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財富的看法
你最近讀過保羅寫給提摩太的第一封信,特別是第6章6-19節嗎?這封信指出財富在基督徒生活上所應擔任的平衡角色。提摩太收到這封信時住在十分富裕繁華的以弗所城中。生活在當時那個龐大商業中心的基督徒必須抗拒將俗世財富視為人生大事的傾向。簡而言之,這段經文提出的勸告是: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不要力求致富;已經富有的人,不要將希望寄託在物質東西之上。反之,所有人都應當在善事上富足及表現慷慨的精神。
對財富懷有不平衡的看法會使人貪心。貪心可以像楔子一般逐漸使基督徒放鬆他對基督的有益教訓的緊守。既偏離了真理的清晰思想,現在他不斷與小組內外的人發生衝突。這條途徑只會「造成嫉妒、紛爭、毀謗、猜疑,引起那些心術不正、喪失真理的人無休無止地爭吵,在他們的心目中,宗教不過是發財的門徑罷了。」——提摩太前書6:3-5,《現譯》。
那些利用自己與基督徒同工的關係謀求個人經濟「利益」的人正是如此。他們失去了惟獨敬虔才能帶來的真正財富,「今生和來生的應許」。因此,保羅勸勉所有人「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4:8;6:8。
你想發財嗎?
由於有錢的人自視高人一等,其他的人時常可能感覺自卑。這首先會引起他們的嫉妒之心,然後渴望獲得財富或至少財富所能買得的東西。或者嫉妒可能使他們誤以為他們有權佔富人的便宜,向後者索取錢財,但卻不願償還。令人欣慰地,提摩太前書6:6-16提出明智的勸告,向我們說明基督徒如何及為何應當避免有害的發財願望。
◻ 6:6-8——知足很少隨著財富而來,但卻總是隨著敬虔而來。何必要渴求別人所擁有的東西呢?這些東西只是暫時的,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
◻ 6:9——「那些想要發財的人」,未必是有錢的人,像無知的禽獸一般,由於想得到誘人的餌而陷入網羅中,結果被「有害的私慾」擄去而「沉在」敗壞和滅亡中(實際的意思是,使其墜落底部)。
◻ 6:10——各種壞事出自「貪財」之心。為了錢的緣故,人們曾屈枉正直,偷竊、賣淫、殺人、出賣別人及捏造事實。這種貪愛從不會帶來任何好處。為什麼呢?因為這種貪愛是根源於罪惡的。既然大部分的根均隱藏起來,粗心大意的基督徒遂低估了「貪財」之心所具有的使人行惡的巨大能力。由於「貪戀錢財」——不是僅擁有金錢——『有些人被引誘離了真道。』結果這樣的人以『感情、身體和靈性上的痛苦把自己刺透了,』因為他們試圖獲得和保持財富。僅是財富永不能帶來快樂。
◻ 6:11-16——明智的基督徒不會追求財富,反之他們會逃避貪心。他們逃得越遠便越安全。他們將精神用來培養「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等美德,使他們能夠「持定永生」,在耶和華、基督和信徒同工面前「毫不玷污、無可指責」。
你富有嗎?
第一世紀有些基督徒頗富有。他們若非由於承受了大筆財產便是藉著生意以正當的方法致富。例如腓立比的呂底亞以售賣染料或染了色的布匹為生。既然紫色染料和衣服十分昂貴,很可能呂底亞相當富有。她怎樣運用自己的財富呢?呂底亞並沒有炫耀自己的財富。反之她謙卑地用物質資財去表現真正的基督徒慷慨及推廣宣揚好消息的工作。值得欣慰地,今日也有些人具有同一的優良精神。——使徒行傳16:14,15,40。
提摩太前書6:17-19對那些希望效法呂底亞的榜樣的人提出良好的忠告。
◻ 6:17——聖經吩咐富有的人要謙卑自抑而非炫耀自己的財富——不要覺得自己優於較窮的人。他們的生活方式應當向所有旁觀者證明他們所信賴的不是財富而是上帝。這樣他們遂不致將絆腳石放在不富有的人面前;他們不應當使人豔羨而引起貪心。此外他們不可忘記物質東西和財富均是無定的,因此可以迅速消逝,像雪在驕陽之下溶化一般。
◻ 6:18,19——保羅的勸告是,要運用財富幫助自己和別人事奉耶和華。富有的人要在各方面從事造益別人靈性的善工,甘願對有真正物質需要的人提出幫助,並與小組中所有的人,包括最貧窮和卑微的人,交往。
這意味到不富有的人能夠要求富有的信徒同工加以救濟嗎?不然。正如帖撒羅尼迦後書3:10-12和提摩太前書5:8指出,每個有能力的基督徒均有義務要努力工作以維持家人的生活。因此,人若不願工作,給他金錢並不會真正有所幫助。愚蠢地浪費金錢的人也一樣。給他更多錢並不會真正有幫助。但是有真正需要的忠心信徒若在身體和靈性上獲得仁愛的幫助,這對小組多麼有益。這樣所有人均將心意集中在積財於天一事上,這會為人帶來豐盛的酬報——來自耶和華的屬靈獎賞。
因此,我們所有人現在便應當考慮到我們在上帝和基督面前的地位。箴言11:4提醒我們:「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因此,何必要盡情享用這個在改變中的垂死世界呢?(哥林多前書7:29-31)要逃避貪心及其致命的影響!我們並沒有無窮的時間去建立善工的記錄。願我們成為在天上積聚大量財富的人。——馬太福音6:20。
[第30頁的圖片]
呂底亞運用自己的資財表現慷慨及推廣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