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耶和華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有聲音從雲裡發出,說:『這是我的兒子,是親愛的,是我所認可的;你們要聽他。』」——馬太福音17:5。
1.律法在什麼時候達成了它的目的?
耶和華賜律法給以色列國族,其中含有許多特色。論到這些特色,使徒保羅寫道:「這都是關於肉體的律例,實施到修直事態的指定時候為止。」(希伯來書9:10)後來,律法果然引導一小群以色列人歸信耶穌,承認他是彌賽亞(基督),於是律法就達成它的目的了。因此保羅宣告說:「律法的終結就是基督。」——羅馬書10:4;加拉太書3:19-25;4:4,5。
2.誰曾處於律法之下?他們在什麼時候不再處於律法之下?
2 這是不是說,今天我們已不再受律法約束呢?其實,正如詩篇的執筆者指出,大部分人類從來沒有處於以色列人的律法之下:「[耶和華]將他的道指示雅各,將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他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他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詩篇147:19,20)後來上帝根據耶穌所獻的犧牲訂立了新約;此後,甚至以色列國族也不再有義務遵守律法了。(加拉太書3:13;以弗所書2:15;歌羅西書2:13,14,16)既然律法已不再具有約束性而必須遵守了,那麼耶和華對今天渴望事奉他的人又有什麼要求呢?
耶和華的要求
3,4.(甲)基本說來,耶和華對我們有什麼要求?(乙)為什麼我們應當緊緊跟隨耶穌的腳蹤走?
3 耶穌在執行服事職務的最後一年期間,帶著使徒彼得、雅各和約翰到了一座高山上,很可能是黑門山的一個山嘴。使徒在那裡看見一個預示未來的異象,他們見到耶穌充滿燦爛的光輝,並且聽見上帝親自宣布說:「這是我的兒子,是親愛的,是我所認可的;你們要聽他。」(馬太福音17:1-5)基本說來,這就是耶和華對我們的要求:聽從他的愛子,效法愛子的榜樣,遵行他的教訓。(馬太福音16:24)使徒彼得這樣寫道:「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模範,要你們緊緊跟隨他的腳蹤走。」——彼得前書2:21。
4 為什麼我們要緊緊跟隨耶穌的腳蹤走呢?因為我們效法他,就是效法耶和華上帝了。耶穌降世之前,在天上跟上帝共處了億萬年之久,所以他對天父有極深的認識。(箴言8:22-31;約翰福音8:23;17:5;歌羅西書1:15-17)耶穌在地上時忠貞不二地代表上帝。他指出:「我講的這些話,跟父親教導我的一樣。」事實上,耶穌在每一方面都完全效法耶和華,因此他能夠說:「誰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親。」——約翰福音8:28;14:9。
5.基督徒在什麼律法之下?這律法在什麼時候生效?
5 我們要聽從和效法耶穌,就得做些什麼呢?這是否表示我們要處於一套律法之下呢?保羅寫道:「[我]不在律法之下。」他在這裡所指的是「舊契約」,就是上帝跟以色列人訂立的律法之約。保羅承認,「對於基督,[他]正是在律法之下」。(哥林多前書9:20,21;哥林多後書3:14)舊的律法契約結束之後,一個「新契約」隨之生效。這個契約含有「基督的律法」,是耶和華今天所有僕人都必須遵守的。——路加福音22:20;加拉太書6:2;希伯來書8:7-13。
6.我們可以怎樣描述「基督的律法」?我們怎樣服從這律法?
6 耶和華曾將舊的律法契約編成一套法典,把其中的律法分為不同類別,但他並沒有把「基督的律法」以這種形式賜下。基督門徒要守的新律法並沒有一長串的規條,吩咐人要做什麼,不可做什麼。可是,耶和華在他的話語裡保存了四份詳細的記載,把他愛子的生平和教訓記錄下來。除此之外,上帝也靈示耶穌的早期門徒,命他們就個人品行、會眾事務、家庭裡的行為等問題提出明確的訓示。(哥林多前書6:18;14:26-35;以弗所書5:21-33;希伯來書10:24,25)我們在生活上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遵守他的教訓,聽從公元1世紀受靈示的聖經執筆者的勸諭,就是服從「基督的律法」了。這正是耶和華對他今天僕人的要求。
愛心至為重要
7.耶穌最後一次跟使徒守逾越節時,怎樣強調他律法的要旨?
