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在什麼地方?
西非的約魯巴人有句俗諺說:「塵世是市集,天堂乃吾家。」這句話給人的概念是,世間像市集一樣,我們逗留一會兒就要離去。依照這個說法,我們到死才會去到真正的歸宿:天堂。許多宗教主張都與這項見解不謀而合。
聖經的確主張有些人會到天上去。耶穌告訴手下的忠心使徒:「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翰福音14:2,3。
耶穌的話並不表示,所有好人都會到天上去,或者天堂才是人類的歸宿。有些人被接到天上去,原因與統治地球一事有關。耶和華上帝知道,人為政府永遠無法成功地管理地球的事務。因此,他定意設立一個屬天的政府(王國)。這個政府最後會統治地球,並按照上帝原定的旨意,將地球改造成為樂園。(馬太福音6:9,10)耶穌是上帝王國的君王。(但以理書7:13,14)還有其他人會從人間揀選出來與耶穌一起施行統治。聖經預告這些被接到天上去的人會成為「上帝的王國和祭司」,「他們要作王統治大地。」——啟示錄5:10,《新世》。
誰到天上去?
想到這些屬天統治者所肩負的重大責任,我們就不難理解他們需要符合嚴格的條件。那些有分到天上去的人必須對耶和華具有正確的認識,並且從心裡服從他。(約翰福音17:3;羅馬書6:17,18)他們要對耶穌基督的贖價祭物懷具信心。(約翰福音3:16)但這還是不夠的。他們必須蒙上帝通過他的愛子選召他們。(提摩太後書1:9,10;彼得前書2:9)再者,他們必須「重生」,意思就是說,他們必須是受了浸、並藉上帝聖靈而生的基督徒。(約翰福音1:12,13;3:3-6)此外,他們必須至死對上帝保持忠誠。——提摩太後書2:11-13;啟示錄2:10。
無數曾經活著的人都沒有符合這些條件。這些死去的人當中有許多根本未有機會認識真實的上帝,其他的人則從來沒有讀過聖經,也對耶穌基督一無所知。甚至在今日地上的真正基督徒當中,也只有少數人蒙上帝揀選去承受屬天的生命。
因此,到天上去的人數目相當少。耶穌將他們稱為「小群」。(路加福音12:32)稍後,使徒約翰接獲的啟示,表明那些「從地上買來」與基督一同在天上作王統治的人,數目只有14萬4000。(啟示錄14:1,3;20:6)跟一度在地上活過的億萬人比較,這的確僅是個細小的數目而已。
那些不到天上去的人
那些不到天上去的人有什麼遭遇呢?他們會像某些宗教所主張一般,在一個永刑之地受苦嗎?當然不會。因為耶和華是個仁愛的上帝。正如仁愛的父母不會將兒女扔進火裡,耶和華也不會以這樣的方式叫人受苦。——約翰一書4:8。
對於大部分死者來說,他們的希望是在地上的樂園裡復活。聖經說耶和華創造地球是要「給人居住」。(以賽亞書45:18)詩篇執筆者宣告說:「天,是耶和華的天;地,他卻給了世人。」(詩篇115:16)因此,人類的永久家園是在地上而非在天上。
耶穌預告說:「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人子」耶穌]的聲音,就出來。」(約翰福音5:27-29)使徒保羅肯定宣告:「我靠著上帝所存的盼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使徒行傳24:15,《新譯》)耶穌在苦刑柱上應許悔改的罪犯,他會復活過來,在地上的樂園裡享永生。——路加福音23:43。
可是,至於那些將來在地上復活的死者,他們目前的情況怎樣呢?耶穌在地上執行服事職務時所發生的一件事可以幫助我們回答這個問題。他的朋友拉撒路死了。耶穌前去使拉撒路復活之前對門徒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約翰福音11:11)因此耶穌將死亡比作睡覺——一種不會做夢的沉睡。
在死亡中的沉睡
