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緊守諾言,終生事奉上帝
弗朗茨·古德利基埃斯自述
我們本來有百多名隊員,現在除了我們四個士兵之外,其餘的都陣亡了。在危急關頭,我跪下來向上帝許下諾言,說:「只要我能夠大難不死,我答應永遠事奉你。」
這是我在五十四年前許下的承諾。當時是1945年4月,第二次世界大戰臨近尾聲,蘇軍傾盡全力進攻柏林。我們駐守在奧德河畔的塞洛鎮附近,距離柏林不及65公里。敵軍動用重型大炮,不分晝夜地炮轟我們。連番激戰之後,我們一隊人幾乎全軍覆沒。
我嗚咽著向上帝求助。這是我平生第一次向上帝禱告。我記起虔誠的媽媽常掛在口邊的經文:「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篇50:15)在大敵當前、槍林彈雨之下,我感到生命危在旦夕,於是正如上文所述,我向上帝許下諾言。可是,我怎能夠履行我的承諾呢?究竟我是怎樣加入德軍、踏上戰場的呢?
在立陶宛長大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1918年),立陶宛宣布獨立,由民主政府執政。1925年,我在波羅的海附近的梅梅爾(現今的克萊佩達)出生。該區在我出生前一年被納入立陶宛的領土。
我有四個姐姐、一個妹妹,童年過得十分快樂。爸爸跟我們情同密友,常常和我們一起做事。爸媽都是福音派教會的成員,但他們從不參加教會的禮拜,因為媽媽覺得教會裡的教士偽善勢利。不過,媽媽仍然深愛上帝,經常研讀聖經。
1939年,德國奪得立陶宛部分地區,我家一帶開始受德國管治。1943年初,我被召加入德軍。後來,我在一場戰役中受傷,傷愈後給調回打東線戰事。就在這時候,戰況急轉直下,蘇軍連連勝利,德軍卻節節敗退。結果正如文章起頭所說,我險些兒戰死沙場。
堅守承諾
大戰期間,雙親遷到德國境內,在萊比錫東南面的奧沙茨住下來。由於戰後局勢混亂,我一時間無法找到父母的下落。幸好後來我們終於一家團聚!不久之後,1947年4月,我跟媽媽一起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聆聽麥克斯·舒伯發表的公眾演講。媽媽聽過演講後,相信自己已尋得純真的宗教,而我參加過幾次聚會之後,也同意這是真理。
過了不久,媽媽從梯子墮下重傷,幾個月後不幸傷重去世。在媽媽死前,有一次我到醫院探望她。她柔聲地鼓勵我說:「我時常禱告求上帝幫助我至少有一個孩子認識真理。我知道上帝已應允我的禱告。現在我可以安心離去了。」將來媽媽從死裡復活的時候,她準會發覺自己的禱告已實現了。我熱切期待這一天來到。——約翰福音5:28。
1947年8月8日,也就是聽過舒伯弟兄的演講之後四個月,我在萊比錫的大會接受了水浸禮,表明自己獻身事奉耶和華,藉此實現我向上帝所作的承諾。我受浸後不久成為先驅(耶和華見證人的全時傳道員)。那時候,大約有四百個先驅住在後來稱為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東德)的境內。
早期的信心考驗
在奧沙茨,一個鄰居設法拉攏我支持馬克思主義。他替我取得州政府資助的大學學位,條件是加入德國社會團結黨(以下簡稱SED)。我拒絕了他的建議,正如耶穌也曾拒絕撒但的引誘一樣。——馬太福音4:8-10。
1949年4月,一天,兩名警察來到我工作的地方把我帶走。他們把我解往蘇聯情報局在當地的辦事處,指控我為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效力。他們說除非我一面做傳道工作,一面為他們通風報信,把抨擊蘇聯或SED的人和參加聚會的人通通揭發出來,才可以證明自己是清白的。我不肯跟他們合作,於是他們把我鎖在牢房裡。後來,我被帶到軍事法庭受審,被判到西伯利亞坐苦工監15年!
我聽見判決之後保持鎮靜,令官員頗感意外。他們對我說,我的刑罰可以緩期執行,但必須每星期向警方報到一次,直至我願意跟他們合作為止。我想聽聽其他成熟見證人的意見,於是前往馬格德堡守望台分社辦事處查詢。一路上我受到嚴密監視,好不容易才到達馬格德堡分社。分社法律部的厄恩斯特·維亞弟兄對我說:「抵抗才會勝利,妥協就會失敗。這是我在集中營裡學到的教訓。」a這番話幫助我緊守諾言,繼續事奉上帝。
受禁與被捕
1950年7月,社方委任我做周遊監督。可是,8月30日,警察突擊搜查社方在馬格德堡的物業,隨即禁止我們公開傳道。之後,我接獲一個新任務,社方派我和保羅·希施貝格爾探訪大約五十群會眾。我們在每群會眾逗留兩三天,協助當地的弟兄組織起來,在禁制下繼續執行服事職務。在隨後幾個月,我六次逃過警方的追捕!