7 在律法之下,愛心固然重要,但愛心更是基督律法的核心和精髓。公元33年,耶穌跟使徒聚集起來守逾越節,當時他大力強調這件事。根據使徒約翰的報導,耶穌當晚對使徒作了一番感人的談話,其中提及愛心達28次之多。他藉此向使徒強調了他的律法的要旨和精神。饒有意義的是,約翰報導當晚發生的重大事件時,所用的引言是:「逾越節前,耶穌知道自己的時辰到了,要離開這個世界,到父親那裡去,所以,他既然愛世界上屬於自己的人,就愛他們直到終結。」——約翰福音13:1。
8.(甲)什麼顯示使徒當中常有爭執發生?(乙)耶穌怎樣給使徒一個有關謙卑的教訓?
8 耶穌的使徒曾熱中於權力和地位;耶穌雖然屢次幫助他們克服這個弱點,卻看來未能輕易成功。但耶穌仍然深愛他的使徒。他們抵達耶路撒冷之前幾個月,曾「彼此爭執誰較大」。他們來到這城守逾越節之前不久,又再為地位問題發生爭吵。(馬可福音9:33-37;10:35-45)這是個持續不斷的難題。後來使徒進入樓上的房間,最後一次跟耶穌一起守逾越節;接著發生的事突顯出事態的嚴重。按照習俗,他們本應表現好客的精神,為別人洗腳才對,可是卻沒有人把握機會這樣做。為了給使徒一個教訓,幫助他們養成謙卑的美德,耶穌於是親自為他們洗腳。——約翰福音13:2-15;提摩太前書5:9,10。
9.耶穌最後一次跟使徒守逾越節之後,怎樣處理當時發生的情勢?
9 使徒獲得這個有力的教訓,又守完了逾越節和耶穌設立的記念自己死亡的儀式之後,請留意有什麼事發生。路加福音的記載說:「他們當中又起了激烈爭論,究竟他們哪一個看來最大。」耶穌並沒有大發雷霆,把使徒痛斥一番;相反,他仁慈地勸戒他們不要像世上那些好大喜功、爭權奪利的統治者一樣。(路加福音22:24-27)然後他向使徒提出一條誡命,我們大可以把這條誡命稱為基督律法的基石;他說:「我給你們一條新誡命,就是要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34。
10.耶穌給門徒一條什麼誡命?這條誡命要求門徒怎樣做?
10 當晚較後的時候,耶穌指出與基督相若的愛心該深廣到什麼地步。他說:「我的誡命就是,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了你們一樣。人為朋友捐棄自己的魂,人的愛心沒有比這更大的。」(約翰福音15:12,13)耶穌的意思是說,如有需要的話,他的門徒就當願意為信徒同工捨命嗎?使徒約翰當時在場,他認為這正是耶穌的意思,因為他後來寫道:「那位為我們捐棄了自己的魂,憑著這一點,我們就認識了愛;我們也有義務要為弟兄捐棄自己的魂。」——約翰一書3:16。
11.(甲)我們怎樣實行基督的律法?(乙)耶穌立下什麼榜樣?
11 所以,我們要遵行基督的律法,不是僅幫助別人認識他就夠了。我們也必須在生活上和行為上切實效法耶穌。誠然,耶穌的演講情景交融、優美動人。可是,他也憑著所立的榜樣教導人。耶穌本是天上大能的靈體生物,他卻把握機會來到地上執行天父的旨意,並且以身作則說明我們應當過怎樣的生活。他為人謙卑自抑、仁慈體貼,樂於幫助困苦勞頓、飽受壓迫的人。(馬太福音11:28-30;20:28;腓立比書2:5-8;約翰一書3:8)耶穌敦促門徒要彼此相愛,就像他愛他們一樣。
12.為什麼我們可以說,基督的律法並沒有減低人對耶和華的愛?
