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的道路乃是最佳的生活方式
埃爾基·坎坎帕君自述
我自幼便立下目標要在耶和華見證人的芬蘭分社(稱為伯特利)服務。1941年夏天,一位周遊監督問我:「你為未來定了什麼計劃?」我回答說:「我一向渴望能夠加入伯特利服務。」
他說:「打消這些念頭好了;你是絕不會受到邀請的。」起初我大感失望,但後來我決定只管將事情交在耶和華手裡。幾個月之後,我竟接獲邀請加入伯特利服務。
1941年11月的一天——那天雖然晴朗,但卻非常寒冷——我在赫爾辛基的分社辦事處門外按鈴,當時我是個害羞的十七歲農村少年。不久,分社監督卡洛·哈特瓦出來迎接我。那時分社負責督導芬蘭境內1135名見證人的傳道活動。
基督徒的產業
1914年,家父獲得了一本題名為《上帝的歷代計劃》的書,是守望台社出版的。可是,不久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所以他並沒有機會將書讀過。
芬蘭當時正極力爭取國家獨立,結果引起了不少難題。國內興起了兩個勢力強大的集團——白黨和紅黨。白黨代表資本家和中產階級,而紅黨則代表工人階級。家父試圖保持中立,完全避開兩個集團。可是,兩個集團卻因此把他列為嫌疑人物。
由於這緣故,家父曾兩度被判處死刑,首先被白黨定罪,後來被紅黨判刑。有一次,一個男子被人謀殺,由於他們未能緝拿兇徒歸案,便將十名青年人,包括家父在內,判處死刑。當時陪審團有一位成員是家父的老師,他挺身為家父說項,請求免刑;結果家父得以獲釋,其餘九個青年卻遭處決。
後來家父又再在另一個場合獲准豁免死刑。自此之後,他決定轉入地下活動。那是名副其實的地下活動!他和伯父掘了一個地下室,住在那兒,直到戰爭結束為止。叔父則負責供應糧水給他們。
戰爭在1918年結束之後,家父結了婚,並在地下室附近築了他的新居。後來地下室成了我慣常玩耍的地方。家父告訴我,他躲在地下室時常常禱告;他答應上帝,他一旦獲知怎樣事奉他,就必然會如此行。
婚後不久,家父要作一個業務旅行,他決定帶一些讀物在途中閱讀。他在頂樓找到了幾年前所購的《上帝的歷代計劃》一書。他翻到其中「耶和華的日子」那章,讀過之後對自己說:『這的確是真理,這的確是真理。』他從頂樓下來,對母親說:「我已找到純真的宗教了。」
家父幾乎立即便開始向別人談及他所獲知的事,首先對親屬和鄰舍談論,然後開始發表公眾演講。不久,其他人也加入他的行列。及至家父與聖經研究者——後來稱為耶和華見證人——取得聯絡之後,便在1923年受了浸。其後我們四個孩子陸續出生,父親從來沒有疏忽教導我們。事實上,會眾成立之後,他要我們出席每一個聚會。
童年的回憶
我還記得我們的會眾在1929年舉行了一個大會,當時我年僅五歲。有許多來自鄰近會眾的人聚集起來,分社辦事處也派了一位代表出席。那時芬蘭的聖經研究者有一個常例,就是在大會裡有祝福小孩子的安排。所以來自伯特利的弟兄便祝福在場的小孩,好像耶穌在從事服事職務時所為一般。我從未忘記這件事。——馬可福音10:16。
我所記得的另一件事便是,我們在1931年採納耶和華見證人這個名字。家父深深體會到這件事的重要性,於是嚴肅、鄭重地將有關我們所採納的新名字的宣布向會眾讀出。
我所記得的最早一件事,便是跟父親一起出去傳道。起初我僅是聽他傳道,但最後我也能夠單獨工作。1935年一位周遊監督來探訪我們,我主動地到所有鄰舍家裡邀請他們出席聚會。我也將一些冊子介紹給他們,有些人願意接受。
上學及作出重要決定
我們四兄弟姊妹是學校裡惟一有見證人父母的孩子,我們經常因為沒有附和其他少年做一些不合基督徒身分的事而被人取笑。儘管同學試圖引誘我吸煙,我卻無動於中。他們也譏嘲地稱我們為羅素派(羅素是守望台社第一任社長)或哈特瓦派(哈特瓦是當時芬蘭分社的監督)。然而,我很高興提及,有些一度取笑我們的青年最後也成為見證人。
老師鼓勵我繼續深造,我也一度想過要成為工程師。但後來在1939年春天,耶和華見證人在波里舉行大會;這個大會成了我一生的轉捩點。我和弟弟杜莫在這個大會裡以水浸禮象徵我們獻身給耶和華,那天是1939年5月28日。接著在九月初,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了。
歐洲的局勢經歷戲劇性的轉變。芬蘭與蘇聯之間的關係日益緊張。家父強調哈米吉多頓已迫在眉睫,所以鼓勵我們投入先驅服務。因此,我和弟弟遂在1940年12月在芬蘭北部開始從事先驅工作。
作先驅及加入伯特利服務
在從事先驅工作期間,我們大部分時間跟依里·卡利奧同住。大約30年前,這位弟兄在美國賓雪法尼亞州成為聖經研究者。依里為人十分熱誠,他盡力為我們安排了舒適的環境。他的胞弟庫奧斯特·卡利奧在1937至1940年間是芬蘭的總統。依里告訴我們,他向這位胞弟作過徹底的見證,解釋上帝的王國才是帶來優良政府和永久世界和平的惟一希望。
