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我們應當把替耶穌施浸的約翰稱為「施洗者約翰」[英文,John the Baptist]抑或「施洗的約翰」[英文,John the Baptizer]?
兩個稱謂都是正確的,而且都受聖經所支持。
約翰「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藉此「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加福音1:17;3:3)使徒馬太寫道:「施洗者約翰出來,在猶太的野地宣傳說,『你們要悔改;因為天國近了。』……那時耶路撒冷和全猶太……的人、連續地出去到約翰那裡,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約翰的洗。」——馬太福音3:1-6,《呂譯》。
請留意,馬太將約翰稱為「施洗者」。馬太的記載顯然是為猶太人而寫的,他必然認為猶太人會曉得「施洗者」是誰。他把「施洗者」當作別號使用。耶穌和他的門徒也使用「施洗者約翰」這個稱號,希律的僕人亦然。a——馬太福音11:11,12;14:2;16:14,《呂譯》。
在門徒馬可的記載中,他也同樣使用「施洗者」這個稱謂。(馬可福音6:25;8:28,《呂譯》)但馬可在介紹約翰時則將他稱為「施洗的約翰」。(馬可福音1:4,《呂譯》)然而,馬可福音1:4所用的希臘字詞卻跟其他經文所用的字詞略有不同。馬可福音1:4的記載可能也含有「施浸的那位」的意思;但馬可在該節經文裡主要是強調約翰正在做著的工作。他是替人施浸的,亦即施浸的人。
可是,看來我們無須認為稱呼約翰的這兩種方式彼此有很大差別。在馬可福音6:24,25(《呂譯》)我們讀到有關撒羅米說:「閨女就出來,對她母親說:『我要求什麼?』她母親說:『施洗約翰 的頭。』她隨即趕快進去,到王面前求說:『願王即刻把施洗者約翰 的頭放在盤子裡給我。』」所以,兩個稱謂是可以交替使用的。
有些人可能根據一本詞典所作的第二個定義,認為「施洗者」(英文,the Baptist)的意思是:「一個福音派基督新教屬下的成員;這個教派以規定僅以沒入水中的方式為信徒施洗為特色。」約翰顯然不是這樣的教會成員。
因此,「施洗者約翰」和「施洗的約翰」都是正確和合適的稱謂。
[腳注]
a 猶太歷史家弗雷維厄斯·約瑟夫斯曾寫道:「約翰,別號施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