穌就在這種意義上和他在一起。

那個犯人顯然不是一位忠心的基督教的得勝者,有資格與基督一同在天上統治。他曾經作惡,與耶穌行將復活的千百萬惡人無異。(使徒行傳24:15)但他們作惡是因為不知道上帝的旨意。是故他們將會在樂園裡獲得教導,明白上帝旨意是什麼,並且會有機會藉著遵行上帝旨意而證明真正愛上帝。

樂園的景象

雖然《新天主教百科全書》所定的結論是,樂園是「一處與地球不同的地方,」但它卻說:「彌賽亞君王將會促成和平與理想的公平,像以賽亞書11:6-11所說的樂園景況一樣。」請考慮那裡所描述的美麗樂園。在預告關於彌賽亞君王,耶穌基督,的統治之後,以賽亞書11章繼續在6至9節發出感人肺腑的預言說:

「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牠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

這裡所描述的樂園美好景象在何處實現呢?基督教國的宗教導師們不相信這些景象會在地上實現。蘭治教授承認:「以賽亞書所描繪的一切特徵顯然存在於屬地的形體之中,」但他補充說:「預言無法在地球上實現。因此我們必須假定一個新的觀點,認為它會在屬靈的、榮耀的形體方面實現。」

可是,這項預言是否象徵性地描述人們將會在天上享受和平與安全呢?絕不然!它所描繪的是地上的景象。今日在普世的耶和華見證人組織之內已有這樣的屬靈繁盛、和平與安全存在,正如上帝的先知以賽亞所描述的美好景象一般。可是,這樣的樂園情況會在適當時候獲得實際上的廣泛實現嗎?

誠然,基督教國的大多數導師均嘲笑關於上帝會促使動物彼此和平相處以及與人保持和平的主張。但我們卻確信上帝會在動物界中促成驚人的改變。正如一位聖經評釋家論到關於聖經預言說:「一切預言若僅是象徵性的,又何必詳細描述在動物界中的改變呢?這些景象看來與人類未犯罪之前的情況相同或相似。在罪進入世界之前,動物是人的助手,由人為其命名。那時上帝所造的一切都甚好。至少,人與動物之間的敵意尚未為人所知。」

的確,以賽亞預言所描述的彌賽亞統治時的景象與存在於伊甸園中的情況有多麼美妙的相似之處!在伊甸園裡,充滿著「耶和華的知識,」上帝無疑與他完美的屬地兒子,亞當,有密切交往。聖經特別記載一切動物都獲賜「青草作為食物。」動物並不彼此相食。(創世記1:30)當時的動物對人順服,聽從命令到亞當跟前接受命名。——創世記2:19,20。

得見全地恢復和諧與安全的景況是何等幸福!享有一個光榮的地上樂園是多大的權利!在地上樂園裡,所有人都彼此相愛,人類的和平甚至在動物當中敵意全消一事上反映出來!不錯,聖經的確應許一個地上的樂園!

[第7頁的圖片]

這些景象真的會在全地出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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