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快樂何處尋?
很多人認為擁有物質資財就會令人快樂。你認為如何?物質東西雖然可以為我們帶來若干好處,卻不能保證我們一定快樂。生活安逸也無法加強我們的信心或滿足我們的靈性需要。
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中說:「自覺有靈性需要的人快樂了,因為天上的王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5:3)耶穌也說:「你們要留心看,防備各樣的貪婪,因為一個人就算家境豐裕,他擁有的東西也不能帶給他生命。」——路加福音12:15。
為了追求快樂,許多人耽於苟且的性行為和屬「肉體的作為」。(加拉太書5:19-21)可是,對情慾屈膝並不會帶來真正恆久的快樂。事實上,做這些事的人必不會繼承上帝的王國。——哥林多前書6:9,10。
有些人則試圖建立自尊,藉此尋得快樂。圖書館和書店內充斥著各種各色的自助指南書籍。可是,這些書籍也未能為人帶來恆久的快樂。因此,我們究竟可以從哪裡尋得真正的快樂呢?
要有真正的快樂,我們就必須承認自己具有與生俱來的靈性需要。耶穌說:「自覺有靈性需要的人快樂了。」當然,單單知道有這種需要,卻不去滿足的話,對我們並不會有什麼好處。且舉個例:一個參與馬拉松賽跑的運動員在比賽之後,如果不理會身體對水分的需要,那會怎樣呢?他豈不立即會有脫水和其他嚴重後果嗎?同樣,我們若不理會自己所需的屬靈滋養,我們的靈性也會枯萎。這樣,我們的喜樂和快樂就會隨之大減。
耶穌充分認識自己的靈性需要,所以經常研讀和沉思上帝的話語。他能夠毫不費力地找著所要的經文,誦讀出來。他也教導門徒同樣做。(路加福音4:16-21;參閱以弗所書4:20,21。)耶穌把遵行天父的旨意比作食物,為天父服務使他感到莫大的快樂。——約翰福音4:34。
不錯,真正的快樂並不有賴物質東西,也不是來自迎合墮落的肉體傾向。相反,真正的快樂是一種內心情況,發自無偽的信心,以及跟耶和華上帝保持良好關係。詩篇執筆者大衛的確說得不錯:「有耶和華為他們的上帝,這百姓便為[快樂]!」——詩篇144:15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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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信心,跟上帝關係良好,就會為你帶來真正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