隨著時間過去,我想成為伯特利之家成員的願望變得越來越強烈。值得慶幸的是,雖然周遊監督勸我不要懷有奢望,我加入伯特利服務的申請書卻獲社方批准。我在伯特利的第一份工作委派是作雜差,但不久我便有特權在工廠裡工作。我曾在工廠的多個部門服務,包括小型印刷房和船運部在內。
保持良心清白
1942年,當時我18歲,當局要求我從事一些為我的良心所不容的活動。由於我拒絕聽命,我屢次被召接受悠長的盤問,有兩次他們甚至用槍指著我,另有數次則向我施暴。不但如此,在受盤問期間,我被關進沒有暖氣設備的監牢裡,那兒實在冷得徹骨。
1943年1月,我和其他見證人被判刑的時間終於來到。曾經盤問我們的人要求判我們入獄至少十年。但一位牧師卻要求將我們判得更重一點。他在信中極力主張,『把這些叛國賊判處死刑,或派往蘇聯當偵察傘兵部隊[差不多必死無疑],因為這是他們罪有應得的』。
他們亦安排了一次虛假的審訊,把我帶上法庭,將我判處死刑。可是,事實證明這原來是他們用來恐嚇我的另一手段,因為當日的較後時間他們再次把我帶上法庭,判我入獄三年半。後來我上訴,結果刑期減為兩年。
獄中糧食相當短缺,而且其他囚犯時常惡意恐嚇我。我曾兩次遭同性戀者襲擊,幸而都能夠逃脫。其中一人更恐嚇我,我若不順應他的要求,便會將我殺死。正如我在遭遇一切試煉時所為一般,我向耶和華呼求,而他亦切實幫助我。事實上,我絕不可以把這個囚犯的恐嚇一笑置之,因為他確曾殺過人。他後來獲釋,但又再度殺人而入獄。
無疑由於耶和華見證人以信實可靠著稱,所以我很快便受到重用。在獄中的工作是負責分配糧食給其他囚犯,並且獲准在獄中隨意往來。因此,我非但自己有足夠的食物,也留意使我的基督徒弟兄得到良好的照顧。有一個弟兄甚至在被囚期間體重增加了幾千克;在糧食短缺的情況下,這是十分罕見的事!
1944年9月,我從獄中獲釋,哈特瓦弟兄也在同一日獲釋。這意味到我得以重新投入伯特利服務。當時我不禁自忖:『即使在伯特利每天辛苦工作16小時,也比在獄中生活好得多。』自此之後,我從不規避沉重的工作擔子!
各項服務特權
1944年年底,我認識了一位年輕貌美的先驅瑪潔。我們彼此情投意合,於是在1946年2月9日結為夫婦。婚後第一年,我仍在伯特利服務,瑪潔則在赫爾辛基作先驅。後來在1947年1月,我們奉派擔任環務工作。
在周遊探訪期間,我們與一些家庭同住,時常住在同一個房間裡。但我們深知他們已盡力款待我們,所以我們從不埋怨。那時各環均很細小,有些會眾甚至完全沒有受了浸的見證人!
1948年,我們應邀重返伯特利服務。兩年後,華倫斯·安迪斯從美國來到芬蘭,不久他被任命為分社監督。他大力鼓勵我們繼續學習英語,我們遵囑而行。後來我們獲邀前往守望台基列聖經學校的第十九屆受訓,該屆課程於1952年2月在紐約州的南蘭星鎮開辦。
畢業後我們被派回芬蘭去。然而,在我離開美國之前,我在紐約布洛克林耶和華見證人國際總部的印刷廠實習了一段時期。
返回芬蘭之後,我們奉派從事周遊探訪的工作,但在1955年,我們受到邀請返回芬蘭分社服務。那一年,我被委任為工廠監督,兩年之後,即1957年,我被任命為分社監督。自1976年以來,我一直作芬蘭分社委員會的統籌者。
使我深感快慰的是,我的父母至死之日均對耶和華保持忠心。過了相當時間之後,家父總共有超過一百位親屬成為見證人。今日,我所有弟妹和他們的家人都事奉耶和華,其中一個妹妹正從事先驅工作。
報酬豐富、心滿意足的一生
過去的歲月的確十分忙碌,但由於我所從事的是上帝的工作,這些工作的確報酬豐富、令人滿足。(哥林多前書3:6-9)我的一生並非總是一帆風順、事事如意,我們也經歷過艱辛和煩惱。但我從很年幼便已看出人必須學會自律才行。人絕不能總是為所欲為。我也時常受到糾正,從而逐漸學會什麼才是正確的生活方式。
例如,我在戰爭期間所經歷的艱辛和匱乏使我學會了節儉,我學會如何辨識什麼物品是自己真正需要的。我仍有習慣不時問問自己,我是否需要這件東西或需要那件東西。一旦看出某件物品並非十分重要,就不會購買。
耶和華通過他的組織所提供的指引的確顯而易見。我在芬蘭分社服務的歲月裡,很高興目睹當地耶和華見證人的數目由1135人增至1萬8000人!不錯,我看出耶和華大大祝福我所作的工,但我深知上帝賜下祝福是因為工作是屬於他的,並非屬於我們。(哥林多前書3:6,7)我在年輕的日子便揀選了耶和華的道路;事實證明這的確是最佳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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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爾基·坎坎帕和妻子瑪潔的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