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向弟兄借錢嗎?
西蒙最小的孩子病了,急需吃藥。但西蒙手頭拮据,沒有錢買藥。他該怎麼辦呢?一個名叫邁克爾的基督徒同工經濟比較寬裕一點,也許他能夠借點錢給西蒙應急。可是,西蒙深知自己向邁克爾借錢,很可能不會有能力償還。a
西蒙向邁克爾提出請求,令後者頗感為難。邁克爾深知西蒙的確急需一筆錢,但既然西蒙連維持家人生活也很吃力,能不能夠還債就很成問題了。邁克爾該怎麼辦呢?
在許多國家,人可能一夜之間頓失生計,既沒有錢支付醫藥費,也沒有醫療保險。銀行不是不願貸款,就是利息太高。人一旦有急需,向人借錢看來就是惟一可行的辦法了。但在這樣做之前,有些重要事項是我們該想清楚的。
計算代價
聖經向借貸雙方都提出若干指導方針。我們留意這些勸告,就可以免去不少誤解和煩惱。
例如,聖經提醒我們不要把借錢看做小事。使徒保羅勸勉羅馬的基督徒說:「你們一點也不要虧欠人,只有彼此相愛才是你們要互相虧欠的;因為愛人的,就實現了律法。」(羅馬書13:8)最理想的情形是,基督徒只在愛心方面互相虧欠。因此,我們可以撫躬自問,「真的有必要向人借錢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就應當明智地想想舉債的後果。耶穌基督表明,在作重要決定之前,人應該先作一番仔細思量和計劃。他問門徒說:「你們哪一個想建造一座塔樓,不先坐下計算費用,看自己所有的夠不夠完成工程呢?」(路加福音14:28)我們考慮是否向弟兄借錢時,該應用這條原則。要先計算貸款的代價的意思是,在開口向人借錢之前,就要想清楚我們會用什麼方法和在什麼時候清還債務。
貸方有權知道借方會怎樣和在什麼時候清償欠款。我們在事前把事情想清楚,就能夠給貸方具體的答覆。我們有沒有計算過,要在合理的時限內清還債款,就得付出什麼代價?當然,告訴弟兄,「我會盡快還給你。你大可以信任我」,看來十分直截了當。但是,在處理這樣的問題時,我們豈不應當盡責一點,把事情交待得清清楚楚嗎?我們必須自始就決心清償債務,因為耶和華要求我們這樣做。詩篇37:21說:「惡人借貸而不償還。」
我們要是先想清楚要怎樣和在什麼時候清還債務,就可以提醒自己所作的嚴肅承擔。這樣做可以幫助我們避免不必要地負債。避免負債對我們大有好處。箴言22:7警告說:「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即使借貸雙方都是屬靈的弟兄,借貸也可能會使彼此之間的關係或多或少地受到影響。由於借貸引起弟兄之間的誤解,有些會眾甚至無法保持和平。
解釋貸款原因
貸方有權大致知道我們會怎樣使用貸款。除了這筆款項之外,我們還打算向其他人借貸嗎?如果我們打算這樣做,就應當向貸方說清楚,因為事情可能影響到我們還債的能力。
對貸方來說,分辨清楚所借的究竟是業務貸款還是應急貸款,是尤其要緊的。按照聖經,弟兄並沒有義務要借錢給人做生意。但是,如果有弟兄由於境遇不佳而非理財失當,結果無力支付衣食或醫藥費一類的基本需要,其他弟兄就很可能覺得有義務要予以援手。我們在這些事上對弟兄開誠布公,可以防止誤會發生。——以弗所書4:25。
要立下字據
要免除誤會,立下字據是個十分關鍵的步驟。除非把協議寫下來,不然借貸雙方就很容易忘記某些細節。我們必須寫明所借的款項有多少,打算在什麼時候清還。雙方最好都在字據上簽名,而且各自保存一份。聖經表示,銀錢交易應當有文件為證。巴比倫人摧毀耶路撒冷之前不久,耶和華吩咐耶利米向親戚買一塊地。回顧一下當時的交易過程,對我們不無益處。
