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全時服務為我開路
1950年9月7日,我成為了布魯克林伯特利家庭的一分子。當時,伯特利家庭共有355個成員,來自很多國家,年齡由19到80歲不等,當中有不少是受膏基督徒。
選擇事奉耶和華
攝於受浸那天,當時我十歲
是媽媽教導我事奉「快樂的上帝」的。(提摩太前書1:11)媽媽在我小時候就開始崇拜耶和華了。1939年7月1日,我在美國內布拉斯加州哥倫布的一個帶務大會(現稱分區大會)受浸,當年我才十歲。那天大約有一百人聚集在一個租來的小會堂裡,聆聽盧述福弟兄的演講錄音,講題是「法西斯主義抑或自由」。演講聽到一半時,一幫暴徒衝進會堂,打斷了我們的聚會,還把我們趕出城外。我們到了近郊,聚集在一個弟兄的農場裡,聆聽大會餘下的節目。這就是我受浸那天發生的事,這個日子我永遠也忘不了。
媽媽努力不懈地教導我認識真理。爸爸雖然是個好人,也是個好父親,但對宗教沒有興趣,也不大在乎我信什麼宗教。當時,我和媽媽屬於奧馬哈會眾。媽媽和會眾的弟兄姊妹常常鼓勵我,這給我很大的幫助。
人生的轉折點
在學期間,每年暑假我都跟一些同齡的弟兄姊妹一起做假期先驅(現稱輔助先驅)。高中快畢業時,我要決定自己的人生方向。當時我十八歲。
這時,有兩個年輕的單身弟兄奉派探訪我們的地區,他們叫約翰·奇米克勒斯和特德·傑拉斯,是基列學校的第七屆畢業生。我得知他們才二十歲出頭,十分驚訝。還記得,奇米克勒斯弟兄問我有什麼打算。我告訴他,我想全時為上帝服務。他鼓勵我說:「這就對了。馬上開始吧,全時服務會為你開路。」這番話大大鼓勵了我。這兩位弟兄的榜樣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48年,我高中畢業後,馬上開始做先驅。
成為伯特利成員
1950年7月,我和父母來到紐約市的楊基運動場參加國際大會。大會邀請有意去伯特利服務的弟兄姊妹參加一個聚會,我參加了。我也提交了伯特利服務的申請表。
爸爸沒有反對我做先驅,也讓我住在家裡。不過,他覺得我應該給點房租和伙食費。8月初的一天,我出去找工作,離家前看了眼信箱,看到一封來自布魯克林的信,署名是內森·諾爾。他寫道:「你來伯特利服務的申請已經得到批准了。我相信你會願意一輩子留在伯特利。我希望你能在1950年9月7日來紐約布魯克林哥倫比亞山道124號報到。」
那天爸爸下班回來後,我告訴他我找到工作了。他說:「很好,在哪裡?」我說:「布魯克林的伯特利,每個月可以拿到10美元。」爸爸一下愣住了。不過他說,既然我選了這份工作,就要努力做好。不久,就在1953年,爸爸在楊基運動場舉行的大會受了浸。
與先驅同伴艾爾弗雷德·努斯臘拉合照
我很高興,我的先驅同伴阿爾弗雷德·努斯臘拉也同時被邀請到伯特利服務,所以我們一起出發。後來他結了婚,和妻子瓊恩一起去基列學校,並奉派到黎巴嫩做特派傳道員。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回到美國,繼續探訪會眾。
在伯特利工作
我首先被派到伯特利的裝訂部。我裝訂的第一本書是《宗教對人類有什麼貢獻?》。大約八個月後,我被調到傳道部,部門監督是托馬斯·沙利文弟兄。跟他一起工作很愉快。沙利文弟兄在上帝的組織裡服務多年,有豐富的屬靈智慧,也很有洞悉力,使我受益不淺。
在傳道部工作三年後,印刷廠監督麥克斯·拉爾遜弟兄說,諾爾弟兄想見見我。我猜想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諾爾弟兄問我有沒有打算離開伯特利。他想找個人臨時到他的辦公室工作一段時間,問我願不願意。我鬆了一口氣,表示自己沒打算離開伯特利。結果,我有殊榮到他的辦公室工作,一做就是二十年。
在伯特利,我曾跟不少弟兄共事,除了沙利文弟兄和諾爾弟兄之外,還有米爾頓·韓素爾、克勞斯·延森、馬克斯·拉爾遜、胡戈·里默爾和格蘭特·蘇特。a我常常告訴人,我從這些弟兄身上學到的東西十分寶貴,多少錢也買不到。
我跟這些弟兄共事,發現他們都有良好的組織能力。諾爾弟兄孜孜不倦,竭盡全力推廣上帝王國的工作。在他辦公室工作的同工都覺得他平易近人。即使我們有時跟他意見不同,也可以放心地跟他說,不必有什麼顧慮。
