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耶和華見證人有任何基於聖經的理由不應當接受血的代用品或「人造血」嗎?
如所週知,耶和華見證人為了宗教的理由不接受輸血。自從挪亞的時代以來,純真的敬拜者便一直拒絕吃血。(創世記9:3,4)人必須把從生物體內取得的血除掉而不應將其貯藏起來。(申命記12:22-25)聖經吩咐基督徒要『禁戒血』。因此耶和華見證人不接受輸血,也不容許人將他們的血抽出,貯藏起來而在後來輸回他們體內。——使徒行傳15:28,29。
可是,耶和華見證人卻沒有任何宗教理由要反對用不含血的溶液去替代失去的血。一些比較常用的溶液包括鹽水凌格氏乳酸鹽(Ringer’s lactate)代血漿(dextran,葡聚糖)以及希斯班(Hespan)。
醫生們承認這些血漿擴充劑有相當好處,一個重大好處之一是代用品不會使病人受到各種疾病和輸血的其他危險所傷害。再者,證據表明大部分病人所能抵受的失血程度比醫生們一度以為的大得多。
近年來曾有人使用一種氟化的血代用品(所謂的人造血),這種物質看來能夠將氧氣輸送到身體的細胞中。直至這種物品受過充分試驗為止,使用者需要冒若干危險。但這種產品不是用血製成的,因此加以採用並不會與基督徒那受過聖經薰陶的良心發生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