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被開除,基督徒怎樣忠於上帝?
1.什麼情況可能考驗基督徒是否忠於上帝?
1 家人之間通常有非常深摯的親情。因此,基督徒的配偶、兒女、父母或其他親人如果被會眾開除,又或者自行脫離會眾,就可能對他的忠貞造成考驗。(太10:37)忠心的基督徒應該怎樣對待這些親人呢?雙方是否同住,情況有沒有分別呢?首先,我們看看聖經怎麼說。以下的原則,無論對被開除還是自行脫離會眾的人都適用。
2.根據聖經,基督徒應該怎樣對待被會眾開除的人?
2 怎樣對待被開除的人 上帝的話語規定,基督徒不可與被開除的人來往:「凡稱為弟兄的人,如果是淫亂的、貪心的、拜偶像的、咒罵的、醉酒的、敲詐的,就不要再跟他來往,連跟他一起吃飯也不可。……你們要除去你們當中的惡人。」(林前5:11,13)根據馬太福音18:17,耶穌也說我們應該把這些人「當做外邦人和收稅人一樣」。當日聽見耶穌這番話的人都明白,猶太人不會跟外邦人打交道,而且會避開收稅人,排斥他們。照耶穌的話,基督徒應該跟被開除的人斷絕來往。(見《守望台》1982年3月15日刊10-12頁)
3,4.基督徒不可以跟被開除或自行脫離會眾的人有什麼來往?
3 無論被開除的人是誰,忠心的基督徒都不會在屬靈的事上跟他們有任何來往。除此之外,聖經指出我們「連跟他一起吃飯也不可」。(林前5:11)因此,我們還應該避免跟這些人有任何社交往來,比如一同出外遊玩、參加宴會、打球、逛商場、看電影,或在任何場合一起用膳。
4 我們可以跟被開除的人交談嗎?聖經沒有提到所有情況,但約翰二書10的話已經點出了耶和華對這件事的看法:「要是有人到你們那裡去,不傳這教訓,就絕不可接待他到你們家裡去,也不可向他問好。」關於這一點,《守望台》1982年3月15日刊第17頁有以下的評論:「我們知道只是與別人打個招呼亦可以成為彼此交談和甚至建立友誼的第一步。」我們想對一個被開除的人踏出這樣的第一步嗎?
5.人一旦被開除,就會失去什麼?
5 上述的一期《守望台》第23頁也指出:「事實是,基督徒若蓄意犯罪而必須被開除,他損失了很多東西:他在上帝面前蒙嘉許的地位;……與弟兄們,包括與他的基督徒親屬們,的[美好交誼]。」
6.如果被開除的是同住的家人,基督徒必須避免跟這人有任何接觸嗎?請解釋。
6 同住的家人被開除 如果被開除的是同住的家人,基督徒起居飲食期間是否要避免跟他有任何接觸和交談呢?《守望台》1991年5月15日刊第22頁的腳注說:「如果基督徒家庭裡有被會眾開除的成員,這個人仍然是家庭日常交往和活動的一部分。」因此,被開除的人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跟家人一起吃飯,或參與家庭的其他活動,應該由家人決定。不過,他們不應該給其他弟兄造成錯覺,彷彿一切如常,沒有家人被開除似的。
7.人如果被開除,他跟家人的屬靈關係會有什麼轉變?
7 不過,正如《守望台》1982年3月15日刊第20頁指出,被開除或自行脫離會眾的人絕不能參與家裡的屬靈活動:「以前的屬靈關係已完全斷絕了。對他的親屬來說,包括近親在內,情形也一樣。……這意味著以前可能存在於家庭裡的屬靈交往已改變了。例如丈夫已被開除,他若主持一個家庭聖經研究或帶頭誦讀聖經和禱告,妻子和兒女就不會感覺自在。他若要作禱告,例如在進食時,他有權在自己家裡如此行。但是家人可以沉默地各自向上帝禱告。(箴28:9;詩119:145,146)被開除的人若在家人一同誦讀聖經或舉行家庭聖經研究時堅要在場,那又如何呢?他若沒有試圖教導別人或發表他的宗教見解,其他的家人也許會容許他在場旁聽。」
8.基督徒父母如果跟被開除的未成年兒女同住,就要負起什麼責任?