有一次,諾爾弟兄幫助我明白,就算看來是芝麻綠豆的小事也要認真去做。他告訴我,他做印刷廠監督時,盧述福弟兄有時會打電話給他,說:「諾爾弟兄,你來吃午飯的時候,請帶些橡皮來,放在我的辦公桌上。」諾爾弟兄說,他一放下電話就會去拿橡皮,把橡皮放進口袋裡。到了中午,他就把橡皮送到盧述福弟兄的辦公室。這只是件小事,卻幫了盧述福弟兄的忙。諾爾弟兄接著對我說:「我需要削尖的鉛筆,請你每天早上把削好的鉛筆放在我的辦公桌上。」有許多年的時間,我都幫諾爾弟兄削鉛筆。
諾爾弟兄經常提醒我們,我們受托做某件事時,要留心,聽清楚指示。有一次,他叫我辦一件事,並清楚指示我該怎麼做,可是我沒仔細聽,結果出了錯,令他十分尷尬。我覺得很內疚,就給他寫了封短信,說自己深感愧疚,請他把我調走。當天上午,諾爾弟兄就來到我的辦公桌前,對我說:「羅伯特,我看過你的信了。你犯了錯,我也跟你談過了。我相信你以後會更細心。我們開始工作吧。」諾爾弟兄這麼體諒我,我深受感動。
希望結婚
我本來希望一直留在伯特利服務,沒打算離開,但後來發生的事令我改變了計劃。在伯特利服務八年後,也就是1958年,在楊基運動場和馬球場舉行的國際大會裡,我再次遇到洛琳·布魯克斯姊妹。我第一次遇到她是1955年,當時她在加拿大的蒙特利爾做先驅。她對全時服務的態度令我十分難忘。她聽候耶和華的組織指派,願意去任何地方服務,這也是我十分欣賞的。洛琳立下目標,要去基列學校受訓。1956年,也就是她22歲那年,她參加了基列學校的第27屆訓練班。畢業後,她被派到巴西做特派傳道員。1958年,我開始跟洛琳談戀愛,同一年她答應嫁給我。我們打算再過一年就結婚,婚後一起做特派傳道員。
我把這個計劃告訴諾爾弟兄,他建議我等三年再結婚,好繼續在伯特利服務。當時,新婚夫婦想留在伯特利,其中一方必須已在伯特利服務十年以上,另一方在伯特利服務的時間至少也要三年。因此,洛琳同意在我們結婚前先去巴西分部服務兩年,然後再來布魯克林伯特利服務一年。
在那個年代,電話費很貴,也沒有電郵。所以在訂婚後的頭兩年,我和洛琳只能靠寫信保持聯繫。我們在1961年9月16日結了婚,並有幸請諾爾弟兄為我們發表婚禮演講。雖然那三年的等候看似十分漫長,不過,回顧五十多年的美滿婚姻,我們覺得等候還是值得的!
攝於結婚那天。從左起:內森·諾爾、帕特里夏·布魯克斯(洛琳的妹妹)、洛琳和我、柯蒂斯·約翰遜、費伊·沃倫和羅伊·沃倫(我的父母)
另一些服務殊榮
1964年,我有榮幸做海外特訪監督,到不同國家探訪弟兄姊妹。當時,組織不會安排妻子跟丈夫一起從事海外探訪工作。1977年組織作了調整,讓妻子陪伴丈夫去各地探訪。那年,我帶著洛琳到好幾個國家做探訪的工作,同行的還有格蘭特·蘇特弟兄和他的妻子伊迪絲。我們去了德國、奧地利、希臘、塞浦路斯、土耳其和以色列。這些年來,我總共去過大約70個國家。
1980年,我們去了巴西一個位於赤道的城市,叫貝倫。洛琳做特派傳道員的時候,曾在當地服務。我們還去了另一個城市馬瑙斯。我在當地的一個運動場發表演講。聚會期間,我們留意到一群人有點特別。一般巴西人打招呼時,男的會握手,女的會互相親吻臉頰,可是這群人沒有這麼做。為什麼呢?
原來,這些弟兄姊妹來自亞馬遜雨林深處的一個痲瘋病人聚居地。為了安全起見,他們避免跟在場的人有身體接觸。不過,他們深深觸動了我們的心,我們永遠也忘不了那一張張笑臉,正如耶和華所說:「我的僕人必因內心快樂而歡呼」。(以賽亞書65:14)
有意義的人生
我和洛琳都全心全意為上帝服務超過六十年了,我們常常回味往昔的歲月。我們聽從耶和華的組織派遣,結果得到很多福分,令我們深感滿足。現在,我雖然不能像從前那樣到世界各地探訪,卻能做中央長老團的助手,在統籌委員會和傳道委員會工作。能出一分綿力支持全球的弟兄團體,實在是很大的殊榮。今天,我們看到成千上萬的年輕弟兄姊妹參與全時服務,感到非常振奮。他們顯出以賽亞的精神,以賽亞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以賽亞書6:8)他們的經歷印證了許多年前那位分區監督對我說的話:「馬上開始吧,全時服務會為你開路。」
a 以下列出的《守望台》刊登了本文提到的一些弟兄的生平:1966年5月15日刊(托馬斯·沙利文)、1970年5月1日刊(克勞斯·延森)、1989年12月1日刊(馬克斯·拉爾遜)、1965年5月1日刊(胡戈·里默爾)、1984年3月1日刊(格蘭特·蘇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