其他經文也跟這個在死亡中沉睡的見解一致。聖經並沒有主張人死後有個不死的魂在靈界繼續生活。相反,聖經說:「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你所必去的陰間[即墳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傳道書9:5,6,10)詩篇執筆者也宣告,人會「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詩篇146:4。
這些經文清楚表明,那些在死亡中沉睡的人既看不見我們,也聽不到我們的話。他們不能祝福人,也不能為人帶來災禍。他們既不在天上,也不在某個地方跟祖先一起。他們沒有生命,也不存在。
上帝指定的時間一來到,那些現時仍在死亡中沉睡,但卻活在上帝記憶裡的人都會復活過來,並且有希望在地上的樂園裡享永生。屆時地上不會再有污染、動亂和今日人類所遭遇的種種難題。我們會感到多麼歡樂!在這個樂園裡,人可以享有永生的希望。正如詩篇37:29向我們保證:「義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
[第6,7頁的附欄]
我不再崇拜死者了
「小時候,每逢爸爸獻祭供奉死去的祖父,我都會幫他的忙。我還記得,有一次爸爸害了一場可怕的病,愈後靈媒向他指出,他應奉上一隻羊、番薯、可樂果、酒等祭品給死去的祖父,以感激先人使他康復過來。他還建議爸爸請求先人助他除病消災。
「媽媽買齊供奉祖父的祭品。祖父的墳就築在房子旁邊,是依從本地習俗造的。
「我們邀請了親友鄰居前來觀看這次供奉儀式。爸爸特別穿上上好的衣服,坐在椅上,面向神龕。神龕裡有幾個羊頭骨,是以往獻祭留下的,整齊地排成一行。我的任務是將瓶裡的酒倒進小杯裡,然後遞給爸爸。爸爸則將酒倒到地上作奠祭。爸爸三次直呼祖父的名字,然後誠心地懇請祖父救他脫離將來的災禍。
「可樂果獻上了。羊宰了,煮好,在場的人都吃過。我跟他們一塊吃,一塊兒隨著鼓聲和歌聲起舞。爸爸雖然一把年紀,跳起舞來卻十分起勁,舞姿也很美妙。每隔一會,他就停下來祈求祖先祝福在場的每個人,而我們就回答伊斯,意思就是『但願如此』。我眼裡帶著羨慕,興致勃勃地看著爸爸,渴望有一天也能像他一樣獻祭給祖先。
「儘管獻了許多祭物,家裡仍沒有多大平安。媽媽生了三個兒子三個女兒,但三個女兒都活得不長久,都在童年就夭折了。媽媽再度懷孕時,爸爸費盡心思獻上各種祭物,祈求孩子能順利出生。
「媽媽生下另一個女兒。兩年後,孩子生病死去。爸爸從靈媒那裡獲知有個仇敵將孩子殺死。靈媒還指出,我們要是預備一塊燃燒著的木頭、一瓶酒和一隻小狗作為祭物,把著了火的木頭放在墳墓上面,灑下酒,小狗則要活生生地埋在墓旁,這樣,孩子的『靈魂』就會作出還擊。他們認為這樣做能喚醒夭折女孩的靈魂,報仇雪恨。
「我帶著酒和那塊著了火的木頭來到墳前,爸爸則帶著小狗,並照靈媒的吩咐把牠活埋了。我們人人都以為不出七日,妹妹的靈魂就會將使她夭折的人置諸死地。可是,兩個月過去了,我們仍沒有聽到附近有人死去的消息。我不禁大失所望。
「那時我18歲。不久我遇到了耶和華見證人。他們用聖經幫助我看出,死者既不能造益活人,也不能使活人受害。隨著上帝的話語在我心裡扎根,我告訴爸爸,我不能再跟他一起獻祭給先人了。起初爸爸以為我要捨棄他,所以勃然大怒。可是後來他看出我這樣做是因為我不願放棄新近尋得的信仰,他就不反對我敬拜耶和華了。
「我在1948年4月18日以水浸禮象徵自己獻身給上帝。自此之後,我繼續懷著喜樂和滿足事奉耶和華,並且盡力幫助別人擺脫崇拜祖先的習俗,因為死者既不能幫助我們,也不能加害我們。」——外稿。J.B.奧米格比,尼日利亞貝寧市。
[第7頁的圖片]
在地上的樂園裡,死者復活會為人帶來莫大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