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聖經研究的新工具!
1 一個美國婦人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她極力維護教會的主張,甚至到梵蒂岡朝聖。不過,當耶和華見證人上門探訪她的時候,她倒接受了我們提供的個人聖經課程。為什麼?因為她想學習聖經,她的教會卻沒有提供個人聖經課程。從這件事我們可以看出什麼?我們根本無法知道,誰會接受我們提供的免費個人聖經課程。——傳11:6。
2 你覺得難以開口,說我們樂意教導感興趣的人學習聖經嗎?在你的社區裡,人人都知道我們免費教人學習聖經嗎?我們可以怎樣使所有人都知道呢?方法是運用一個新工具。那是一份印刷精美、共有六頁的單張。這份單張的標題是《你想加深對聖經的認識嗎?》。現在且讓我們逐個次標題看看這份單張。
3 「為什麼要研讀聖經?」單張舉出的理由充分有力。單張說聖經含有「來自上帝的教誨」,說明人可以怎樣向上帝禱告求助,得享上帝所賜的永生。(帖前2:13)單張還提到「聖經的真理能蘇醒人心」。這些真理包括人死後的真相、地上禍患重重的原因等。單張指出,如果人實踐「聖經的敬虔原則」,就能促進健康,增添快樂,鞏固希望,養成各種美德。單張也指出研讀聖經的另一個理由,就是聖經的預言能讓人知道未來到底會怎樣。——啟21:3,4。
4 「助人明白聖經的方法」:單張說「我們人人都需要幫助才能明白聖經」,然後介紹我們所提供的聖經課程。單張指出聖經是我們「主要的課本」,同時也表示《要求》冊子能幫助人「明白聖經對不同問題的看法」。下一個次標題促請人認真考慮一個問題。
5 「你願意每週撥出時間學習聖經嗎?」單張指出,聖經學生可以選擇在自己方便的時間和地點學習聖經。他既可以在自己的家裡,也可以通過電話討論聖經。誰可以參與討論?單張表示,「整家人都可以。你邀約的朋友也可以加入。不過,要是你喜歡耶和華見證人跟你一個人討論,也是可以的」。每次學習聖經要花多少時間?單張指出,「許多人每週撥出一個小時學習聖經,要是你想每週用更多時間,或只能用較少時間學習聖經,耶和華見證人同樣樂意幫助你」。因此,重點是我們樂意遷就聖經學生。
6 「誠意歡迎你學習聖經」:人可以通過單張上的聯票,索取《要求》冊子,或請我們派人上門探訪,介紹我們提供的免費聖經課程。單張還印有《要求》冊子的封面。你不難看出,這份單張會促使更多誠心正意的人學習聖經。我們可以怎樣好好運用這個新工具呢?
7 這份單張你可以送給誰呢? 你可以把單張分發給遇見的人或不在家的住戶。你可以挨家逐戶、在街上和商業地區分發。不論別人接受我們的書刊與否,你都可以送他一份單張。單張也可以連同雜誌冊子分發。你給人寫信,可以附上單張。你通過電話聯絡的人,也可以寄一份單張給他。每逢你上街購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做非正式見證的時候,都要攜帶單張。凡上門探訪你的人,都可以給他一份單張。你也可以把單張送給親戚、鄰居、同事、同學或其他相識。總之,你遇見誰,就可以送給誰!然後又怎樣?
8 要是對方即時同意討論:說不定有些人會即時表示,他們想學習聖經。因此,每逢你出去傳道,都要有兩本《要求》冊子在手,一本給聖經學生,一本給自己。要是對方願意,可以馬上開始學習聖經。你可以翻到冊子的封面內頁,讀出「怎樣運用這本冊子」這個標題下的資料,然後翻到第一課,示範我們怎樣教人學習聖經。方法就是這麼簡單!
9 要是對方需要時間考慮:不要太遲才回去探訪住戶。你再次探訪的時候,要攜帶《要求》冊子。你可以給住戶看看封面內頁的目錄,請他選出感興趣的題目,然後翻到那一課,跟他一起討論。
10 分發雜誌後的接續工作:要是你把單張連同雜誌分發出去,你可以在續訪時這樣說:「我們上次探訪你的時候,很高興留下一本《守望台》給你。你或許留意到這本雜誌的全稱是《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今天我想跟你解釋一下這個王國到底是指什麼,它跟你和你的家人有什麼關係。」接著打開《要求》冊子,翻到第六課,讀出第一段,然後跟住戶討論。要適可而止,離去前可約定續訪的日子,好討論第六課餘下的部分。
11 要儲備充足:傳道監督和料理書籍的弟兄,要確保聚會所在任何時候都要儲備足夠數量的《認識聖經》單張。你要把一些單張放在口袋、手袋、汽車、工作地方、學校、家裡近門口的地方。換句話說,要隨手就拿到單張。此外,你也應該把一些單張放在傳道袋裡,好分發給對聖經感興趣的人。
12 願耶和華賜福給我們:所有基督徒都立下目標,教人學習聖經的真理,那是好的。(太28:19,20)你目前有沒有主持聖經研究?如果有,你可以每週再撥出一點時間,多教一個聖經學生嗎?如果你目前沒有主持聖經研究,你必定懷有這樣的心願。要禱告求耶和華賜福給你,讓你成功建立聖經研究。然後要坐言起行,努力建立聖經研究。——約一5:14,15。
13 在建立研究方面,現在我們有個新工具!要熟習這份單張,隨時隨地分發。要盡力「行善,在善事上富足,慷慨大方,樂意施與」,把你從上帝的話語所學得的真理告訴別人。——提前6:18。
[第4頁的附欄]
分發的對象
◼ 日常接觸的人
◼ 接受書刊的人
◼ 不在家的住戶
◼ 續訪的住戶
◼ 做街上見證時遇見的人
◼ 在商業地區遇見的人
◼ 非正式見證的對象
◼ 通過書信聯絡的人
◼ 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遇見的人
◼ 登門拜訪的人
◼ 親戚、鄰居、同事、同學和其他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