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耶穌在約翰福音6:53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耶穌的這段話是否僅指受膏的基督徒而言?
有許多年的時間,我們所作的解釋是這段話僅限於指與耶穌基督一同在天上作王統治的受膏基督徒而言。然而,對約翰福音6:53所作的進一步研究顯示,我們可以把這節經文應用在更廣泛的方面。
在過去多年,我們根據其他採用類似措辭的經文去看耶穌的這段話。例如,「有生命在你們裡面」這句話與耶穌在約翰福音5:26僅指耶和華和耶穌自己而言的話類似。然而,正如本期雜誌在第11和12頁所作的解釋指出,我們必須根據約翰福音5:26的上下文去了解經文所說的「在自己有生命」這句話。但是,約翰福音6:53的話卻是耶穌在一年之後才說的,而且他說話的場合亦截然不同。
另一個因素也影響到我們在較早之前對約翰福音6:53所作的解釋,那便是耶穌論及『吃他的肉和喝他的血』的話。這句話與基督設立主的晚餐時所說的話類似。當時基督談及他的肉和血,並且表明那些領食代表他的肉和血的象徵物(無酵餅和酒)的人會被帶進新約和王國之約中。(路加福音22:14-22,28-30)然而,我們必須再次考慮到約翰福音6:53的上下文。
耶穌說出約翰福音6:53的話時距離他設立主的晚餐尚有一年的時間。當時在場聆聽耶穌這番話的人絕沒有想到後來耶穌設立一個周年紀念儀式以實物象徵他的肉和血。反之,在約翰福音第6章,耶穌的主題或主要論點是把他自己的肉比作嗎哪。可是兩者之間也有若干差異。耶穌的肉(同時包括他的血)比實際的嗎哪更偉大,因為他的肉是為世人的生命而賜的,目的是要使人能享永生。——約翰福音6:48-51。
因此,最近所作的進一步研究顯示耶穌說約翰福音5:26和約翰福音第6章的話時,兩者在時間上相距有一年之久。到耶穌設立主的晚餐時,時間又再相隔了一年。我們也更留意到約翰福音6:53的直接上下文。有鑑於此,本刊在第15至20頁的文章裡指出約翰福音6:53的經文可以應用在更廣泛的範圍上——經文所指的人把被帶進新約裡承受屬天生命的人和有希望在地上樂園裡享永生的人都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