後來,一群會眾裡有個內奸把我們的行蹤告知國家安全局。1951年7月,我和保羅在街上被五個持槍男子拘捕。現在回想起來,我們當時並沒有全心順服耶和華的組織,因為有些年長弟兄早已叮囑我們不要結伴同行。我們卻過度自信,結果失去了自由!我們還犯了另一個錯誤,那就是沒有預先商量被捕時該說些什麼話。
我獨個兒坐在牢房裡,流淚懇求耶和華幫助我不要出賣弟兄,也不要背棄信仰。後來我睡著了,突然保羅的聲音把我吵醒,原來保羅正在樓上的房間受國家安全局盤問。那晚天氣悶熱潮濕,他們打開了陽台的門,我隱隱約約聽見他們的對話。不久官員來盤問我,我提出的答案跟保羅的一模一樣,他們都大感驚訝。盤問期間,我不住想起媽媽最喜愛的經文:「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這節經文給我很大鼓勵。——詩篇50:15。
經過一輪盤問之後,他們把我和保羅扣押在國家安全局的拘留所等候審訊。我們總共在拘留所關了五個月,起初在哈雷,後來在馬格德堡。我有時從馬格德堡的拘留所遙望已關閉的分社辦事處。我真渴望自己身在分社而不是呆在拘留所裡!我們在1952年2月受審,被判「入獄10年,並剝奪公民權20年」。
在獄中緊守信仰
凡是要服刑十年以上的耶和華見證人,囚衣上都有個特別的標誌作為識別——褲腳上和外衣的袖子上縫了一條紅帶。此外,也有一塊紅色小卡紙貼在牢房外的門上,目的是提醒警衛,我們是危險的罪犯。
當局認為我們是最頑劣的囚犯。我們不准擁有聖經,因為正如一個獄吏說:「耶和華見證人手上有聖經,就等同罪犯手裡有一支手槍。」為了搜集聖經的片段,我們閱讀俄羅斯作家托爾斯泰的作品。托爾斯泰很喜歡引用聖經,我們每逢找著經文,就用心記著。
我在1951年跟埃爾莎·里默爾訂了婚,那時我還未被捕。埃爾莎經常來監獄探望我,而且每月寄來一個包裹。包裹內常常暗中藏有靈糧。一次,她在香腸裡塞了幾篇《守望台》文章。通常獄吏會切開香腸檢查一番,看看裡面藏了東西沒有。但這次他們沒有檢查香腸,因為包裹剛巧在下班前一陣子到達,獄吏懶得去查看。
囚室裡除了我和卡爾·海因茨·克萊伯之外,還有另外三個非見證人。那麼,我們怎樣閱讀《守望台》,才不致給人發現呢?為了掩人耳目,我們把《守望台》文章夾在另一本書裡閱讀,乍看起來就像在看另一本書。我們也在獄中祕密傳閱這些寶貴的靈糧。
我們把握機會在監獄裡傳講上帝的王國。我很高興見到其中一個囚犯後來成為上帝的敬拜者。——馬太福音24:14。
重返全時服務的崗位
過了大約六年的鐵窗生涯之後,我終於在1957年4月1日獲釋。出獄後不及兩星期,我跟埃爾莎共諧連理。國家安全局一知道我重獲自由,就千方百計要把我送回監獄去。為了避免危險,我和埃爾莎決定越過邊界,逃到西柏林去。
我們抵達西柏林之後,分社詢問我們有什麼計劃。我們說打算其中一人做先驅,另一個從事世俗工作。
不料分社問我們:「你們喜歡兩人一起 做先驅嗎?」
「要是真的可能,我們願意馬上就開始。」
就這樣,我們在1958年成為特別先驅,社方每月給我們小量的生活費。目睹聖經學生在生活上作出重大改變,最後成為耶和華的敬拜者,實在叫我們心花怒放!隨後十年的特別先驅服務使我們學會夫唱婦隨、緊密合作。埃爾莎常伴我左右,甚至我修理汽車,她也在我身旁。我們也一起看書,一起研讀,一起禱告。
1969年,社方派我們從事周遊探訪的工作,每週探訪不同的會眾,鼓勵會眾的成員。約瑟夫·巴爾特弟兄在周遊探訪的工作上經驗豐富,以下是他給我的忠告:「如果你想探訪發揮最大功效,就千萬不要以周遊監督自居。」我嘗試把勸告付諸實行。結果,我和信徒同工能夠保持融洽親密的關係,他們也樂於接受我提出的勸告。
1972年,埃爾莎證實患了癌症,需要接受手術。後來她又患上風濕病,飽受頑疾折磨,但她仍然週復一週陪伴我探訪會眾,跟其他姊妹一起從事外勤服務。
作出調整
1984年,埃爾莎的父母需要有人長期照顧,我們不得不離開原有的崗位,回去照顧兩位老人家,直至他們在四年後去世為止。(提摩太前書5:8)埃爾莎在1989年一度病重,幸好後來她康復過來。自此以後,所有家務都由我一手包辦。到現在我仍然學習怎樣照顧長期飽受痛楚煎熬的病人。這段日子我們在精神上和身體上都受到很大壓力,但我們對屬靈事物的喜愛卻始終如一。
目前我們仍是先驅,這當然值得高興。可是,我們體會到,最重要的不是以什麼身份為上帝服務,也不是能夠做多少,而是繼續對上帝保持忠貞。我們渴望永永遠遠事奉耶和華上帝,而不是短短幾年。人生的種種經歷往往可以訓練我們為未來作妥準備。不管環境多麼艱辛,耶和華都賜我們力量去繼續讚美他。——腓立比書4:13。
[腳注]
a 厄恩斯特·維亞的生平故事載於《守望台》1991年9月1日刊25-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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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囚在馬格德堡的獄中
[鳴謝]
Gedenkstätte Moritzplatz Magdeburg für die Opfer politischer Gewalt; Foto: Fredi Fröschki, Magdeb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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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於1957年我們結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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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埃爾莎的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