12 在基督的律法裡,對耶和華的愛——律法中最大的誡命——居於什麼地位呢?(馬太福音22:37,38;加拉太書6:2)居於次位嗎?絕不然!對耶和華的愛和對基督徒同工的愛是相輔相成的。人不愛弟兄,就不能真正愛耶和華,因為使徒約翰指出:「誰聲稱『我愛上帝』,卻恨自己的弟兄,就是說謊的。人不愛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還沒有看見的上帝。」——約翰一書4:20;參閱約翰一書3:17,18。
13.耶穌的門徒服從他的新誡命,產生了什麼果效?
13 耶穌給門徒一條新誡命,要他們彼此相愛,就像他愛他們一樣;他同時指出,他們切實這樣做,可以產生什麼果效。他說:「你們要是有彼此相愛的心,所有人就因此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13:35)據德爾圖良(生於耶穌死後一百多年)說,早期基督徒的弟兄之愛,的確產生了這樣的果效。他引述一些不是基督徒的人論及基督門徒說:「看看他們怎樣相親相愛,甚至甘願為彼此捨命。」我們大可以問問自己:「我有沒有對基督徒同工表現這樣的愛,證明自己的確是耶穌的門徒呢?」
怎樣證明自己的愛心
14,15.什麼情況可能使人難於服從基督的律法?但什麼可以幫助我們遵守這律法?
14 耶和華的僕人表現與基督相若的愛心,的確至為重要。可是,如果基督徒同工表現自私的傾向,你是否覺得很難愛他們呢?請想想,我們剛才讀到甚至使徒也曾發生爭執,以自己的利益為先。(馬太福音20:20-24)加拉太的基督徒曾彼此發生過爭吵。保羅向他們指出,愛鄰人的,就實現了律法,然後警告他們說:「你們如果還是相咬相吞,就要當心,恐怕彼此殲滅了。」保羅把肉體的作為和聖靈的果實作個對照,然後勸戒說:「我們不該自命不凡,彼此挑啟競爭,彼此妒忌。」最後他敦促基督徒說:「你們的重擔要繼續互相擔當,這樣才可以完全實行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5:14-6:2。
15 耶和華要我們服從基督的律法,這可說是要求過高嗎?誠然,如果別人對我們疾言厲色,令我們飽受委屈,我們要以德報怨,善待這樣的人,也許並不容易。可是,我們有義務要「仿效上帝,總要憑愛心行事」,表明自己是「蒙愛的孩子」。(以弗所書5:1,2)我們需要繼續注視上帝所立的榜樣。「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死;上帝憑此就向我們顯揚自己的愛。」(羅馬書5:8)我們主動幫助別人,甚至善待那些惡待我們的人,我們就會感到很大的滿足,因為深知自己正努力效法上帝,服從基督的律法。
16.我們怎樣證明自己愛上帝和基督?
16 我們應當記住,我們是否有愛心不能單憑口說,也得有行動支持。甚至耶穌也有一次發覺,由於事情所牽涉的因素,他覺得上帝某個旨意頗難跟從。他禱告說:「父親,你願意的話,求你給我撤去這個杯吧。」但他隨即補充說:「但是不要成全我的旨意,只要成全你的旨意。」(路加福音22:42)耶穌雖然受盡苦楚,還是毫無怨言地遵行上帝的旨意。(希伯來書5:7,8)服從就是愛心的明證;我們服從上帝,就表明我們承認上帝的行事方式是最好的。聖經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就是愛他了。」(約翰一書5:3)耶穌告訴使徒說:「你們愛我,就會遵守我的誡命。」——約翰福音14:15。
17.耶穌給門徒什麼特定的誡命?我們怎麼知道這命令也對我們今天的人適用?
