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箱
● 服務聚會的各項宣布應當由誰負責?
在服務聚會裡,這部分節目的目的是要通知會眾有關執行傳道委派的一切重要細節。有些宣布含有提醒作用,內容相去不遠,且一週復一週的被提出來。但無論如何,所有宣布均應當清楚表達。沒有一項宣布應當隨便或循例處理便算。
有些性質的宣布應當由長老提出來。遇到這樣的情況,主持監督就有責任要安排具備資格的弟兄把資料提出來,而其他原定的宣布則可以由另一位弟兄講出。
社方的來信若含有給會眾的訓示以及其他僅對長老適用的資料,就應當由長老講出對會眾適用的資料。來信若含有明確具體的訓示給會眾,就最好由具備資格的長老把信讀出。這樣的來信可能包括呼籲人為受逼迫的弟兄寫信代求的運動。其他信件則含有未來的神治活動——例如環務監督探訪、環務和區務大會——的詳情。
有時,宣布也許有關會眾的福利而相當重要,資料必須以清楚的方式被提出來。這樣的宣布最好由長老負責。
無論宣布是由長老抑或服事僕人講出,都應當清晰明確。跟從這種種指引可以確保會眾接獲正確的訓示,從而團結一致地向前邁進。——詩133:1;林前14: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