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上帝的子民有義務要『照顧屬於自己的人』。既然如此,亞伯拉罕怎可能隨手打發夏甲和以實瑪利到曠野去?
上帝的僕人照顧有需要的家庭成員乃是仁愛、合宜之舉。使徒保羅論及基督徒父母說:「如果有人不供養屬於自己的人,特別是自己家裡的人,就背棄了信仰,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摩太前書5:8,《新世》。
我們可以肯定,亞伯拉罕所採取的途徑並沒有違背上述敬虔勸告的精神,因為亞伯拉罕是「上帝的朋友」,在真正的信心方面立下榜樣。——雅各書2:23;希伯來書11:8-19。
上帝曾應許,祝福會通過亞伯拉罕的後嗣繼承人而來。撒拉年事漸高而依然沒有生育時,她促請亞伯拉罕與她的埃及使女夏甲生一個兒子。後來夏甲懷了孕,但她開始對撒拉放肆無禮,甚至可說是達到「強暴」的程度,意即對亞伯拉罕的愛妻存心不良。(出埃及記23:1;撒母耳記下22:49;詩篇11:5)亞伯拉罕容許撒拉隨意對待夏甲,於是夏甲逃到曠野去,也許向埃及進發。記載沒有說她隨身攜帶行囊,因此她也許知道自己能夠從其他扎營的人,例如貝都因游牧民族,取得食物和食水。——創世記12:1-3,7;16:1-6。
一位天使插手干預告訴夏甲她應當回去,因為她將會有許多後裔,而且她兒子以實瑪利「的手要攻打人」。(創世記16:7-12)過了不多年之後,以實瑪利蓄意與亞伯拉罕和撒拉所生的真正後嗣——年幼的以撒——作對。以實瑪利開始『嘲弄』或侮辱以撒。這樣行比同胞間的互相競爭更為嚴重。上帝的話語指出,這樣行乃是「逼迫」上帝所預告的亞伯拉罕的後裔。因此,採取堅決的行動是很適當的。——創世記21:1-9;加拉太書4:29-31。
耶和華吩咐亞伯拉罕聽從妻子的要求,把『夏甲和她的兒子趕出去』。但亞伯拉罕並不高興讓夏甲和他的兒子就此離去。他給了他們一些物質供應。這跟上次夏甲逃到曠野去時的情形不同;這次她帶著餅(也許包括各種不同的乾糧)和水離去——是亞伯拉罕為她預備的。顯然,她「在別是巴的曠野」某處迷了路,食物和食水均消耗淨盡後才找到該區的一個井。然而,她陷於困境並非亞伯拉罕之過,因為他確已『供應屬於自己的人』,即使這些人的惡行導致從家裡被逐的處分。——創世記21:10-21。
[第31頁的地圖或圖片]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大海
迦密山
米吉多
耶路撒冷
希伯崙
別是巴
死海
南地
[鳴謝]
Based on a map copyrighted by Pictorial Archive (Near Eastern History)Est. and Survey of Israel
[圖片]
別是巴以南的乾涸河谷韋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