17 基督除了吩咐門徒要彼此相愛之外,還給了他們什麼特定的誡命呢?他曾經訓練門徒從事傳道工作,因此吩咐他們要努力執行這個任務。彼得說:「他還吩咐我們向人民宣講,徹底作見證。」(使徒行傳10:42)耶穌吩咐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所有國族的人成為門徒,奉父親、兒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我吩咐你們的一切,都要教導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19,20;使徒行傳1:8)耶穌透露,這個訓示也會對生活在「末時」的門徒適用,他說:「這個王國的好消息會宣講開去,遍及世人所住的全地,對所有國族作見證;到時終結就會來到。」(但以理書12:4;馬太福音24:14)當然,我們要做傳道工作,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可是有些人卻認為,上帝要我們做這件工作,實在對我們要求太多了。這是真的嗎?
何以看來困難
18.我們要是為了遵行耶和華的吩咐而受苦,就當記住什麼?
18 我們在上文見到,在歷史上的不同時期,耶和華曾對人有不同的要求。既然上帝要人做的事各有不同,人所經歷的考驗在性質方面也各有分別。為了執行天父的吩咐,上帝的愛子經歷到最嚴峻的考驗,最後以極為殘酷的方式被人處死。我們要是為了遵行耶和華的吩咐而受苦,務要記住,艱辛並不是他促成的。(約翰福音15:18-20;雅各書1:13-15)撒但的反叛為人類帶來了罪惡、痛苦和死亡,他所促成的環境也時常叫耶和華的僕人很難遵行上帝的吩咐。——約伯記1:6-19;2:1-8。
19.我們做上帝通過他愛子吩咐我們做的事,為什麼是一項殊榮?
19 耶和華通過愛子吩咐他的僕人,他們要在世界末期執行一件遍及全球的傳道工作,宣告人類疾苦的惟一救藥就是上帝王國的統治。上帝這個政府要消除地上的一切難題,使人類不再受戰爭、罪行、貧窮、衰老、疾病、死亡所苦。這個王國也會帶來一個美麗的地上樂園,甚至死者也會復活過來,在其中生活。(馬太福音6:9,10;路加福音23:43;使徒行傳24:15;啟示錄21:3,4)有分向人宣揚這樣的好消息是多大的殊榮!所以,耶和華要我們做的事,顯然本身沒有什麼問題。我們遭遇反對,但這卻是魔鬼撒但和他的世界所促成的。
20.我們怎樣做,就能夠經得起魔鬼加於我們身上的任何考驗?
20 我們怎樣才能經得起撒但的考驗呢?要記住這句話:「我兒,你要作智慧人,好叫我的心歡喜,使我可以回答那譏誚我的人。」(箴言27:11)耶穌甘願離開天上安定的環境,來到地上執行天父的旨意;他的順從使耶和華能夠回答撒但的譏嘲。(以賽亞書53:12;希伯來書10:7)耶穌降世為人之後,甘願忍受臨到他身上的一切考驗,甚至死在苦刑柱上。我們以他為榜樣,緊緊跟從他的腳蹤,就能夠忍受各種苦楚,做耶和華要我們做的事。——希伯來書12:1-3。
21.你對耶和華和他愛子所表現的愛心有什麼感覺?
21 上帝和他的愛子對我們表現了多大的愛心!由於耶穌犧牲生命,順服的人類才有希望永遠生活在樂園裡。因此,不要讓任何事物使我們的希望黯淡下來。相反,要像保羅一樣,衷心感激耶穌為我們所做的事。保羅說:「上帝的兒子……愛我,為我 捨了自己。」(加拉太書2:20)願我們衷心感激仁愛的上帝耶和華,他對我們的要求是從沒有過高的。
你會怎樣回答?
◻ 耶和華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 基督最後一晚跟使徒共敘時,怎樣強調愛心的重要?
◻ 我們可以怎樣證明自己愛上帝?
◻ 我們做耶和華要我們做的事,為什麼是一項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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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為使徒洗腳,藉此提出什麼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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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受到反對,傳講好消息仍然是個可喜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