8 如果是未成年的兒女被開除,而且跟基督徒父母同住,父母就仍然有責任養育和教導孩子成人。《守望台》1989年2月15日刊第20頁說:「正如他們會繼續供給孩子衣食和住所,他們需要按照上帝的話語加以訓誨和管教。(箴6:20-22;29:17)因此仁愛的父母可以安排與犯過的孩子舉行一個家庭聖經研究,即使孩子已被開除。也許他們與孩子單獨研讀會使他獲得最大裨益。或者他們決定孩子可以繼續參加家人研讀的安排。」(參看《守望台》2001年10月1日刊16,17頁)
9.被開除的親人如果並非跟基督徒同住,他們之間的來往應當維持在什麼限度之內?
9 並非同住的親人 被開除或自行脫離會眾的人如果不是基督徒的近親,而且並不住在一起,情況就不同了。《守望台》1988年7月15日刊第23頁指出:「基督徒也許能夠與犯過的親屬差不多沒有什麼接觸。即使有些家庭事務需要彼此接觸,也可以將其減至最低限度」,以求遵守上帝的命令,不再跟任何犯了罪而又不肯悔改的人來往。(林前5:11)忠心的基督徒應該避免跟這些親人有任何不必要的接觸,就算是業務往來也可免則免。(參看《守望台》1982年3月15日刊21,22頁)
10,11.基督徒容許被開除的親人搬回家裡同住前,會考慮什麼因素?
10 《守望台》也評論過另一個可能出現的情況:「若有一個近親,例如兒子或父母,以前不是住在家裡的,但被開除之後卻想搬回家裡住,那又如何呢?視乎情況而定,家人可以決定怎樣行。例如,被開除的父母也許有病或無法在經濟上或身體上照顧自己。基督徒兒女負有聖經上和道德上的義務要予以協助。(提前5:8)……所採取的措施可能視乎各項不同的因素而定,例如父母真正的需要,他的態度和家主對家人屬靈福利的關注等。」(《守望台》1982年3月15日刊20,21頁)
11 談到被開除的兒女,同一篇文章說:「有時基督徒父母暫時把被開除的兒女接回家中,因為後者在身體上或感情上有病。但在每個事例上父母均可以衡量個別的環境而作出決定。一個被開除的兒女以前曾獨自生活,但現今卻無法如此行嗎?抑或他想搬回家中主要是因為會比較舒適?他的道德和態度如何?他會將『酵』帶進家裡嗎?(加5:9)」
12.開除的安排有什麼益處?
12 忠於耶和華,獲益良多 基督徒如果順從聖經就開除的規定,避免跟犯了罪而又不肯悔改的人來往,會有很大益處。這樣做既能使會眾保持潔淨,也顯示我們支持聖經的崇高道德標準。(彼前1:14-16)遠離犯過的人,能保護我們免受不良的影響。(加5:7-9)其他人堅守開除的規定,對犯過者也有益處,因為這樣做能讓他充分嘗到接受管教的滋味,有助於使他「結出平安的果實,就是正義」。(來12:11)
13.一對兄妹怎樣改變對待母親的方式?結果怎樣?
13 有一次,一對兄妹參加分區大會,聽過一個演講後,知道不能再像從前那樣對待自己的母親,因為母親在六年前被開除了,而且並非跟他們同住。大會後,弟兄馬上打電話給母親。他對母親說,兄妹二人雖然仍舊愛她,但今後除非家裡有要事必須接觸,否則不會再跟她聯絡。不久,做母親的開始參加聚會,最後更重新被接納為會眾的成員。她的丈夫也開始研讀聖經,後來更受了浸。
14.為什麼我們該忠貞地支持開除的安排?
14 我們忠貞地支持聖經的開除安排,除了表明我們愛耶和華,也能駁倒那譏刺上帝的惡者。(箴27:11)我們可以放心,耶和華必定會因此賜福給我們。大衛王論到耶和華,說:「他的律例我必不離棄。忠貞的人,你對他忠貞」。(撒下22:23,26)