耶利米說:「我便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我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又請見證人來,並用天平將銀子平給他。我便將照例按規所立的買契,就是封緘的那一張和敞著的那一張,當著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和畫押作見證的人,並坐在護衛兵院內的一切猶大人眼前,交給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巴錄。」(耶利米書32:9-12)雖然以上的事例跟購置而非借貸有關,卻足以表明處理銀錢交易,手續必須清晰明確。——參閱《守望台》1973年11月1日刊,671-672頁。
如果有難題發生,基督徒應當按照耶穌在馬太福音18:15-17提出的勸告,設法加以解決。一位曾經嘗試幫助人處理這類難題的長老評論說:「弟兄們往往沒有立下借據,結果借貸雙方都不清楚貸款應當怎樣償還。我深信在這些事上,立下借據是愛心的表現,而非表示雙方互不信任。」
我們一旦立下協議,就當緊守諾言。耶穌勸勉我們說:「你們的話,『是』就該指是,『不是』就該指不是;此外再說什麼,就是出於邪惡者。」(馬太福音5:37)如果由於未能預見的難題,我們無法如期歸還欠款,就應當立刻把情形向借方解釋清楚。也許他會同意讓我們每次少還一點,在一段較長的時間內才把欠款通通清還。
可是,即使環境不利,我們仍然需要對事情負責。敬畏耶和華的人會盡力緊守諾言。(詩篇15:4)基督徒有責任要還債。所以,即使事情的發展不像我們預料那麼順利,我們也當甘願作出犧牲,以求清還債務。
借錢給人要小心
借方自然需要小心衡量事情;但是,接獲貸款請求的弟兄也同樣得自行計算一下代價。我們借錢給人之前,先花點時間客觀地把事情想清楚,無疑是明智之舉。聖經勸人要謹慎,說:「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箴言22:26。
你答應借錢給弟兄之前,要先想想如果對方無法償還欠款,可以導致什麼後果。這會使你自己陷於嚴重的經濟困境嗎?就算弟兄有心想償還,他的環境也可能改變了,或者估計錯了。雅各書4:14提醒我們所有人:「你們明天的生命怎樣,你們還不知道呢。你們只是一片霧氣,出現一會兒就消失了。」——參閱傳道書9:11。
特別是借錢給人做生意,考慮一下借方的聲譽,無疑是明智之舉。他以做事可靠著稱嗎?還是不善理財?他常常向會眾裡的人借錢嗎?我們最好記住以下的經文:「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言14:15。
有時,即使你借錢給人,也不一定對借的一方最有益。債務可以很容易成為這人的重擔,教他失去喜樂。我們想弟兄淪為我們的「僕人」嗎?債務可能影響到我們跟弟兄的關係嗎?要是對方無法償還,這會使彼此感覺不自然或甚至心存芥蒂嗎?
如果弟兄真的有急需,我們能夠考慮把一筆錢(數目可能比對方要求的小一點)送給對方而不是借給對方嗎?聖經勸我們,見到弟兄有急需,就當表現憐憫之心。詩篇執筆者唱道:「義人卻恩待人,並且施捨。」(詩篇37:21)愛心應當推使我們盡力給予貧窮弟兄實質的幫助。——雅各書2:15,16。
步步為營
既然債務可生摩擦,我們最好把舉債視為迫不得已才採取的步驟,而不是解決經濟難題的輕易方法。正如上文提及,借方應當向貸方開誠布公,立下借據,說明貸款會怎樣和何時償還。如果弟兄確實處境堪憐,送一筆錢給對方也許就是最好的解決方法了。
邁克爾並沒有像西蒙所請求的一樣,借一筆錢給他。相反,他把一筆數目較小的錢送給西蒙。西蒙很感激邁克爾仗義解囊,幫助他支付孩子的醫藥費。邁克爾則很高興能夠以實質的方式向弟兄表現愛心。(箴言14:21;使徒行傳20:35)邁克爾和西蒙都熱切期待時候來到,在王國統治之下,基督會在「窮乏人呼求的時候」加以「搭救」,而且不會再有人說,「我病了。」(詩篇72:12;以賽亞書33:24)不過,在這個日子還沒有來到之前,我們要是覺得真的不得不向弟兄舉債,就務要謹慎小心、步步為營了。
[腳注]
a 所用的是假名。
[第25頁的圖片]
立下借據,並非表示互不信任,反倒是愛心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