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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93年
《守》93 10/1 29-30頁

讀者來函

既然聖經告訴我們:「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那麼,基督徒與一個不信者合夥做生意是適當的嗎?

我們從哥林多後書6:14-16接獲的訓示是:「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義和不法有什麼相同呢?光明和黑暗怎能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怎能和諧呢?信的和不信的有什麼聯繫呢?上帝的殿和偶像怎能協調呢?」(《新譯》)

我們絕沒有理由認為使徒保羅提出這項訓示的目的,是要定下若干特別的限制,例如不准基督徒跟一個不信者合夥經營生意。然而,他的訓示的確與這件事有關,並且跟生活上的其他許多事情有關。

保羅是向古代哥林多的基督徒弟兄提出這項訓示的,因為他們住在這個特別墮落的城市裡,每天都要跟一些腐化道德和靈性的事物搏鬥。除非他們提高警覺,否則當時那些敗壞的影響便會逐漸削弱他們的決心,使他們無法成為一群與眾不同的人,一群『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屬上帝的子民』。——彼得前書2:9。

保羅在寫下哥林多後書6:14-16的話之前,曾處理了哥林多弟兄當中的一個重大難題。當時他們竟縱容一宗嚴重的不道德事件繼續存在;因此保羅吩咐他們要將不肯悔改的罪人開除。(哥林多前書5:1)這個人的錯誤行為表明,不良的交往或不經意地墮入世俗的道德風氣中,確實會對基督徒產生不良的影響。

哥林多的基督徒必須避免跟被逐出會眾的人交往。但這是否意味到他們需要跟不信者完全斷絕來往嗎?他們是否需要避免跟非基督徒有任何接觸來往,做一個隱修派系的信徒,像隱居死海附近庫姆蘭的猶太人一般嗎?讓保羅回答這個問題好了,他說:「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哥林多前書5:9,10。

這番話的含義非常明顯。他意識到基督徒既然身處這個地球,便幾乎每日都會跟一些道德低落,以及懷持不同標準的人一起生活和接觸。既然這是無可避免的,基督徒便應當對這類接觸所潛在的危險提高警覺。

現在讓我們再考慮一下保羅致哥林多的第二封信。他指出受膏的基督徒是上帝手下一些具備資格的服事者,是代表基督的大使。他鼓勵他們要提防任何可能使自己跌倒的事,避免使服事職務受人毀謗。(哥林多後書4:1-6:3)保羅直接敦促那些有如他的屬靈兒女的哥林多弟兄要擴大愛心。(哥林多後書6:13)然後他說:「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接著他用了一連串修辭的對照法去強調這個要點。

經文的上下文顯示,保羅並沒有將焦點集中在生活的某個特別的範疇之上,諸如經商或就業等;也沒有在這些事上定下一套特定的準則。相反,他向他所親愛的弟兄提出了一項廣泛、健全而又有益的勸告。

例如,這項勸告也適用於一些想結婚的基督徒身上嗎?毫無疑問。保羅在第一封信中便曾忠告一些想結婚的哥林多人惟獨要「嫁給主裡的人」。(哥林多前書7:39,《新譯》)他後來在哥林多後書6:14-18所寫的話便強調上述的勸告是非常明智的。如果一個基督徒打算跟一個既不是耶和華的僕人,又不是基督跟從者的人結婚,他便是與不信者相交了。(可參閱利未記19:19;申命記22:10。)很明顯,對立的基礎必然會為雙方——包括屬靈的一方——帶來許多難題。例如,不信的一方可能是崇拜假神的,或將來會這樣做。所以保羅推論說:「基督和彼列怎能和諧呢?」

那麼,有關生活的另一個範疇——跟不信者合夥經商——又如何呢?在某些事例上,一個基督徒可能為了照顧家庭、維持生計而覺得有需要跟一個不是基督徒的人合夥做生意。(提摩太前書5:8)請考慮一下一些純屬例子的情況:

一個基督徒可能想開辦一門售賣某類商品的業務,但他必須跟一個有門路可以取得所需產品或資金的人合夥。另一個基督徒可能想開農場(或飼養一類牲畜),卻又沒有適當的用地,因此他必須跟一個願意將土地租給他的人均分利潤。另一個基督徒也許因為凱撒的律法只會發出少量水管工程牌照,而這些牌照已被人完全領去,以致無從開業。惟一的途徑是,他要跟一個持有牌照的不信親屬合夥。——馬可福音12:17。

以上只是幾個例子而已。我們並非試圖要將各種可能性一一列舉出來,也不打算對這些行動表示贊成或不贊成。但既有這些事例,你可以看出為什麼哥林多後書6:14-18的勸告是不容忽視的嗎?

一個基督徒若跟一個不信者合夥做生意,不論對方是自己的親屬與否,都可能會遇上不少意想不到的難題及試探。也許合夥人會認為,若要賺取合理利潤,就要虛報入息,或以沒有記帳的方式雇請工人,即使這樣行是違反政府的規例;他甚至可能喜歡在訂購貨品時以違法的方式跟送貨員私下交易,而沒有將其列入公司的帳目內。基督徒會參與任何這樣或類似的不忠實行徑嗎?在要兩人一起簽署經營生意的報稅表格,或其他法律文件時,基督徒會怎樣做?——出埃及記23:1;羅馬書13:1,7。

有時,或許不信的生意夥伴可能想訂購一些與偽宗教節日有關的貨品,並以公司名義寄出一些節日賀卡,以及為慶祝宗教節日而裝飾自己的店鋪。保羅問道:「上帝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上帝的殿。」因此,以下的評論是多麼適當:「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然後耶和華說:「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哥林多後書6:16,17)許多基督徒為了要聽從這項明智的勸告,所以寧願選擇一些使他們較少可能涉及這些潛在難題的世俗工作。——希伯來書13:5,6,18。

會眾並沒有接獲訓示,要監視或調查所有基督徒的世俗工作狀況,不論他們是雇員抑或雇主。當然,會眾若知道一個基督徒有分參與一些錯誤的行為,諸如提倡偽宗教或涉及一些跟說謊、偷竊有關的行為,會眾便必然會採取行動維護耶和華的標準。

可是,保羅在受感示之下提出勸勉的要點在於:「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這項勸告可以幫助基督徒避免許多難題,以及任何由之而引起要長老處理的司法行動。明智的基督徒會將這項勸告緊記在心,不會選擇投入一些會使他們陷於被迫放棄聖經原則的情勢中。但如果有些人覺得他必須跟一位不信者一起合夥做生意,其他人則絕不應妄自作出判斷或批評;要明白對方是要為自己所作的選擇負責的。基本來說,保羅並沒有定下正式的規條,並要強制執行這些規條,藉此反對人跟不信者合夥經商。雖然如此,他的勸告是絕對不容忽視的。上帝感示人寫下這項訓示,並將其記在聖經裡,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著想,所以留心這些勸告無疑是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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